北京征兵办主任就2011新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北京市征兵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北京卫戍区副参谋长周永杉1日就北京市出台的2011年征兵新政策、新举措,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北京市今年出台一系列征兵新政策、新举措,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制定出台这些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周永杉: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兵役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比如,军队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兵员;随着高考升学率逐年提高,大学生已成为征集的主体,等等。为了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今年的市委常委议军会专题研究了征兵工作,特别是对吸引更多高素质优秀青年参军入伍,以及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培训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征兵办和相关委办局按照市委常委议军会的部署,经过历时半年的调研论证,制定出台了退役士兵优抚安置、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征兵宣传教育和兵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这些征兵新政的颁布实施,对于鼓励、吸引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应征入伍,督促相关单位更好地履行兵役义务,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这些新政策、新举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周永杉:今年北京市制定出台的征兵新政策、新举措,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高学历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北京市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公务员序列、企事业单位的数量比例,对50%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将给予定向招录。同时,对复学完成学业的非京籍退役在校大学生士兵,在人才引进、进京落户方面也给予特殊照顾。
二是加大了对普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卫戍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退役士兵可按照“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求通过教育培训,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为他们就业创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对兵役执法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在近年来的.征兵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单位考虑自身利益,对征兵工作不够理解、不够支持,少数适龄青年国防意识淡化,不愿参加兵役登记,对征兵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了体现兵役法规的严肃性,今年,北京市本着奖惩并举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征兵执法的主体、程序、责任、对象等进一步作了规范和明确。
记者:政策规定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范围有哪些?
周永杉:政策规定中所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本年份)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本年份)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
记者:《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具体情况是什么?
周永杉:《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列入人员范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国家和北京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手续;对服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具体比例是: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记者:请介绍一下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落户北京的情况。
周永杉:北京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引进部分大学毕业生,并办理落户。非京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上学期间参军报国,尽了国防义务,经受了部队锻炼,政治觉悟和全面素质得到了提高,在人才引进上理应给予优待。这次出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京落户政策只规定了本科以上学历,不限定院校,不限定城区郊区,充分体现了对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优待。
记者:2011年我市制定出台的征兵政策,突出了对大学生士兵这个特殊群体的优待,是基于什么考虑,又有何特殊意义呢?
周永杉: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随着我军加快推进发展转型,对兵员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有一大批高素质人才作为部队发展建设的智力支撑。大学生士兵经过高等院校教育培训,综合素质相对较高,高效合理地发挥这些高素质人才的作用,对于加快军队的转型发展,夯实部队战斗力生成的根基意义重大。同时,大学生士兵经过部队的摔打磨炼,政治素养、国防意识、大局观念和奉献精神都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我们结合退役安置把他们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于他们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体现自身价值,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我们了解,部分大学生之所以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不够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的一些退役安置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比较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够强。今年北京市制定出台的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一个主要的考虑,就是将各项优惠政策量化、具体化,使其更具操作性,这就让有志建功军营的大学生既能看到“进”的大门敞亮,也能看到“退”的出路同样宽广。
记者:请介绍一下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的具体情况?
周永杉:2011年,北京市在全面提高退役士兵优待补助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0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承训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报考全日制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记者:2011年出台的征兵政策中,对加强征兵执法检查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周永杉:2011年,北京市征兵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执行征兵法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这个规定一是明确了征兵执法的主体。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本级征兵执法的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区分了管辖范围。各区县征兵办公室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市征兵办公室管辖全市发生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和直接受理当事人投诉。三是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必要时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认定案件事实清楚后,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征兵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建立了行政处罚执行机制。征兵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征兵办公室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请介绍一下办理兵役证的有关情况。
周永杉:根据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今年北京市制定出台的《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通知》规定,驻首都的各高等院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都要查验18-24岁适龄男性青年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没有办理兵役证的不能办理入学手续。年底将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和社会团体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兵役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凡是没有办理《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本市适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也就是到街道、乡镇人武部报名登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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