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
我们的办公室差不多两年就得大迁徙一次。初一初二在同一座楼,为了营造中考气氛,初三单独一座楼。每搬一次家就得扔弃很多东西,包括书籍。
现在的学生买书容易,只要开口,家长就多多益善。但是很多孩子并不喜欢读书,迫于考试压力买的书,读完或者没读完就扔了,如掷草芥。每学期结束,都能从班级搜罗到一些,摆在案头,或放进办公橱子,每次搬家,必有一大箱子书,搬不动,只能借了小车推,再麻烦别人帮着扛到办公室,“汗牛充栋”算不上,大汗淋漓是真的。
我还算喜欢读书,但是苦于生计,读的书并不多,而且读书慢,对书也挑剔。只要得闲,我会读点经典的书,总觉得“值得信赖”,坚信自己不比别人聪明,也不比别人更有眼光。只要大多数人,历年历代的人都认可,这书就应该可以读。
读书需要时间和心情。对于一个职业者,需要以工作挣钱,养家糊口为主,读书是业余时间干的事情。这也不要紧,只要你喜欢,时间还是有的。茶余饭后,睡前枕上都可以,尤其是有了电子书,阅读似乎随时可以。听一个冗长的报告,来一次漫长的旅行,都可以用读书来驱赶烦躁和寂寞。
心情好的时候,读书是多余,因为有好多事情比读书有趣。心情不好的时候,倒是读书的好时候,比如缠绵病榻,读一读《病隙碎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老人与海》,觉得生活不过如此,是自己矫情罢了。你就像一个受伤得孩子,听着作者细细碎碎得给你解释生命。读书多半是读自己,在阅读中,心变得柔软起来,学着和生活和解,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生命。
对于书的价钱,我总觉得不贵。常拿了书的价格与猪肉的价格相比。肉吃了就没有了,书可以看好多年,祖祖辈辈的看,是比较划算的。这么一比,就不纠结和犹豫了,随手买下。周围如果有人说,书太贵了,不舍得买,我就劝她,少买一件衣服,一双鞋子,省下的钱一定可以买到。
当然有时候我也不会随便掏腰包,一年写十本的作家,他的书我不会买。有些名家散文集,好看的不过几篇,却厚厚的一本。大概是出书人为了门面硬凑合的,我就吝啬了,去网上看看名篇就散伙。
我也挺喜欢捡便宜,找些不花钱的书。比如去串门,看见人家只是摆在那里不看的书,我就死乞白赖或者横刀相夺。日子久了,熟悉的人知道我的癖好,没用的书,翻出几本,说可以送给我,我倒是乐意笑纳。
也喜欢在废纸堆里“捡书”。每次调换办公室,亦或者学期结束,大家总会扔一些书籍。在等着收废品的人来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监督,只要有入眼的书,我必是招呼收废品的手下留书。卖废品的也不屑一顾,我要哪一本他就给我哪一本。往往能淘到不少宝贝。一边捡一边脑子里飞速的转,这一本可以送给张三,那一本适合李四。
也买书也捡书,但是家里的书却不多。因为我觉得书就是用来看的,自己看不了就送人,书就像大姑娘,该嫁人的时候一定嫁出去,把她送给喜欢的人,让它有个归宿。
当然也惹了些麻烦。我曾经借了好朋友的《南渡北归》,还没看完,觉得比较适合某个孩子读,就借出去了。等好朋友再想看,我却翻遍了脑子忘记送给了谁。
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先生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他的一个好朋友,美国一个著名学者,也是个藏书家,得知自己得了重病,希望把自己生前藏书送给复旦大学一部分。葛先生赴美带回书籍后,把书单独设立书架,并且邀请他的夫人能参加捐赠仪式,并把学者做个雕像。学者夫人坚决拒绝,说把书掺到其他的书中,让读者当作普通的书选择,尊重读者,才是尊重作者。
我没有大成者的胸怀和学识,但是还是愿意做一个爱书人。书是写书人血汗的结晶,甚至是生命,值得我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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