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3-09-18 09:08:42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故事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故事作文

我的故事作文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就像是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他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我觉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是啊,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真的可以使我变得聪明,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刚把拼音学完,妈妈就帮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我看了第一篇,就觉得没劲,于是就随手拿出一本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的故事书——《小猫钓鱼》看起来。当时,因为我怕被妈妈发现,会责骂我,所以将那本《十万个为什么》,套在了《小猫钓鱼》的外面,然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越来越多,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妈妈给我买的《草房子》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好看,越看到结尾,我的心情就越激动。那是因为我被桑桑那种坚强、乐观的品质震撼了。看完这本书,一个调皮捣蛋的桑桑一次又一次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我时常想:要是桑桑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也许他会躲进冰箱里去乘凉;也许会把塑料娃娃放到煤气灶下面去取暖;也许会……想到这,我“扑哧”一声笑了。于是我拿起笔,写起了《草房子》的续集来。看着自己续编的《草房子》,我陶醉了……

  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光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的在这片书海之中遨游。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的故事作文2

  失败乃成功之母。

  ——题记

  星期天,我在家中无意中在书上翻到一个实验,立刻兴趣盎然地照着做了。

  我找来一些废纸,一把打火机,走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准备开始做实验。我照着书中的提示:要先把纸卷成圆柱体,越紧越好,然后再把其中一端点着,让它烧一些时候,然后再瞬间熄灭,最后要把熄灭的火再次吹燃,实验就算成功了。

  我看完后,拿起一张纸卷起来,可是,这张纸好像总是在跟我较劲,卷起来又松开了,卷起来了又松开了,我用一根细小的绳,把它绑了起来,这样,纸就不会松开了。我拿起打火机去点纸,纸的一端着了,火势顺着纸燃烧着,快要烧到一半时,我把他熄灭了。这不算成功。我大口大口地吹着,可是就是吹不着,我越来越急,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心急火燎地吹着,这根本不起作用,最后,连最后一丁点火苗,也熄灭了。

  第一次实验失败了,我垂头丧气,但是想到“失败乃成功之母”,又开始准备做第二次实验。

  兴许是第一次实验失败的缘故吧,我这次变得更加认真,心想:我一定要仔细观察,争取成功!我用一张比较疏松的纸,把它卷了起来,这张纸像是一只听话的小狗,很快我就把它卷起来了,每做一步都要认真检查一次步骤是否正确,每做一步我都担心会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点火了,我搞得比飞船升天点火还要庄重。“啪!”打火机点燃了纸,纸张迅速燃烧起来,我等它燃烧了二秒后立刻就把它吹灭,我再次吹火苗,但是,这次我小心地吹,等火苗越来越多时,我一鼓作气,把它吹着了,我成功了!我开心地笑了,完全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竟连火烧到手了都不知道疼。

  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我会牢牢地记在心中。

我的故事作文3

  幼稚是童年的一张名片,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都有一段美好的回忆;每个人都有天真的时候。而我也不例外。

  我的老家在农村,小的时候最喜欢去农村玩。因为农村的小朋友更朴实,而且我还能跟堂哥、堂弟在一起玩。

  记得有一次,那天是“鬼节”(可能是爸妈让我们别乱跑而说的)。我们都相信了,我们三兄弟都被大人的话吓到了,我们只好不在外面乱跑。可是在堂哥家没事做。如果是玩电脑的话,三个人不好怎么玩。一会儿,哥哥提议说:“我们去外面玩吧,找些朋友一起玩。”我和堂弟不约而同的说好。等我们把能叫来的朋友叫来之后,我们就纠结了,到底玩什么呢?哥哥笑着说:“今天是鬼节,谁敢来玩捉迷藏?”我们差不多都说:“谁说我们不敢啊!”只有一个平时就很胆小的.人说:“我才不来呢,我要听妈妈的话。”我们笑着说:“你是怕被鬼抓走吧,哈哈。”他就不服气就说:“来就来。”通过石头剪子布,他来找我们,我们躲。在躲的过程中我们商量着吓他一次。我们躲在一个隐蔽的草丛里,不发出一点声音。那个人开始找我们了,他自作聪明说:“出来吧,我找到你们了。”我们小声地说:“少扯淡。”突然,他似乎是听见了声音向我们走过来,我们顿时紧张。当他马上就靠近我们的时候,他没发现我们转头走开了,我们放松了下来。我们突然想起了我们的计划,叫一个人去吓他,由于我的人缘好,选到了我去吓他。

  我轻轻地走了过去,突然双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大声吼了一句:“拿命来。”被我这么一吓,他顿时脚发软,哭着说:“妈妈,妈妈救我!”我们差点笑哭了,结果呢,我们被他妈妈骂了一次。

  童年的生活就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中童年时最重要的一段时光,对我而言,童年是我最开心的时光,可是现在就只能当做回忆了。

我的故事作文4

  回首我走过的路,我的一路走来几乎都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什么大风大浪,没有什么亚历山大,每天匆忙而又空虚地度过着。突然想起我和我的书们,或许它们才是我这空虚生活中最大的依靠。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阅读张爱玲,可是至今没看完她的全集,读张爱玲,就象欣赏一件绿泥款积的青瓷器,有着深宅大院重门深锁的气息,作为旧时的女人,张爱玲又有着她独有的聪慧,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经典的告诉我们关于朱砂痣和白饭粒的`故事,烟鹏不接受振保对娇柔蕊的念念不忘,四处收罗同情,然后怀着一腔悲怨地作着她生命的白饭粒,而振保因为得不到她的红玫瑰,所以娇蕊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颗朱砂痣。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又说流苏的爱情故事,作为一个旷世才女,爱玲说“要旧时女人的权利,又要新式女人的自由”。读着爱玲的文章,我的感动无数次的重复,要去拒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当成一种心碎的美丽,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快乐享受。

  大学时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西北坡的黄沙、窑洞、还有积淀浓郁的人文气息,定当是一个民族的历史。

  蒋子龙的《人气》,在一种社会的环境中述说我们的生活和面临的变革中所遭遇的思想,观念的动荡和变迁,还有小人物的悲哀和发自内心的理解和怜悯。我始终认为,他们是大师。

  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陪伴我们青春的岁月,他用他的生命之歌,使我们从心仪到心动,也就不难理解他特殊的爱情和人生经历了。

  还有很多故事让你悲,让你喜……

  生命这么短暂,我们不能虚无空虚地过,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空荡荡的,不妨放慢脚步去读一本好书,相信,你和书的故事也会很精彩!

我的故事作文5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经常看见村里读小学的哥哥、姐姐们脖子上都系着着一块红红的东西,挺好看的,我也很想系起来玩玩。

  有一天,我对邻居家的姐姐说:“姐姐,你能不能把你脖子上那块红色的.布借我玩一玩啊?”姐姐说:“这可不行!”我就说:“那我用巧克力和你换,明天就会还给你的!”姐姐犹豫了半天,极不情愿地说:“这叫红领巾,是革命先辈用鲜血染成的,这是国旗的一角,你可以拿去看看,但不能把它弄丢了。”

  我拿着红领巾,高兴得跳来跳去,一会儿把红领巾放在头上,一会儿红领巾扔在空中。忽然,吹起了一阵大风,把红领巾吹走了,我怎么也赶不上它,我知道红领巾对姐姐很重要,急得哭了起来。姐姐知道了,顾不上生气,急忙带我去找。终于找到了,红领巾却已经挂在一棵很高的树上,我们好不容易才把它弄了下来。姐姐严肃地说:“红领巾不是玩的东西,是我们少先队员的标志!”听了姐姐的这些话,我知道了红领巾在她心目中的分量。我下决心,等我上小学,一定要成为第一批少先队员。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建队节给盼来了。老师在读少先队员的名字时,我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哇……果真有我的名字呢!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来到操场上,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为我们系上红领巾,从这一刻起,我就是少先队员了。

  从此,红领巾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天天陪伴我上课、下课、做游戏。它督促我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多做好事……自从有了属于我自己的红领巾,我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家都说我变得越来越懂事了。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红领巾可真是我的好伙伴啊!

我的故事作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心酸,或甜蜜,最后都有着各自的结局。我的故事平凡又普通,它因我而生,随我结束,带着浅浅的一抹桃花色,讲诉着。

  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带一丝表情的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被打扰,没有烦恼,避开吵闹,但心底也向往着缤纷精彩的生活。

  喜欢在阳光下呼吸静谧的味道;喜欢去听滴答交错的雨点拍打窗面声;喜欢独自弹琴,弹给自己听,但又希望能有一知己能听出琴声中的落寞。

  小学时,我不是什么发光体,而是一个存在感极低的人,安静的度过平淡的生活。不参加任何活动,不和身边的同学玩闹,身边没有朋友,但也活得很好,从未想过要改变自己的生活。

  直到一次班级向全校开展的班会,老师选择了八成的同学参加了表演。开始时,我对这次班会毫不关心,写着笔下的习题,不去想这件事。可是后来,班会上,我和剩下的几个屈指可数的同学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同学演着精心排练的节目,发着光,我咬了下唇,静静垂下眼。

  明明安静是自己选的,可为什么走在这条静谧的幽径上,看着大路上的繁华热闹,还是会羡慕,想要换一条路走?

  而现在,我懂得了,不一定要选择一条路,不回头;也不必改变自己,变成他人的样子。保留真实的自己,做想做的每一件事。在安静中寻找想要的热闹,在热闹中给自己留出一个安静的空间。

  阳光正好,静静微笑,这便是我想要的。时光荏苒,书笔翻过,故事又是新的。明天已在,而我活在今朝;心诺坦然,便做什么都好。

  看着手捧的热水中映出我的脸,我淡淡一笑,我还有些最真实的快乐。烟花散尽,空中繁星点点。朦胧胧的梦幻中,谁是真的?人生下一秒永远也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每时每刻都要活出最精彩的我。未到结局,人生乐章未尽,我的故事也还在谱写。微笑面对每日清晨的阳光,期待着下一个故事的开始!

我的故事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故事,这一路走来,有哭有笑。而那一次,是我真正发现:我,成长了!

  我三门功课中,数学最差。因此,在数学课上很少很少举手。我一直害怕万一说得不对,岂不是要闹笑话?每当我考得不好,老师总会对我说:“上课一定要多举手哇!”可就算这样,我也久久打不开心中的那扇门。

  一次数学单元测试,没有考到90分。恰巧这次,老师要我们自己上台讲题目。看着别的同学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赢得阵阵掌声,我心中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举手哇,举手哇!可我那只不争气的手,像有千斤重,迟迟举不起来。我看着下一题,正是我最擅长的类型,当老师问道:“下一题谁来?”心中的热情之火竟然顷刻间燃了起来,我鼓足勇气,高高地举起那只好久都没有举起过的手。老师的目光一下子向我投来,并毫不犹豫地请了我。当我听到自己的名字时,楞了一下,脑子片刻空白。在我走上讲台的瞬间,听到了一个声音:“啊?是她?”我心里咯噔一下,犹如被狠狠地踹了一脚。

  我紧张地走上台,望着下面无数双盯着着我的眼睛,突然不知所措。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像是被块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我不停地为自己打气:加油,你一定可以的.!我开始讲题了,表面上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其实内心就像住了一只鸟似的闹个不停,仿佛自己都能听到心在砰砰地跳动着。我讲完了,老师突然说:“这是王珮淇第一次上台讲题,大家掌声鼓励。”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早已面红耳赤。

  仅仅因为这次讲题,我明白其实有时真的可以好好展示自己,不用害怕,更不用害羞,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的故事作文8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天空那一团一团的云朵有一种别样的美,可没一会儿,天空如同孩子的脸一般,没有征兆地变幻着颜色。很快,乌云如黑幕般遮住了天空。

  而我此时正“两耳不闻窗外事”,美滋滋地躺在床上,吃着零食,看着电视,别提有多滋润了。

  当我不经意地朝窗外“惊鸿一瞥”,在半秒钟的一怔后飞快的窜上楼顶。完了!完了!完了!楼顶还晒着花生!如果淋雨发毛,有什么闪失,那可就大事不妙了。我心中做着思想斗争。

  片刻后,我抄起那把铲把比我还高的特制大铲子,笨拙地使用着这个“庞然大物”,一次一次地往竹筐里运花生,豆子大的雨点开始打在我的脸上。我心里想:不行啊!这也太慢了,等我运完,明年的黄花菜都凉了。一边思考着一边变换着方案,我先将花生从各个方向往中心拢成一大堆,再往竹筐里运,这样一来果然快了许多。

  老天爷似乎一定要和我“作对”,乌云不仅没有丝毫要“撤退”的意思,反而下的越来越大。我心中憋着一股子火,硬着头皮,火急火燎地运着花生。终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任务。

  在这时,我才看到姗姗来迟的父亲,简直欲哭无泪呀!心想:这么晚才来支援,这要真打仗,我恐怕早就“挂”了。老爸当然不知道我此时内心的悲愤,只是满意地看着我,没有半点愧疚之意。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了,哪个老爸会和老天爷一起压榨自己儿子的劳动力呀!简直就是坑儿子嘛!

  到最后,我浑身都湿透了,像一只落汤鸡,还打了几个喷嚏。不过我成功地拯救了三大筐的花生,还有满满的成就感和一点小得意。

  谁说人不胜天?人生可能不会事事顺心,然而我们只要努力去做,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即使有些小挫折,但风雨之后总有彩虹。

我的故事作文9

  秋风扫落叶,抬头望南飞的大雁——我想起那久违的炊烟。

  院子里传来孩童嬉戏的声音——我的故事就是从那时才开始的。我很小的时候是在老家度过的,虽然很小,但一切记忆都很清晰,那一个秋。

  刚到奶奶家院子里时,我只记得“哇哇”地哭了。大人们十分爱说的一句是:“这孩子总是哭。”奶奶是个爱笑的人,所以她就抱我到家乡的.山上去。我们翻过一座又一座田野,看到果园中满是丰收的景象,走过一座极高的山上去,看晚霞漫天,大雁鸣叫。我远远地向山的那头望去——我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样子,不知是什么时候,我似乎领悟到了黄河颂“我站在高山之巅”的雄壮和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这一副画面,在我心中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只觉得那山很高很高,耸入云端,有时忆起,甚至会泪流满面。我的故事是极平淡的,但总有些想忘却忘不了的画面。而现在我仍认为:我的生命是从那时才开始的。

  我在那里还有许多别的朋友,但现在大多都忘记了姓名,只记得:春天,我们到野花芬芳的草地上去采花;夏天,我们在浅浅的快枯了的水滩旁嬉戏;秋天,我们在果园里帮爷爷奶奶摘果子;冬天,我们那里不怎么下雪,只在屋里追来追去。但这都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想来,其实那时的乐趣是很多的。

  当我大了一点的时候,爷爷开始给我讲了许多的道理,那时我只懂得“吖吖”地乱叫,却也忘了认真地听,其中能回忆起几句的,如今也觉得十分深刻。

  当我要上学了的时候,是很不愿意离开的,于是哭起来,但没有办法,我终究还是走了,留下一片绿水青山。以后基本上每年都会回去,但再也没有当初的快乐和震撼。青山绿水中有着我的故事,那是我生命的开始。

  秋日午后,我看到北方大雁飞向远方,那里有我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10

  时至今日,仍记得一次偶去浙江绍兴的经历。绍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镇,许多古建筑政府不允许拆,住在里面的是祖祖辈辈一代接一代的,整个古镇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幅山水画,幽柔婉转的笔调呈现出江南风情,刚劲有力的笔触展示了中国的豪迈,二者结合,便是一幅完美的山水画。一进去,便望见“鲁迅故乡”四个大字。

  进入古镇,我们四处观光。屋顶的黛瓦至今依然坚固无损,低矮的房屋给人以恬静、祥和的感觉,它不同于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豪华奢华,而是单纯、朴素、简单的韵味。我们来到一人家,想借住一晚。房主是位年迈七旬的`老奶奶,奶奶热情开朗,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好!好!没问题!”

  我们愉快的放下行李,跑去和奶奶聊天,听奶奶说,她的儿女都在大城市打工,很少回来。说到她的儿女,奶奶可高兴了,可我看得出,她的内心是难过的。今天看到我们一大波人过来玩,她自然是高兴。

  午饭时间,奶奶拿出一碗粽子,对我们说:“浙江粽子甲天下呢!这是我们当地人自己做的,你们尝尝。”说着,她便为我们剥开一个。我用筷子插在粽子里,轻咬一口,顿时,糯米的香甜溢入口中,肉的熏香也跳动在味蕾间,不腻、不闲。刚刚好。我们连吃了几个,那味道在唇齿留香,久久不能消散。

  吃完午饭,我们在奶奶的带领下,在小镇里游走,划着小船在湖里泛舟,用清凉的湖水把这烈日的毒辣消除了。

  在这盛夏,人们的热情不低于太阳的温度,绍兴的古镇不亚于世界名胜——那是小桥流水人家的风情。

  浙江绍兴,铸就了我的故事。江南水韵,成就了中国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11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小小的种子。

  我不知从何时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古色古香的书,爱上了美丽的文字,打开书的封面,一行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时光溜走,书的纸张,也在我的手中,翻阅,翻阅,再翻阅..........

  文字,故事,点燃了我的文学梦,一颗小小的种子在我心中发芽,生长,到最后破土而出,汲取养分,努力向天空生长。

  当脑海中,有着一幅幅的美丽画面时,阅读已满足不了我的渴望,终于,我鼓起勇气,拿起比笔,写下了故事的开端,同时,也在文学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我在网上当了一个业余的写手,这件事我没有告诉父母,他们总认为,现在的我应该努力学习,那些书籍不应该碰,处处管制,我也清楚自己还只是一名学生,所以,也只是在空闲时间敲一敲字。

  看着自己的作品,点击率一点点升高,我小有成就,可是我回首,阅读其他著作时,才认清事实,自己的能力远远不够,一股失落感将我的满腔热血浇灭,心中声音在呐喊,我要学习,我要变强。

  任何学习的.途径,我全都利用起来,当我信心满满再次动笔,可依就是那生硬笔触,我灰心。绝望,甚至想要放弃。

  可偶然的一次,我看了一本书,感动得快要哭了,虽然没有太多情节起伏,但那淡淡的语言,却比很多书的浮夸,真实的多,看到作者后面的一封信,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没有灵魂的作品何能成为作品。

  我懂了,之所以它好,是因为他有灵魂。当我再碰到困难时,它就警醒着我,让我继续走下去。

  果然,每个成功地背后都有一个苦涩的故事。

我的故事作文12

  大家好,我叫王玉辨,王是大王的王,玉是美玉的玉,辨是辨别的辨。

  我的名字是妈妈帮我取的。王是我的姓,玉是妈妈希望我做一个像美玉一样美丽又漂亮的女孩子,至于辨就有一定的讲究了。我有两个姐姐,我是老三,也是一个女孩子,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妈妈非常希望要一个男孩子,所以就给我取名叫“变”。是希望从我这里开始变化,再生一个男孩。我的名字就被这样定了下来。但是,在报户口时,“变”又被错写成“辨”,于是,我的名字又改成了“王玉辨”。

  说起我的名字,从小到现在,还闹出了不少有趣的事哪!在上一年级时,我也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每次老师帮我写时,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们是“王玉辨”,可是他们都错写成“王玉便”。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外号,叫“大便”,为了这个不雅的外号,我没少掉眼泪。

  过了一年多,我们学了这个字后,我终于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虽然每次写“辨”字都会分家,但是我依然会端端正正的把它写在我的作业本上。这时,又有新的'问题出来了,一些同学分不清“辨”和“辫”,又给我取了一个新的外号,“头发辫”。

  我被气哭了,找到了老师,告他们一状。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了他们,并且又给大家讲了两个字的区别。这下,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叫我的外号了。

  现在我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了,我当上了班长,老师总是让我帮助他管理班级,我对大家很严厉,大家又开始叫我“鞭子”。他们说的对,我就是老师身边的一根鞭子,督促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我欣然接受了这个外号。

  这就是我,一个叫王玉辨的女孩子。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的故事作文13

  暑假里的一天,我去参加新华保险金华“第一届少儿书画大赛”。上午比赛画画,拿了个二等奖,下午继续书法比赛,这可是我的强项。我信心十足,要拿一等奖。

  下午,老天爷变了脸,发起了脾气,转眼间电闪雷鸣,下起了倾盆大雨。在风雨交加中,我提早15分中出发,心情很舒畅;沙沙的雨声听起来那么的悦耳,像在说:“王芸必胜。”呼呼的风声,吹小号似的仿佛是提前为我演奏着成功的乐曲。我打着伞情不自禁的哼“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轰隆隆”一个炸雷,吓得我差点丢了雨伞。不好。前面有个老奶奶被吓得摔倒在地,老半天也起不来,我快步上前扶起了老奶奶,发现她的小腿流血了, 原来不小心被尖尖的石头给划出了一个大口子。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而且都脚步匆忙,根本没有人停下脚步来注意这位老奶奶。怎么办?比赛时间就要到了,那奖杯还等着我去领呢,“走吧,快走吧,快拿奖去,可别忘了那可是你的一个梦想,那可是一份令人非常骄傲的`荣誉。”“不行,老奶奶受伤了,淋不得雨,得先回家,要不然会出事的……”有两个“小精灵”一直在我脑海中争论。老奶奶腿上流着的鲜血,在我眼中渐渐地晃成一条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飘动……花伞下一高一矮的身影在雨中一步一步走着……

  最后,等我到达比赛现场时,那里正在颁一等奖,得奖的是我的一个学妹,老师常叫我去指导她的。我愣了一下,眼眶渐渐模糊了起来,我使劲地闭了一下眼,拼命鼓掌。

  我骄傲,我是一名骄傲的少先队员……

我的故事作文14

  在幼年时代,书就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那时我在上三年级,当时每人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们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也不甘落后,下午一放学,我就让妈妈到书店买了本童话书。妈妈一听,欣喜地说:“孩子,你也喜欢书呀。”我吞吞吐吐地回答:“嗯……是的,是的。”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只是为了面子。

  书刚买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啊!原来书是那么的有趣。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里有数不尽快乐。

  每天,我除了吃饭,写作业,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在看书。在书的王国中,我尽情地遨游,我甚至忘了时间,忘了吃饭。书渐渐成为我最知心的好友。

  最终,我喜欢上了书,希望同学们能多看书,多读书。

  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

  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

  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一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

  我爱书!

我的故事作文15

  寒冷的黎明,灰暗的晨光照耀在草原上,使得无边无际的草原变得像一块金属。一缕似有似无的风掠过大地,几声轻脆的马鞭声从远方传来,打破了寂静。

  “那达慕”大会刚过,爸爸就带我去草原探亲,刚进蒙古包,一股奶香便扑鼻而来。远嫁草原的姑姑身着一件显破旧的蒙古长袍,那张脸和袍一样脏乱不堪,眼睛却很有神,眸子映着曙光。蒙古包里没有椅子,我们便就着狭小的空间席地而坐,热情的姑姑用奶茶来招待我们,刚入口有点咸,喝完后唇齿间却有着悠长的回味。

  出了蒙古包,阳光开始明媚起来。“天似穹庐”在这纯净的空气中,在这温暖的草地上,目力所及的仅仅是一片绿海和一排缓缓转动的风车。远处,一个身影慢慢接近,一人二马漫步在茫茫草原之上。看清了,是姑丈!一个地道的蒙古牧民。宽阔的肩膀,长面庞,胡子曲成一股奇怪的形状。“来,这匹小马给你骑!”他用并不流利的汉语简单的说道,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支利剑,直刺我的心底。那匹红鬃马好像领会了主人的意图,温驯的低下了头,蹄子轻轻点着地,明媚的阳光下,它的全身仿佛打了蜡,通体发亮。

  我踩上马镫,在姑丈的搀扶下上了马。而他却骑上了另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我们就这样随着马儿的走动,欣赏着沿途的风景。马蹄铁点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好像一支低吟浅唱的昆曲,好像热烈的蒙古汉子在推杯换盏。远处,只有成群的牛羊,依稀可辨的蒙古包,金色的阳光将这一切笼罩得如梦似幻,可是我依然觉得,这样的景象比都市的生活真实的多,也精彩的多。都市就好像一幅看似纷繁庞杂实则空洞无味的《清明上河图》,我融化在这远离喧嚣的美景里,感到久违的美好。

  在篝火堆旁,大家跳起欢快的舞蹈,一轮银色的巨月徜徉在起伏的山包中,投下温暖的光芒,我深情的看了一眼这苍茫天上缀着的首饰,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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