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3-08-28 13:29:03 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故事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故事作文

我的故事作文1

  品味经典魅力,阅读伴我成长。胡达源曾经说过:“书不成诵,无以致思索之功;书不精读,无以得义理之益。”下面就来听听我的阅读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菜市场买菜。走之前对我说:“赵懿暄,你一定要好好写作业,不要看电视,不然作业就来不及写了......”我无奈地回答道:“嗯,知道了。”等妈妈走了之后,我就趴在桌子上,不耐烦地写作业。写着写着,我控制不住自己,伸出手,在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书看起来。这本书有些地方很好看,逗得我捧腹大笑。有些地方很感人,使我泪流满面。书名叫《青蛙军团爱地球》。作者是伍美珍。

  就在我看到最精彩内容时,“吱呀——”传来开门声,啊?是妈妈回来了!我慌忙把书放回书架,想:啊!这该怎么办呢?妈妈知道我在看课外书,肯定会把我臭骂一顿的。真没想到,妈妈来到房间,知道我在看课外书,不但没有批评我,还笑着对我说:“你一定要多看一些有用的书,这样才能增加知识。”我高兴地说:“好的,妈妈,我一定会多看书的。”我和妈妈都笑了。

  有了妈妈的鼓励,我还真的“变本加厉”。那一次,下课的铃声响了,全班同学就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涌出教室,来到操场上。有的在玩编花篮,有的在跑步,有的在打羽毛球,还有的`在打篮球。同学们在操场上尽情地玩耍。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地在教室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愁眉苦脸。当我看到书中的那些坏人,我恨不得打死他;每当我看到书中的那些好人,我恨不得跑进书里去保护他们。

  书是我们人生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前方的路;书是一个路标,为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们要热爱写作,喜欢阅读。

我的故事作文2

  在生活中,谁都离不开书。就像读书百遍,其义自现这样。只要多读书,就能让你的习作水平提高,也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渊博知识。有些书中的故事,会让我感到在书中做客或冒险一样的感觉。在一生中,我都离不开书。

  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传授给我们无限的知识;书就像一位益友,一直陪伴着我;书就像一艘船,带我们驶向无限知识的海洋;书就像一把钥匙,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

  幼儿园的时候,认识的字有点多了。妈妈就给我买了连环画,我非常喜欢。但是,在书本中,我还是有些字不认识。我就叫妈妈或姐姐讲给我听。我听了后,觉得连环画非常有趣。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识字多了,我就觉得一般的.连环画不过瘾了。我就经常和朋友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童话。我看得津津有味,看完了,就跟朋友和同学换着看。

  到了五年级,我又觉得一般的童话书不过瘾了,我便向图书馆借小说来看,有《绿山墙的安妮》、《格列佛游记》、《彼得潘》等等。《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她是在远方的一个孤儿院里生活。有一天被一位好先生把她带回家。安妮长着红头发,脸上有雀斑,在那里红头发的人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先生的妹妹很讨厌她。但后来的日子,先生的妹妹开始喜欢她了。而安妮也上了小学,交到了一个知心朋友。安妮后来长大了,头发渐渐变黑了,雀斑也少了,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等等。这些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在书中,我学到了不少道理,也学到了知识,也让我知道了书的好处。这就是我的一段经历。这些书都好看吧!如果你喜欢看,可以去图书馆借哦!不过看完要记得还书。

我的故事作文3

  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曾经的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蚂蚁并列,是我最讨厌的东西了,一讲到它们我就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小时候,要是让我坐下去认真读书,那我一定是心不在焉,总是左看看右看看,反正眼睛一定是不会往我手里的书上看的!我总感觉书上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有序,时而横列,时而纵行,像一群群密密麻麻、黑漆漆的蚂蚁,让我很不舒服!

  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竟然爱上了读书,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次,我和朋友们聊天,正聊得兴致勃勃的时候,突然有个朋友说:“你们看《西游记》了吗?”周围的人都点点头说:“我看了,里面的孙悟空可真聪明呀!”“对啊,孙悟空他还拥有火眼金睛,妖怪不管变成什么样他总能一眼识破”我一直都插不进去话,总感觉自己好多余。后来,我再去找别人聊天,发现他们都在谈关于书的事情,这才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差劲。我发现大家都比以前优秀,而我呢,还在原地踏步。从此,我的心里开始默念:从现在开始,我要读书!

  那天过后,我开始了读书之旅。刚开始,我总是读到一半就想玩会儿手机,让自己放松一下,但是,没过一会儿我就打破了这个念想,自己对自己说:你现在比别人已经落后了许多,现在读书还不迟,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追上他人。

  我先从最薄的书开始阅读,后来再慢慢地增加阅读的页数。如果有时候有了感想,就拿出铅笔来做批注。时间久了,我发现,每天阅读已经成了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不拿起书来阅读,总感觉今天好像少做了些什么事情。

  我发现,书真的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自从爱上读书后,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我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我有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在耳边不断鼓励着我;每当我骄傲自大时,保尔都会及时提醒和告诫我。

  如果有人说谁不爱读书,那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问谁热爱书,那一定包括我!

我的故事作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很喜欢读书,从六岁起,我就开始读书了。

  那时,我刚刚学拼音生字,读不了书,于是我就让妈妈在睡觉前给我讲,就这样,我听完了第一本书《木偶奇遇记》。

  之后,因为我有了小妹妹,妈妈就忙的不可开交,没有时间给我念书了,我只好去找表姐给我读书,这次我听的是《绿山墙的安妮》,什么波光粼粼、风景如画的闪光小湖,什么无时无刻总令人神往的紫罗兰溪谷,我听得津津有味,但表姐讲了一个小时就回书房去做她的功课了,我只好带着对故事的期待上床睡觉去了。

  《爱的教育》是我在八岁读的,但我读到洛佩谛死了,我伤心极了,就丢下了这本书,改读别的书了。但过了几天,我又忍不住了,便再拿起《爱的教育》读了起来。一连就是几个小时,我终于读完了,内容很精彩,我是越看越有劲。

  九岁那年,妈妈让我读《红楼梦》,但我连人物都分不清,就干脆不读了,直接去看那精彩的《西游记》,唐僧取经时,居然有和孙悟空长的一样的猴子,读到后面,才知道是妖怪变的,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提升了我的`习作水平,有一次阅读老师让我们写梨花,我把梨花比作串串洁白的花苞珍珠似的晶莹闪耀。其实这是我读书时发现的好句子,我觉得用在我的中很恰当。没想到我的竟然得了五颗星,让同学们轮流阅读,这样一来我更是尝到了读书的甜头。

  于是我更喜欢读书了!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的名言,也是我的读书格言。我深信:

  读书使人快乐!

  读书使人明智!

  读书使人进步!

  我呼吁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用书籍丰富自己的心灵,用读书来增长自己的智慧!

我的故事作文5

  今年暑假,我去同学家玩,在去同学家的路上,我看到在一棵小树下,躺着一只小鸟,我伸手去抓时,它努力地拍击翅膀想要飞起来,但却飞不高,飞不远,一会会儿就跌落下来,我看那只小鸟非常可爱,就把它带回了家。

  小时候我也曾逮到过一只鸟,用一根红绳拴住了它的一只脚,另一头绑在了板凳上,放在院子里。但那只鸟每天都扑凌凌地拍打着翅膀想要飞回蓝天,不喝水也不吃东西,一双黑豆般的眼镜总盯着那根束缚它自由的红绳。我于心不忍,想放了它,刚把绑在凳子上的红绳解下来,那只鸟便使劲飞了出去。远远的,只看到一根红绳漂浮着。所以,我打算好好善待这只捡到的小鸟,等有一天,它会飞了,再让它飞走。

  我没有买鸟粮,也没有买鸟笼,给小鸟吃的只有面包,住的是用一些草铺成的鸟窝。

  当小鸟抖着翅膀,张着嘴巴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歌词:“鸟儿抖翅吱吱待哺,妈妈却不辞劳。”,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伟大。当小鸟饿了,我会揪下一小点面包放进它嘴里,有时我会故意拿着面包去引诱它,看他伸长脖子的样子会觉得很有趣,不禁笑了起来。

  一天下午,我忘记将篮子罩在小鸟上面了,就下楼去玩。结果上来一看,只见小鸟站在箱子的.边缘,地板上有些鸟的排泄物。妈妈立马上来骂了我:“为什么不把事情做好了再去玩,你看看,自己想办法弄干净!”妈妈转身就走了。我一时哭笑不得,只得把地板先弄干净,然后便教训起鸟来:“你看看,都是你闯的祸,害我被妈妈骂,下次再这样,我就把你的羽毛拔光,煮了!”我给小鸟浇了一身水,觉得给鸟洗澡还可以,又洒了一点水,结果它抖抖羽毛,还了我一身水,我忍着火将脸洗干净,又向小鸟洒水,它接着抖,我接着洒,开始了人鸟泼水大战。这时,姐姐正好走了过来:“你跟鸟斗什么?”我哈哈大笑起来。

  而今,小鸟飞走了……

我的故事作文6

  童年像海岸,收藏着许许多多的故事贝壳,每个贝壳都是那么的五彩斑斓,每个贝壳都是那么的充满新奇。其中有一个我的追梦故事,这故事虽然平平凡凡,但却是最让我有所收获的。

  五级书法考试终于过关了,我十分高兴,并有点骄傲了,心想:书法五级考试多简单,我只用了五分力就通过了,书法七级考试能困难到哪里,我只要稍微认真一点就可以了呀。

  到了七级书法考试时,由于没多加练习,再加上骄傲自满的情绪,我的'结果可想而知。考试刚结束,我就知道考得书法七级证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也许考上书法七级对我是南柯一梦无法实现,因为七级不仅对字形要求更严格,还要求书写两种字体。

  我把考试结果告诉妈妈,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摸着我的头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并不都是坏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听了妈妈的话,我忽然明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于是我下定决心:让自己的字变得更好,争取获得书法七级证书。

  我每天起早贪黑地写字,天没亮就起床了,晚上十点钟才睡觉。我冬练三九,手都冻僵了仍在刻苦写字,夏练三伏,汗水打湿了一张又一张稿纸……经过不断地努力,我的字写的越来越好,看到我字的人都赞不绝口,但我从不骄傲,因为我知道骄傲是人最大的弱点。

  书法七级考试又开始了,我使出了浑身解数,认真仔细而又谨慎地书写着每一个字,不敢有一丝的怠慢。终于,过关了。

  这就是我的追梦故事。

  让我们一起为梦而战吧!

  让我们一起努力,只因有梦!

我的故事作文7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文学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攀登上知识的顶峰;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也小舟,自由的在书海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生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这个暑假,我在小学生推荐书目中有幸的读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他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巨著,它是凯伦海勒写的,凯伦海勒是个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她非常不幸在十九个月时只能看到一片黑暗的寂静无声的世界。但她却不放弃,克服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她小时候脾气十分的.暴躁,会大发雷霆,还会吧洋娃娃撕得粉碎。1887年与沙利文老师相遇。沙利文老师非常的有耐心,一步一步把她给带到了丰富多彩的世界,让她接近这个世界,让她感受到了知识,再加上了她辛勤的付出,有了辉煌的成就。

  凯伦海勒这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刻苦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失去了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但是她并没有要决定放弃,而是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时间来弥补,树立起考上哈弗大学的远大目标。

  我明白了: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能放弃和害怕,要勇于面对;如果想要获得知识必须靠自己的付出来获得;我们应该以一颗乐观向上的心,不要畏惧困难,这样困难就可以迎刃而解。现在,一间卧室,一张长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想吃东西一样,甜甜的,味道好极了。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甜的,它让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才能学到知识和道理,唯有这样,才能去往书海里飘荡。书,它还可以让我领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

  所以我们以后要多读书,让书来丰富自己,让书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书伴随我们成长!

我的故事作文8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像我这样如饥似渴阅读的人来说,这句话再合适不过了,但有时过于沉迷,也会发生各种趣事。

  记得有一次,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连妈妈走进来也浑然不知,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直到妈妈拍了一下我的背,我这才回过神来,双眼迷茫地看着她。妈妈笑着说:“今天我比较忙,一会儿你帮我淘米烧饭好吗?”我一听,简单,便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声“哦”,又继续埋头看书了。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听见妈妈喊我:“别看书了,先来淘米烧饭!”呀,糟糕,我怎么把妈妈交代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了!可是,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实在舍不得放下,怎么办呢?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我拿着书去了厨房。

  我一边淘米一边看书,淘好后,就直接“哗啦”一下往电饭煲里一倒。咦,怎么声音不对?我抬起头,终于把思绪从磁石般吸引我的故事中拉了回来。我好奇地往电饭煲里一看,呀,不得了!锅呢?完了完了,我连锅都没放进去,米粒像仙女散花般散落在电热盘里。顿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这么呆呆地站着。

  正当我束手无策时,妈妈走了过来,往电饭煲里一看,马上瞪大眼睛叫起来:“你怎么连锅都没放就直接倒进去了?”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准备接受一场“狂风暴雨”的洗礼。

  妈妈一边埋怨一边把电热盘中的米倒出来,但有一些已经滚到了底下,倒不出来了。只见妈妈抱起整个电饭煲摇了摇,里面发出“丁零当啷”的清脆声音,就是没有米粒出来,她只好作罢。

  看来,爱读书是件好事,但像我这样一心二用可不行啊!

我的故事作文9

  读书是一种充实的人生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今天我将分享自己的读书故事。

  曾经的我不喜欢读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觉得它枯燥无味。在不想读书的那段时间里,我的成绩总是提高不上去,妈妈只能逼着我去看看书,读读书,但是我对书没兴趣,自然而然随便翻几页,走马观花。可是有句话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开始爱上读书,要从四大名著说起。

  我读的`第一本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朝代和家庭盛衰兴亡的过程,读完了才知道了曹雪芹所写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从那以后,我开始对书籍产生了兴趣。

  后来我又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刚开始我完全不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只知道“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斩黄中英雄首立功”只知道“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庙”但不知道过程!到后来读完了我才明白《三国演义》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被《水浒传》一百零八个好汉,深深地折服。在读完哲两本名著后,我对书籍的兴趣越来越浓。

  之后,我又读了《西游记》。说起《西游记》我可是百看不厌,什么“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我可是越看越起劲!从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到成为斗战胜佛,都使我看得热血沸腾,唐僧师徒四人那永不放弃的精神也感染了我。当读完了西游记后,我彻底爱上了读书。

  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爱上读书的。伏尔泰说过:“当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对此,我深有体会,不信?你真的可以试一试!

我的故事作文10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来了。

  我最初接触的,只是那一本本无字的图画书。每当我翻阅起这些书的时候,都乐此不疲。

  但我三四岁的时候,这些图画书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每天晚上,我都央求妈妈给我讲一段《西游记》,每当妈妈给我绘声绘色的讲故事时,我都深深的陶醉在其中。但是,妈妈每天都只讲一段,就停止了下文,我只有带着对下面故事的无限悬念,在妈妈的`催促下,极不情愿地上床睡觉。可是,每天才一段,这样听太慢了,什么时候才能听完啊!

  我咬了咬牙,拿起一本《西游记》,快速地浏览开来,越看越入迷,越看越有趣。但有很多意思都不明白,比如说:“只见师傅跪在地上,望天祷告:‘上天过往神灵,保佑我贤徒孙悟空无灾无难……’”因为那个时候对词语的理解并不在行。

  到了十岁时,我开始接触外国小说,从《安妮日记》到《鲁宾逊漂流记》,到《呼啸山庄》,再到《简·爱》,每一本都使我爱不释手,特别是《简·爱》中的一段:“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在用血肉之躯同你交谈,而是我的灵魂在同你的灵魂说话,仿佛我们穿过坟墓,长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每一段文字,每一句话,都令我回味无穷……

  再转向中国,《红楼梦》一直是我钟爱的小说之一,虽然里面的人物多,但只要用心去读,还是十分有趣的,但是我并没有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滋味,也许是我理解得不够深刻吧!

  俗话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我相信,书一定会陪伴我一生一世!

我的故事作文11

  振海是我家门中老大,小名叫平安,却偏偏年轻丧妻。那时农村合作化运动如火如荼,大哥整天忙得不落家,孩子有大妈给她管着,他倒好像是一心无挂了,续弦的事丢在了脑后。大妈就急了,说他都二十七八岁的干桄子了,把光棍往啥时的打呀,家里摆下这一摊子咋弄呢?

  大哥一心扑在事业上,也没个官架子,更不占集体一点儿便宜,群众都给他操心着呢。大家说,谁家姑娘有眼光,不嫌平安是光棍,那可是个好象呢!

  高塘村有个姑娘叫瞀乱,年方17,正上高小,家里三兄三弟一个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又生下个她,就起了这么个不太雅的名字。他妈为了给六个儿子问媳妇,早就把女儿卖了。瞀乱14岁时,以六石麦的彩礼许给了刘早村。婆婆家缺人手,让瞀乱早点过门。瞀乱舍不得辍学,母亲也嫌娃太小。就这,婆家不悦意了,提出退婚。

  村里人一眼瞅定,瞀乱是给平安世就的.媳妇。

  瞀乱中等身材,圆脸大眼,留着当时农村姑娘中很时髦的短帽盖头,挺精神。她也很聪明,不张狂,短言语,爱念书。面对妈这一回要给她找的对象,她也不想说啥。她也知道人家振海是个红人,可就是……可就是……年龄有点大呀。她不敢给妈说自己的弹嫌。

  哪有做妈的不知道女儿的心呢?妈就是看上了平安这个好象。为了这桩婚事,妈去明月寺抽签,“神”果然说嫁到这儿,一辈子不缺吃不短穿不受穷。妈回来劝女儿说,再不敢弹嫌了,啊!

  当时农村已经行开了“见面”。瞀乱由妈领着来到我大哥家。然后两家大人坐下喝茶说话,让两家的孩子到一间房子去谈一会话,这就叫“见面”。平安大不咧咧的,瞀乱老低着头,两人一句话也没说。临别时,他掏出一对镯子给她,说你要是愿意了,就先把镯子接住。过后还得还给人家,那是借的呢。

  瞀乱还就把那镯子接了咯!

我的故事作文12

  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我的故事作文13

  “今天,是我向成功书店再次发起进攻的时候了。”星期天早上,我一个蹦跳从床上弹了起来,喊出这句话。

  实不相瞒,成功书店是一家离我家不远的卖书铺子,原来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亲切和蔼的叔叔,我经常到他那里去看书,他非常欢迎我。我妈妈偶尔去买书,他也总是低价卖给我们。可是后来换成了一个女老板,她对我们家非常不满,因为我们经常光顾却又不买。但是,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忠实读者,我从来不放弃,决心同书店的`老板打持久战。

  一起床,我便蹑手蹑脚地跑进客厅,发现没有人站岗,心中一阵窃喜,随后慢慢打开冰箱,寻找目标。“哎呀,怎么个个都那么贪吃,连一个饼子也没有给我剩下。唉,又只能动用我那珍贵的夜宵——馒头了。”为防止在窃读的时候渴了或饿了,我只好把馒头用袋子装好放入书包,然后带上一瓶水。万事俱备后,带好干粮,我便向书店出发了。

  我快步走到书店,一眼就看见我的老战友(这是书店老板的女儿,也是我用三寸不烂之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取过来的)。我向她招手致意,结果敌军有所察觉。为了不暴露姐姐内奸的身份,我立马混入书店,悄悄隐藏在木牌后面。没过多长时间,我方探子一声哨响,警报解除,大队人马即刻深入敌方营地,开始进行窃读书活动。不久,姐姐用胳膊肘碰了我一下,我立刻明白过来,啊,信号树倒了,我的快速撤离。

  过了一会儿,我方探子又发出信号,于是我方再次潜入,进行第二次窃读行动。结果由于读得太痴迷,信号树倒了一会儿时间我才回过神来,可是已来不及将书放回书架了。我心想:“完了,这次免不了要被老板揪出来大骂一顿。”我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姐姐,姐姐心神领会地去将敌军紧紧拖住。我急忙把书放回书架,然后迅速转移。

  这次窃读行动,我军死里逃生,大获全胜。

  虽然我现在可以正大光明去新华书店,再也用不着偷偷摸摸去那里窃书看了,但是以前那段窃读的趣事却让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的故事作文14

  要说起我的读书故事,那还真是有一些故事。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每周都要跑去图书馆。我喜欢的作家也有很多,比如杨红樱,伍美珍,曹文轩,黑柳彻子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通常两三天就能啃完一本书,有时一本书看一遍不过瘾,我还会看第二、第三遍,每一遍都可以品尝出书中不同的滋味。

  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太喜欢读书。觉得读书枯燥,乏味,还不如出去跟朋友玩。直到妈妈和我说:读书特别有趣,不仅能从书里面学到有趣的知识,而且能开阔视野。要不然我们打个赌,你看完一本书,如果还不喜欢读书,那我以后也不会再逼你读书。但如果你喜欢上了读书,那你以后每本书都得认认真真读完。我当即就答应了。

  于是,我试着读书。渐渐地,我就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跟着爱丽丝一起去梦游仙境,去看看沈石溪的动物世界,和唐僧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看梁山好汉惩恶扬善,跟尼尔斯一起去骑鹅旅行我跟妈妈说:原来读书这么有趣,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妈妈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现在也不迟,你以后还可以慢慢读。

  到了现在,我越发觉得读书有许多用处,我从那些著名作家的书里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丰富的课外知识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这让我不再害怕每次的习作,反而更加期待写作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培根也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所以,同学们,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多的乐趣、光彩和才干,努力读书吧。

我的故事作文15

  时间就如流水一般,一眨眼,一个月又过去了。说起在学校里发生的故事,就如天上的星星繁多而闪亮。

  初中在同升湖度过了三年时光,如今也踏进了同升湖高一的大门。高中与初中相比,有不小的改变。还记得来学校时的军训,军训真的'很苦,比初中时累多了,军训完后才知道初一那只是叫玩,高一也是刚刚入门。

  我们每天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军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紧接着就是听着教官的命令练习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班主任老师和学校领导都很关心我们,不管天气有多热,太阳有多辣,我都能够看到老师的身影。教官对我们很严格,但我看的出他还是很关心我们,即使他再严厉,但我任然看得见他眼里流露着对我们的关怀。军训完后我们也没有辜负他,在会操表演时我们一举夺得的军训会操的一等奖。

  军训过后就是紧张的学习生活,早上六点多起床,然后就是加长版晨跑,每次一跑完就是汗如雨下。上课时间和初中一样,不过上课内容着实难得多,一走神,后面的内容可能就听不懂了。下午时间最紧,五点多下课六点就要到教室,因此我还迟到了一次。这就不得不改变我以前动作慢喜欢拖延的毛病了。虽然时间短,只要吃饭和洗澡快些就不会迟到。晚上四节晚自习后就十点了,在寝室同学为了增进感情,总要讲话讲到十一点才肯睡。导致第二天早上坐在位子上“埋头苦睡”。同升湖是我学习与生活的一部分,是我成长与忧欢的见证地,不管你是否得意过或失意过在你的年轻岁月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流露真感情的友谊分享共同的学生友爱,我爱同升湖。学校的点滴是我们的积淀,不管你抛弃过那门课,不喜欢哪一位老师,但是青春的爱是学校启蒙的,我与同升湖的故事永远说的情切意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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