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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于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街道与社区基本上是社会组织中最小的单位了,那么有哪些关于街道或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呢?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阅!
教场巷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序高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本行政社区有居民小组34个,1430户居民、4290人。有外来人口207人,危房110间、72户居民居住使用。
二、灾害隐患
社区灾害: 主要存在于地震和洪水两方面。
三、救灾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由社区两委会成员及妇联、民兵、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社区办公室。
总指挥:社区支部书记阎文科;
副指挥:社区副主任张利花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在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就在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检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四、预警、人员转移
灾害预警发出后,特别是注意做好以下重点人员的转移:残疾人148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153人。
五、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路线转移。在需要转移时,社区将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将居民组织前往安置场所,等待下一步救援。
六、避灾安置场所
1.社区将听从上级安排组织居民赶往安置地
2.在到达安置地后,及时为居民发放米、面、油、盐、水等生活必需品。
七、灾后救助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及时发放就在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
3.如有需恢复重建倒房,帮助开展重建工作
八、信息传递
1.行政命令传递
区——>街道——>社区
通过行政命令传达转移安置指令,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进行传递。
2.临灾转移安置和灾情信息传递及组织指挥:
户<——>组<——>社区<——>街道<——>区
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由街道上报到区里
九、需要落实的几项具体工作
1.工作手段
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对涉险区域发布信息时,受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报警等形式。
灾害发生后,社区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如交通通讯中断,应自为战,确保安全,同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信息上报到街道。
2.事前告知
需要转移安置人员,应事前告知,使用“明白卡”等办法,让这些人知道到哪里避灾安置。社区同时落实责任制,社区干部负责转移安置人员,联系方式在“明白卡”中注明。
3.预案演练
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
4.减灾宣传
社区避灾安置场所制定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防止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本预案如有不妥之处,将及时进行修改。
丹西街道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
一、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1〕120号)、《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2〕156号)、《宁波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4〕159号、《象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象政发〔2006〕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需要由街道负责处置的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应对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街道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
根据上级精神,街道成立灾民救助指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灾民救助小组),在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的灾民救助工作。
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由人武部部长、政法委员、工贸经济科主任、农业经济科主任、社会事业科主任、城市管理科主任、社区办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等成员组成。
灾民救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丹西街道政法民政科,由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灾民救助小组职责
1.统筹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工作;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救灾需求和灾民救助情况;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区域的支持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区域指导灾民救助工作;
5.落实街道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灾民救助小组科室职责
1.党政办: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街道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报送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社会对街道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承担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灾民救助综合协调职能。指导街道避灾安置场所和灾民救助物资仓库的建设与管理。
2.财政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
3.政法民政科: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自然灾害统计快报;指导和协助灾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调查灾情、分配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并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理赔工作,全面实施惠民政策。
4.城市管理科: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灾后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建设部门开展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公路应急抢通工作。
5.农业经济科:组织协调人员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紧急运输救灾物资;协助价钱部门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必要时配合县政府实施价钱敢于措施或经济措施;负责组织保险公司开展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
6.工贸经济科:负责组织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持续发展。
7.社会事业科:负责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医疗救治,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干预;负责做好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8.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民兵分队参加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9.丹西派出所:协助开展灾区救灾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群众紧急转移等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统筹规划,在第二中学、实验小学、文峰学校城南校区、北路社区、九顷村等各村委会大楼等公共场所共建立11个避灾安置场所,并设立统一规范的醒目标志,方便受灾群众识别。
(二)资金准备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保障、设施设备装备建设等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所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三)物资准备
街道建立灾民救助应急物资仓库,储备了雨衣、雨裤、雨靴、手电筒等基本保障物资,并配有救灾车辆1辆。对不易久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街道与世纪联华等超市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并建立信息网络。
(四)通信准备
街道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确保通讯畅通、有效。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因灾害造成通讯中断时,可使用大型车辆装载高音喇叭进入灾区,及时发布救灾信息。
(五)装备准备
灾民救助小组要配备应急救灾工作必需的设施和装备。根据不同的灾情,紧急启用相应的专用装备运送救灾物资、救援灾民,保障灾民的临时生活基本需求。
(六)人力资源准备
街道政法民政科加强基层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灾民救助小组,并确定37名专职巨灾保险联络员,健全覆盖各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平时加强对信息员培训,并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注重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预警响应
当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受威胁、基本生活可能受影响情况时,灾民救助小组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向下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报救灾预警响应启动情况,并提出灾害灾民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值班,密切关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开放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必要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
4.通知有关物资储备仓库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预警响应工作。
6.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六、预案启动
在街道辖区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死亡1人(含)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人(含)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含)以上;
4.县级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同时启动;
预案启动后,灾民救助小组组织协调灾民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科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灾民救助小组组长视情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形势,研究落实救灾措施;派出灾民救助小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灾民救助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救灾工作。
七、灾民安置
灾害发生时,街道应立即启用避灾安置场所,根据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就近安置灾民,确保避灾期间灾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稳定保障。对因灾倒损住房的居民,帮助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应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按标准给予补助。
八、救灾捐赠
街道民政科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视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并根据灾情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协助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按规定及时呼吁,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并组织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巨灾保险理赔工作;街道农办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受灾各村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核定情况,街道财政所及时下拨街道级自然灾害救助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县里支援。
九、信息处理
预案启动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救灾资源、救灾情况等信息,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综合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随时报告街道灾民救助小组。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1.5个小时内将本辖区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前,街道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街道于每日8:30时前将截止到前一日24时的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3日内核定灾情,向县民政局报告。十、总结评估
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应组织评估、核定灾情损失,总结灾民救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
灾民救助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灾民救助工作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评估报告县政府应急办。
十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制订,报街道应急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由街道灾民救助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华大街道自然灾害(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地震)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保证自然灾害(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地震)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自然灾害(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是针对华大地区的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而制定。
二、街道成立自然灾害(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另行行文),负责实施组织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自然灾害(地震)预防、预警、减灾和救灾工作。
具体任务职责:
1、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自然灾害(地震)自救知识。
2、设立避灾点,做好避灾物资储备,防范于未然。
3、部署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厂(场)对救灾工作做全面的检查,做好危房、危屋、危墙等排查摸底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社区和单位,责令改正,视情予以处理。
5、一旦发生灾情时,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发生灾情后应及时召开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灾情,组织部署救灾工作,落实任务。
7、根据灾情,请求上级和驻军部队支援。
三、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成员及各楼、组长、辖区企业负责人组成。
当发生灾情时,各应急小组应做到: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设立专职信息员保证通信畅通,负责自然灾害(地震)的强度、影响等信息的收集和传输,当灾情发生后迅速了解受灾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小组成员落实救灾任务。
四、灾前预警、准备工作:
1、当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预报后,领导小组将及时向各应急小组、各社区发布预警应急等级信息, 各应急小组、各社区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指定的地点、部位进行巡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指导相关单位、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各社区应积极发挥楼组长、平安中心户长为中坚的群众信息网的作用,多方位、灵活、及时的收集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地点,并采用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3、为确保救灾、避灾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编织袋、备用沙、雨衣、雨鞋、铁铲、锯子、床铺、棉被、草席、应急灯、一次性餐具等救灾、避灾储备物资,由街道安监站统一调配。
4、 各社区应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人员和设备、器材等应急物资,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抢险。
五、灾情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小组应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灾中应急、灾后恢复工作:
1、人员抢救组。由街道人大工委李必容主任任组长,街道司法所杨启凌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社区抽调的保安队员
组成。当接到命令时,全体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携带相应工具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组织抢险救灾人员并迅速请求驻军部队、公安、武警支援,抢救受伤或被困人员撤离灾区。
2、医疗与卫生防疫组。由街道办事处陈惠芳副主任任组长,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敏主任任副组长,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计生办和经济办抽调人员组成急救队伍。灾情发生后,由陈惠芳副主任迅速联系华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省、市属医疗单位及相关医疗部门配合抢救伤员,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3、灾民安置组。由街道党工委温卫兵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高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民政办、劳动站抽调人员组成。如发生房屋受淹、倒塌等紧急事件,由民政办负责迅速向区民政局上报,并设立灾民安置场所,积极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社会治安维护组。由街道人武部林礼兴部长任组长,华大派出所陈蔚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华大派出所干警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灾情发生后和派出所配合,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5、城市设施抢修恢复组。由街道办事处施克胜副主任任组长,党工委组织委员肖建星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城管中队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灾情发生后联系市容、市政、房管、供电等有关部门抢修排险,并组成城管执法队,由环卫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6、联络工作组。由党工委宣传委员林荣生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了解掌握灾情和救灾情况,沟通上下准确传递相关信息。未加入各应急小组的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应急解决其他发生的问题。
7、街道机关、社区、企业应加强值班,领导带班。街道值班电话:87834367。以上各组根据救灾实际需要,做好领导小组安排各项临时性救灾任务。
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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