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基础课程的说明
公共基础课程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课程,绝大部分课程是我校各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极少部分课程是我校有关学科专业无先修要求或先修要求简单明确,对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有益的专业课程。
构建公共基础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基本打通我校主要学科本科基础课程平台,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较为宽广深厚的包含政治理论与思想品德、人文社科基础、数学基础、外语基础、信息技术基础、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基础、法学基础等在内的综合课程构架,加强素质教育,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新能力培养提供更大空间和自由度。
公共基础课程所要求的.是必修学分,这就需要教师和管理人员对有志于某个专业发展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指导;同时,要求广大学生要根据社会的需要、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理想,具备自我设计、自我培养、自我约束的能力,在现有条件下,通过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选专业等方式,使自己的学习热情和发展潜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最终把自己培养成为祖国最需要的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公共基础课的选修说明
①公共基础课共分9个课程组,各学院不同专业培养方案对每个课程组规定有不等数量的必修学分要求,详见《公共基础课课程组必修学分要求一览表》。
②“政治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组的必修学分在没有可选课程的情况下,现在列入的课程均为必修课程。
③ “先修课程”是指在学习本课程前必须先修的课程。选修课程必须注意所在或所选专业的要求,注意课程的先修后修关系;系列课程,如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大学英语等课程不允许倒序或跨序选课。
④“知识准备”是指学生应根据课程要求在选课前具备或通过自学具备本课程所要求的基础知识,以保证课程学习质量。
⑤进行分级分类教学的课程,如大学英语,学生一旦确定起点后,同样按上述规定选课。 ⑥公共基础课中所列课程的开课学期为指导性规定,大部分将按计划安排教学,个别课程的实际开课时间或许会进行适当调整,因此学生们必须注意每学期的《选课课表》和网上公布的开课、选课信息。
“学期”中的阿拉伯数字指自第一学期到第八学期的开课学期。
⑦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教学计划,阅读课程简介或咨询教务员及专业教师。
公共基础课程一般为在校学生前两年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关系到学生今后的成长和发展,希望学生能够认真了解相关内容和要求,为自己今后的学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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