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高考政策

时间:2022-11-23 01:51:35 高考快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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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新高考政策

   2017年高考已经临近,那么今年三西的高考有什么新政策呢。阳光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下面的内容,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2017山西新高考政策

  2017山西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核心部分高考综合改革备受关注。据介绍,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此次改革主要有高考科目、录取模式、外语考试三个变化,其中山西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据介绍,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成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模式,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外,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这也意味着,文、理分科的现象将不再存在。

  同时,录取依据将不再仅参考统一高考成绩,而是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其中“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据了解,“两依据”中,一个依据是统一高考成绩,另一个依据是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即考生在6科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每科满分100分,成绩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一参考”为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根据普通高中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内容,高校在录取时作为参考。普通高校在2018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并在录取时实施。

  此外,外语科目将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此次改革立足于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和考试机会,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说。他表示,确定从山西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解读一 高考综合改革

  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是本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调整变化。

  改革一: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自选科目”

  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也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需要强调的是,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均由国家统一命题,保持现有分值不变,每科150分,不分文理科。

  改革二:录取模式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

  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这也是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改革三:外语考试实行“一年两考”

  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6月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我省2018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当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招生制度,首次新高考将于2021年进行。

  解读二 考试形式和内容

  改革一:学业水平考试中有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

  ——合格性考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毕业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14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分散在高中三年,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等级性考试,属于高考的组成部分,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的4月份。

  每个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高校在录取时,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改革二: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挂钩

  综合素质评价是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假如一名高中学生特别喜欢动手制作,甚至还获得过专利,或者组织过社团,具有组织才能等,那么,都将被如实记载,同时,所有记载的内容都将公示,确保公平。

  解读三 职业院校分类考试

  改革高职院校招考制度后,招生覆盖的范围将更广,招生方式将更灵活多元,学生的选择权将更大。此项改革主要是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逐步改变以高考为主渠道的招生录取方法,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建立考试和录取方式多元化的招生制度。

  高职院校通过单独招生、对口升学、“三二分段”培养,和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等,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比例2016年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

  稳步扩大中职对口升学、高职专升本、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招生规模,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考试招生办法。

  扩大五年一贯制培养规模。在部分专业领域,健全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2016年启动护理、健康服务等非师范类专业试点,以后逐步扩大。

  2017年启动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考试招生工作,积极总结完善,逐步提高其招收比例。

  2017年起,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增加职业技能考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2018年中职对口升学在部分专业增加技能考试,到2020年,高职院校普通高考外各种形式的招生均要加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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