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时间:2022-11-27 01:55:5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4篇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1

  为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综合治理、政策推动的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全面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实现,切实提升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4篇

  一、考核原则

  在考核评估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村计生工作水平,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乡计划生育水平的提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计生办统一标准进行数据处理,实行平时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权重为:月积分占50%,平时督查占10%,年终考核占40%。

  1、综合考核第一名的村,乡党委、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

  2、依据考核结果,对问题严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列入后进村进行重点管理。

  (1)在考核中处于全乡最后一名且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

  (2)出现政策外二、多孩生育现象的;

  (3)农村奖励扶助(含特扶)有误差现象的;

  (4)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统计误差,导至乡掉类的;

  被列入后进的村、以及帮扶该村的乡直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由该村以及帮扶该村的乡直单位向乡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100分)

  1、政策符合率达93%以上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10分)

  2、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达100%得满分。一例手术不及时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后2个月的扣3分,统计年度内未落实的扣10分(县级承认的`禁忌症除外),扣完为止。(20分)

  3、在家孕环检对象参检率达100%的得满分,有一次低于80%的不得分,其他每次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10分)

  4.出乡一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及时登记上报乡计生办得满分,每错、漏报一个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10分)

  5.各项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得满分。如有瞒、漏、错报,每1例扣2分,迟报2个月以上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每缺报表一次扣2分,报表每缺一项扣1分。(10分)

  6.早孕发现率在70%以上的得满分,在30%-70%之间线性计分。(24分)

  7.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孩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一例扣2分,二多孩不能提供详细地址的且不主动配合的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6分)

  8、乡布置的其他常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或不达标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四、加奖分

  凡在省、市、县年终检查中做出贡献的分别奖10、8、5分。在县半年检查和稽查中做出贡献的奖3分。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2

  一、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原则

  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考核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四、考核内容

  1、各单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各单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及报表工作。

  3、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必须落实“实时通”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登记率达100%。

  4、各单位的独生子女补助、专干岗位补助、奖励措施及其它优惠政策到位率100%。

  5、关爱女孩,落实独生子女保险100%。

  五、考核方法

  1、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自评。

  2、县卫生局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分半年度、年度各进行一次考评。

  六、计分标准(换算成百分制记分)

  (一)加分项目

  1、当年被所辖社区、计划生育部门或本系统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加记5分。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2、当年被评为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加记10分,分管负责人和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3、当年被评为省、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加记15分,分管负责人和计生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4、提供“两非”典型案件信息,配合县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案件处理到位的加记10分,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金按20%奖给执法单位;

  5、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到位率达100%的加记5分;

  6、各医疗单位完成扶持所在单位和所在工作地农村户口计划生育特困户5户-10户,且每户扶助资金高于200元的加计5分。

  (二)扣分项目

  1、当年被所辖社区和当地计生部门评定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单位的扣5分。

  2、当年被省、市、县检查有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不达标,影响在省、市、县、局评估排名的'扣10分。

  3、违法行政、违规执业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对象上访,影响恶劣的,扣除计划生育工作全部分值,取消单位和相关人员评先评优资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各医疗卫生机构季度自评占年终总分的30%;半年度工作考评占年终总分的30%;年度工作考评占年终总分的40%。年终总分在90以上的取前6名为先进单位。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3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xx年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计生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局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组长:李长刚;副组长:王莉;成员:刘芯君、全昌艳、何湘涛、胡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芯君任办公室主任,局计生专干刘芯君。

  二、考评办法

  考评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进行,对签状单位进行垂直考核。

  三、考评内容

  1、婚姻登记中心: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必须按照国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婚姻登记合法率为100%。通过实时通报系统每日向区计生局通报婚姻登记及婚姻变更名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社会救助局: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依据相关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规定,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优先给予社会救助,建立台帐。

  3、福利院:明确本单位计划生育负责人,并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对本单位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在婚假、产假、独生子女费、医疗费等按计生有关奖励措施兑现。定期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妇检。

  4、基政股:在办理弃婴收养手续时,先查验收养人常驻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统筹规划之中。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

  5、本单位无计划外怀孕和超生现象,发现有此类对象及时报告并配合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报告和落实率为100%。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分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五、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在考核时提供各种资料。

  2、对考核核查出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应及时改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逐项落实,在市、区计生工作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六、奖惩措施

  年末考核对各单位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予以奖励,对排名倒数一、二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4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根据上级考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村级考评主要指标

  1、村室规范达标(4分)

  2、政策外生育控制(18分)

  3、长效节育措施落实(18分)

  4、“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实(37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4分)

  6、其它重点工作落实(19分)

  二、考评的有关口径

  (一)考虑到全镇各村实际村情,决定把全镇17个村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依据为20xx人以上为大村、1000-20xx人为中村、1000人以下为小村,

  (二)政策外生育的个案,双方户籍都在我镇的,原则上纳入男方户籍地考核,由于女方户籍地监管不利、工作不到位导致政策外生育的,实行双向考核(即男女双方户籍地所属行政村,包括城区户况社区在内)。

  (三)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未上报镇计生办审核备案的,纳入流入地村政策外生育考核。

  (四)对20xx年1月以来出现的往年出生未报情况,列入考核期内政策内(外)出生并追加出生数据回溯考核。

  三、考评办法

  (一)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采取半年、年终两次检查和一、三季度工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和两次季度工作重点督查各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50%和15%。各级抽样调查、调研情况列入村年度考核,一并确定成绩。

  (二)各村考核内容的基本分为100分,若遇有新增目标责任书外工作指标,则增加其它工作项加权分10分。

  (三)村级考评实行分类管理。年度考核总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且位居全镇前六名的为一类村;年度考核总分为75分以下且位居全镇后三名的为三类村;其他定为二类村。

  (四)考评“一票否决”指标

  1、村级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有政策外二、多孩生育或3例及以上早育(特殊情况除外);

  (2)“村为主”工作机制没有很好落实的;

  (3)出生人口早孕发现率低于50%的;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5%的;

  (5)三类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实行黄牌警告列入重点管理村(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1)有出生错漏瞒报的;

  (2)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的;

  (3)期内长效手术落实欠帐3例及以上的(禁忌症除外);

  (4)在上级考评中,因工作不利导致镇成绩处于全县(市)后2名的;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年度三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年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年度二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一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20xx元;

  3、年度一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两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1000元;

  4、加分事项:

  在年度考核总分上:

  大类村≧80分、中类村≧85分,且政策符合率≧9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早孕发现率达≧70%的,大类村按5%、中类村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小类村≧90分,且政策符合率达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早孕发现率≧80%的,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二)处罚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20xx年1月1日以来有出生错、瞒、漏报和性别错报的(含常住和流动人口),直接纳入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2、在各级计生工作检查和调研中,村主要领导、计生专干不能按镇要求及时到位及工作部署的一次扣2分;

  3、没有按时完成镇计生办(所)交办工作的,视不同情况扣0.25-2分;

  以上扣分列入考核或督查成绩不超过10分。

  五、组织实施

  镇计生办根据考评方案拟制考评技术细则,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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