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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计生工作的考核方案
为全面完成县计生领导小组下达给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镇人口与计生工作水平,经党政联席会议及镇计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对镇、村、组干部、农业组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将考核方案制定如下:
“三查四术”考核指标:
1、“三查四术”以计生报表的实际数据为依据考核到驻村干部和管片村干部。各村村干部“三查”实行管片考核责任到人,季度“三查”到位率(对象违约金处罚到位也算作到位率)达93%以上按排名先后前6名予以通报表彰,季度“三查”到位率排名后6名给予通报批评;前6名各奖100元/人,后6名各罚100元/人。到季度验收时,凡缺一例引产对象,统计时计5例三查尾欠;缺一例结扎对象,计4例三查尾欠;缺一例人流对象,计3例三查尾欠;缺一例上环对象,计2例三查尾欠。驻村镇干部与管片村干部实行同奖同罚,从季度返组经费中兑现奖罚。
2、“四术”重点考核到农村作业组及各村(居)委会,各村(居)干部应积极为农业组提供情况配合、支持、督促对象到位。①对农村作业组的考核,凡结扎每到位一例奖100元,每缺一例罚100元,其中纯二女户每到位一例奖600元,每缺一例罚400元,上环每到位一例奖30元,每缺一例罚30元;人流每到位一例奖100元,每缺一例罚100元,引产每到位一例奖600元,每缺一例罚400元,从每季度返组经费中兑现奖罚。②对村(居)“四术”的考核,按计生办分配给各村(居)的指标数予以考核,凡在季度“四术”统计中排名后三名的村(居)委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全镇的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
社会抚养费:
1、社会抚养费征收分配任务完成率100%,各农业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解满季度任务数,其中期内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80%以上。
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6倍即(12424元—37272元)/例,低于13000元的对象各农业不予开票,情况特殊者,违法对象须本人申请报党委书记批准后按分期缴纳的政策执行,但第一次缴纳不得低于7000元标准,13000元以上(含13000元)给予各农业组40%的计生工作经费,农业组完成全年任务30万元(其中农业二组完成35万元)按45%返到各农业组,13000元以上(含13000元)给予各村10%的计生工作经费,低于13000元的标准,只给予村5%的计生经费。同时对各村(居)委会社会抚养费征收,按标准结案的个案为依据,作为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的年终政绩考核。
3、每季度各农业组计生违约金任务为1万元以上,“三查”每次处罚标准统一为300—500元,“四术”处罚标准每次统一为500—1000元,违约金40%返回给村作为工作经费,60%返回给农业组作为下乡伙食费、车费等工作费用。如果发现社会抚养费作违约金开票,罚组上3000元每次。
村级阵地建设:
1、村计生专干、组指导员漏报、错报计内计外出生各罚款50元/次,月报表未及时上报的,组指导员药具未及时领取发放到位每例罚款5元;村务公开栏每月未及时更新数据的村计生专干,每月每项罚款10元,从年度报表费中扣除,由计生专干、分管领导负责考核。
2、各村计生“三位一体”阵地要按月及时更新内容,该上墙的要按时上墙,该完善的要完善好资料,并按年度及时归档,保持阵地整洁,随时准备接受省、市、县、镇的不定时抽查验收。
3、村级计生协会:村级计生协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会员联系户制度和“三结合”项目内容实在。
4、村、支两委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村民自治工作有序开展并逐年推进。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职责:
1、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到工作范围确定,任务明确,同时要按要求做好这项工作的量化目标。
2、建立问题处理反馈制度。在工作中,组指导员漏报流动人口每例罚款5元,拒不登记、办证的应向村计生专干反映,村计生专干不能及时处理时向镇计生办汇报,镇计生办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调查处理,并且与其户口居住地取得联系,掌握情况,按政策予以处理。
3、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站要建立科学合理且便于操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管理考核。考核奖惩制度要注重考核工作实效,要立足激发信息员和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和主观创造性。
考核奖惩:
1、镇党委、政府年终将根据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评估排队结果,进入一类的村级按排名先后,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余下的设为三等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和100元。
2、凡在省、市级抽查中为镇计划生育工作作出贡献的村给予2000元的奖励,凡在县级抽查中进入季度前五名的样本点村每次奖500元,进入季度预否决的,给予样本点村每次处罚500元,连续二个季度进入预否决或被县计生领导小组确定为重管村,实行“一票否决”,并处2000元的罚金。
3、凡是被县计生领导小组确定为重管村的村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驻村干部各收取200元责任金,并取消该村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凡被列入重管村的,任职时间超过10个月的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按照县委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4、省市抽查顺利过关,样本点村村干部、驻村干部奖200元/人,中心户长奖100元/人,季度进入县前三名的奖励驻村干部100元/人,进入后三名的驻村干部处同等金额的罚款。
5、村(居)年终计生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参照镇年度结合目标考核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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