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全程管理,分项考核,综合评估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做到人人参与重过程,检查评比促提高,以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内容:
1、教科研2、教研3、电化教学4、区、市级及以上比赛5、班队工作6、终端考核7、单项学科考核8、后进生转化9、兴趣小组10、进修学习11、突出贡献奖及其它12、月考核
三、考核方法:
1、教科研:
校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
区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
市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省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60元、120元;
课题组研究课题结题给予课题组成员相应奖励。
撰写论文在省、市刊物上公开发表,享受同级一等奖奖励。
2、教研:
(1)承担校、区、市研究课任务的分别奖励20元、40元、80元;
(2)赛课:
a、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b、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d、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予以差旅费补贴5元/半天、10元/天。
3、电化教学:
(1)有关电化教学论文获奖参照教科研评比方法;
(2)参加自制电教片、课件评比获奖给予适当奖励。
4、校、区、市及以上级比赛:
A、团体奖:
(1)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2)区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3)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60元、120元、80元;
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校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5元、10元;
(2)区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
(3)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C、体育运动会按成绩予以奖励,以10元/分计算,若进入全区前六名,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给予程度不同的奖励。
D、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查,达区均分奖励年级组6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年级组15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若某一班级单项学科接受区级抽查,达区均分奖励任课教师100元,超区均分1分奖励30元,多超多奖,以此累计。
E、凡各类竞赛获奖的,学校将对大力支持竞赛的班主任及有关教师酌情予以奖励。
5、班队工作:
(1)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并给予100元奖励;
(2)班队工作各项竞赛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3)班主任月津贴为40元,如各项工作不到位,在津贴中相应扣除,具体考评标准另订。
6、终端考核:
期中、期终考查成绩的奖励或惩处参照教导处考评细则执行,但具体执行金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7、单项考核:
学校每学期在各学科开展单项竞赛,获奖参照第四项给予奖励。
8、后进生转化:
(1)后进生学习成绩转化:由不及格到及格、由不及格到良好等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2)后进生行为习惯的转化也将做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标准。
9、兴趣小组:
凡承担兴趣小组课务并完成相应任务的教师每学期给予40元的津贴,成绩突出的再给予一定奖励,如获奖的参照第四项奖励。
10、进修学习:
学校鼓励教师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凡教师拿到本科、大专文凭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60元。
11、突出贡献奖:
为完成学校重大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12、月考核奖:
(1)取消月满勤奖,教师月考核基本奖为140元,任教语、数一门主要学科加10元;任教两个班数学加20元;任教一、二年级语数包班或外语跨年级任教加40元;
(2)凡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均可获月考核全奖;
(3)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
(4)若当月考核奖不够扣除,继续在当月30%津贴中予以扣除,直至扣除年终奖金。
一、几点说明:
1、 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
2、 有违职业道德,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教学“五认真”不到位,校、区级教学视导严重出错;
4、 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生成绩考核相同学科与同年级差距过大(以新学期期终成绩为依据,再制定相应的细则);
5、 学校重大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误,教学岗、护导岗等岗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6、 年终评优,区教委下达额数,学校根据工作实绩及民主测评等依据确定评优人员,并奖励人民币100元;
7、 学校获各级团体表彰,视具体情况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
8、 年终奖金发放,依据学校财力而定。
以上或其它类似情况视情节轻重,由校长办公会以教委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为准绳,将酌情予以奖励或严肃处理。
二、备注:
1、 此方案与校原有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 此方案执行与否,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与上级文件为准;
3、 此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随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做相应调整;
4、 此方案将提请教代会代表讨论使其更趋完善,更符合当今教育飞速发展的需要,一经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5、 此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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