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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伊始优秀作文精选
篇一:爱,伊始
爱情,是这个社会上最朴实纯美的东西。他的开始,往往是因为缘分。缘,定三生。
伊始。
记得易中天曾说过,春天是恋爱的季节,我在想:春节算不算是一个好的开始呢?初二,我遇到了我的爱情,爱情伊始,人就变得激动,变得爱笑,爱闹。我觉得我会铭记这一串爱的字符。因为那天,也许会是,永远的开始。
歌德说过,哪个 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思情。也许这真是人之常理吧。人人都期望遇到一份爱情,一份很真很真的爱情,我也一样,所以一直在寻觅,寻觅那个伊人。
火热。
恋爱的男孩女孩都是喜欢过节的,因为每一个节日都是那么甜蜜。也许情人节就是个开始吧。20130214,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的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开心快乐,最重要:甜蜜。
《凤求凰琴歌》中说: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爱情真的很神奇,没有的时候不觉得如何,一旦拥有,难以自弃。爱人,真的很神奇,日想夜思,念念不忘。
每逢佳节倍思亲。元宵佳节,团圆当冲,若是伊人,怎不相思 与佳人共度。佳人佳节才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故。
爱情里没有完美,没有百分百的相互看好。有的只是互相包容。把彼此当作是自己,有时候就可以长久了。娜娜,也许我们既不是水中的第一条鱼,也不是鱼进入的第一条河流,可是我们可以成为彼此心里的第一个,成为THE ONE.成为永远。
篇二:不配爱情
刚看完爱情与灵药,感叹爱情果真可以超越现实的一切阻碍,不去考虑后果,只在乎此一刻的拥有,爱情更需要感性,没有理性才性感。之所以浪漫,是因为脱俗,是因为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安妮海瑟薇固然美丽,若是过多的耽于现实纠结于未来的不堪设想,就不会产生爱情,更可能是你根本根本不配爱情。
现实中,我更多的看到的是为了现实而舍弃浪漫,为了金钱而放弃爱情,或者只是一种类似爱情的东西。之所以类似爱情,是因为曾经冲动,忘乎所以,但冲动过后细想之下仍会后怕。就像无知者无畏,在你不计后果时一切像极了爱情,担当阳光照进现实,爱情经不起现实的光亮,就像雪花在现实中瞬间融化,蒸发不留痕迹。让爱情在现实中经受光亮,已成为多少不能承受的爱情之重。
有人因为家庭在爱情来临前倒下了,并安慰道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也许真的是这样,但你已经首先不配知道结果。
有人则因为金钱而放弃爱情,并安慰道钱非万能,没有却万万不能。也好,至少金钱了解你的爱,你哭你笑,金钱替你买单。
这世界本就是一种残缺,何必执着于尽善尽美,何必等待万事俱备,正因为这种残缺你才应该更加爱,因为它让你了解,这世界有你才完美,不然如何亡羊补牢,如何拨乱反正。
扪心自问,所有这些清晰明了,为何仍习惯于孤身一人,独对空屏,因为生来如此,不配爱情,性格敏感的像只猫,充满防备,放不下伪装,放不下利爪,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许我已不想改变,那就让它自生自灭吧,从哪里来到那里去,因为今生不配爱情,或许作猫会合适些。
篇三:爱情,是错吗?
记忆里,那一年的栀子花格外香烈,而坐在后排的男生绿晨,有那样闪亮的眼睛。在每个下晚自习的晚上,他用自行车载 我回家,艰难地蹬着上坡,我不禁靠向他的背。
星光下他低低地问我:“你愿意和我考同一所大学吗?”
良久良久,我轻轻“嗯”了一声。
满池睡莲竞放的季节,我和绿晨先后收到大学的通知书,我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了,欣喜之余我抬头看见绿晨犹豫的目光 ,心陡然一沉,他去了远在郑州的军校。
在同一天我们离开故乡,却注定一南一北,沿着相反的方向。从此思念把我的心绞得血泪淋淋。
每一次收到绿晨的信,都是我的节日,却忍不住在字里行间掉下泪来。无从想像,我星光少年的绿晨啊,曾有着不羁的长 发,是如何适应着军规军纪的严格和学习训练的艰苦。而在每封信的最后,他说:“来看看我,好吗?”那粗大的笔迹扑面而 来,分明是他殷切的期望。
我从不知绿晨什么时候,又怎样从军校一格格分割严明、斩截如刀的时间表里溜出来,我只是等。从白天等到日落,再等 到新月初升,渐渐地,仿佛自己的身体飘浮起来,没有了时间,也没有了感觉,只是一个空空的壳子。
总是在片刻的相聚后,绿晨又急急地赶回学校,而我重又踏上回程的火车。四周犹如乱世,霎时间,觉得自己是逃难的女 子,从此生离死别,渐渐便夜沉沉了,窗玻璃上摇晃地映着我疲惫的脸容。蓦地,昨天误了的功课,明天要交的报告,同寝室 女生不知有没有帮我打了热水,诸般不能不考虑的现实,又兜头涌上,我却想念着,想念着,绿晨新剪的稚气的平头。
在一个学期内我去了七次郑州。最后一次,是薄薄的初冬,细雨绵密如小小的花朵。他请了假出来,陪我慢慢徜徉在郑州 的街头,两个人紧紧地牵着手,都忘了雨,忘了身外的一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郑洲的街景。也是第一次,他吻了我。
我回到学校时已是夜晚了,刚刚推开寝室的门,我便愣住了,好久,才轻轻地叫了一声,“爸?”
父亲是昨天早上来的,一直等我到这个时候。他没问我到哪里去了,也没说昨晚他是怎么度过的,只是一件件,把家里给 我带来的衣服、卤菜、文具交给我,然后说:“明天还要上班,我得走了。”
父亲默默地走在夜风里,单薄的衣服不断地被掀起,空寂的校园里他的脚步声显得那样黯淡。
轰轰烈烈的恋情,最终却是身心俱疲,又有什么是可以无限透支的呢?无论是时间、精力乃至于感情。我开始思考,我与 绿晨是否可以更冷静更恬淡,如涓涓细流汇聚成海。
电话里,他的声嘶力竭终于让我哭了。“为什么总是我去看你,如果你对我真心,难道就不能来看我?”那端忽然一片沉 寂。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我正在教室看书,一个老乡冲了进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快,快,绿晨在北京西站,再晚就来不 及了。”拖了我就跑。我被拉得踉踉跄跄,连声追问:“到底怎么了?”
绿晨为了来见我,托了家乡的同学给他拍了“母病危速归”的电报,准了假,便直奔北京。不料他二哥正巧打电话到军校 询问弟弟的情况,三言两语下来即穿了帮。队长看在二哥的面上网开一面,说:“我给他24小时,回来就罢,否则军法从事。 ”结果绿晨刚下火车就被二哥截住,立即给他买好了最早一班去郑州的车票。绿晨却坚持要见我一面再走,双方相持不下,最 后二哥勉强同意他打电话通知我到车站见面。
良久我才喃喃道:“我的天哪。”掏空整月的生活费叫了出租车,却遇上了我记忆中最漫长的一次堵车。任我怎么心急如 焚,那身前身后的汽车长龙只是缓缓地挪动着,一点点,离太阳越来越近,终于迎头撞上那西下的夕阳。我冲进候车大厅的时 候,早就来不及了。
我颓然跌坐在长椅上,声音艰涩得仿佛挤出来的:“我想坐一坐。”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坐了多久,也许一小时,也许一生 ?突然,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世界如此嘈杂,我知道那是不可能,却还是一点点艰难地抬起头。整个人呆住了,半晌,我 霍然而起,“你,没走?”绿晨向我绽开顽皮的笑。
他二哥一直把他押送上了车,等到火车开动后才离开,他却在下一站下了车,混上一辆进京的车。绿晨的衣上满是褶皱, 眼中是流动的火:“不见你一面就是不甘心。”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绿晨,想说:“你真傻。”却不自觉地哭了,在大厅里我们紧紧相拥,我在心里暗暗起誓:这一生一世 跟定了他。
而那时,无论是我,还是绿晨,都没有想到后果会是什么。
军法如山,绿晨被勒令退学了。是怎样的晴空霹雳轰下来,让我不顾一切奔去找他,却被他的家人拒之门外:“都是你, 都是你害苦了绿晨。”那一扇冰冷的门横在我的面前:是我害了绿晨吗?诸般往事席卷而来,难道我就不曾为爱情付出昂贵的 代价?
我想对绿晨说:再参加一次高考,我会在北京等你,然而再见绿晨,是小城凄清的火车站上,他就要去云南当兵了。远远 地,隔着他周围敌意的目光,我的眼泪涌上来却又暗暗地退回去,灯影摇曳里绿晨有那样困惑的神情。在上火车前一刻,绿晨 忽然转头,轻轻唤我的名字,轻轻地问:“爱情,是错吗?”从此流年逝去,我和绿晨再也没有见过面,我的耳边却时时浮起 他最后的疑问:“爱情,是错吗?”
而我终于知道了。爱情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当我和绿晨倾尽所有来换取一场青春的恋情;当我们将生命中一切值得 珍惜、应该慎用的事物付之一炬为了一刹那的焰火;当我们如最贪婪的赌徒,将最后的血本抛掷在命运冰冷的青石桌面上求一 场大赢,却没有想到连自己都完全输掉,爱情又如何立足?我会始终记得火车站的那一幕,那一刻,爱情如满天星雨,跌落在 我怀中,也会永远铭记许下的誓言,但它却再也没有实现的机会了。
篇四:伊始
这是我初中后的第一个假期,终于可以从任务繁重的住宿学校中脱离出来。随及又要应对如山的作业。 住校生活与以往有了很大不同,一切都显得那样匆忙,一切都只有靠自己。初中的同学与小学同学大不一样,除了班里有一群女生成天喜欢纠缠不清,其他的同学向来独来独往。
自己一般和室友在一起,毕竟彼此熟识,不至于产生误会。可也并不是同每一个室友都很要好,而是一两个罢了,剩下几个人如普通同学,虽然经常吵架,但关系依然不冷不热。 一开始自己不是很习惯独来独往的环境,觉得这样的生活毫无趣味,自己是一个健谈,开朗的人。但时间长久也就习以为常,在这样快节奏的校园里大家或许是被环境所逼吧。室友的生活节奏大多很快,通常是收拾好了便各走各的,于是食堂和教室成了除寝室外彼此见面最多的地方。还好自己一般有人同行。显然我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即使不止一次对自己说:“其实一个人是可以的,一个人也没有关系的。” 成绩在这样的学校去极其重要,晚自习把作业完成后我便会做复习和预习工作,这已成为必然。偶尔提前完成了必不可少的任务后便在被写的乱七八糟的草稿本上画些可爱的简笔画或拿出日记本写下当天的日记。
秋天时,晚风总是带着些寒意,让人不禁大气寒战,同时也可从略带寒意的风中得知冬天临近的信息。自己曾经很喜欢冬天,况且昨年的冬天下了场大雪,让我们这些南方的少见并期盼冰雪的孩子感受到了下雪的乐趣。可每当夏天过去,人们渐渐添加衣服时我就讨厌冬天,讨厌在寒冷的冬天穿的棉嘟嘟的,像个毛球。 最初开始写日记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总是把一天的经过用一句话给带过,但却只说到了那么一点点。短短的一句话里就用了好几个拼音。现在翻翻一年级时的日记,看了自己会笑上好长时间。那时的自己思想简单,不会有多少烦恼,也不用考虑很多的事情。 真正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是三年级。从那时开始学会用日记来记录自己的生活,把日记当成倾诉的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走向成熟,如今的日记不再单单是记录些琐事,而是把日记当朋友,与他交谈,而自己也懂得了感悟生活。
最近开始使用速记本,又是坐着发呆突然想到些什么就激动地把自己突发的灵感思绪记录在本子上。或是看书看到自己喜欢的,优美的地方,无论有多长自己都会不辞辛劳,兴致勃勃地摘抄到速记本上。自己已经把这当作习惯。突然有了灵感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反反复复地背记,害怕写作时忘记。而是放心的把想到的东西记录到素基本上,不再担心它会被遗忘。每当自己在速记本上记录下了新的内容内心总是轻松愉快的或掠过一丝自豪。想象一下,当自己长大成人以后回过头来看速记本和日记本上的内容,想必那时一件充满幸福的事情。
冬季的时候,嘴里的热气呼出化成浓浓的白气,班里的同学都穿得很单薄,走出寝室时总会听见生活老师不厌其烦地叮咛那些仅仅穿着一件毛衣和小外套的女生,“穿得太少了,小心感冒!”女生们听了老师的话必然会心里一暖,但转眼就会忘记,依然穿着薄薄的衣服在校园里穿梭。正如我遇见开心事即使当时再怎么高兴,转眼间也会忘记,伤感代替了快乐。进入初中后,自己只具备了人拥有的“喜怒哀惧”情感里的“喜哀”两种,通常不怎么想生气,总觉得没有力气去争辩什么,抱怨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就好。回想以前的自己,和现在判若两人,变了许多,不知道是一步步走向成熟还是更加多愁善感了。
以前自己总是被快乐支配着,整天和死党嘻嘻哈哈。而现在心里总是充满了说不出,道不尽的悲伤。 自己是很爱看书的人,比起借书自己更喜欢自己买书来看,总觉得买了书最终属于自己,就算花些钱但却是快乐的,值得的。因此自己拥有很多书。借书给别人时自己总是千叮咛万嘱咐,导致别人都说自己唠叨。从会识字起自己看书一直使用书签。我觉得只有书签是唯一一种不会伤害书而又保险的记页方法。自己也尝试过记页码,但不一会儿就忘记了,所以书签变成了自己书中最常见的东西。由此可见,我是一个爱护书的人。
最近的天气都很晴朗,时不时会有太阳。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冬天本是一个寒冷的季节,给人威严和肃杀,冬天的阳光却给冬季增添了一份温暖和生机。夏天毒辣的阳光,会令人烦躁。而冬天的阳光别有一番味道,是暖洋洋的,舒适安详的。午后坐在小区里享受冬阳,自己的心情会豁然开朗,充满活力。冬天的阳光像是充满了魔力,照耀在人间的每一个地方。 回想在学校的时候,每天的课程安排得满满的,共十二节。晚自习占了四分之一。晚自习结束后大家都会争先恐后地回寝室,抢夺浴室。自己往往不是第一个洗澡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被褥都是新的,但自己总有些不习惯。因为家里要求的很严格,从小到大,没有在别人家住宿的经历,所以自己难免有些“认床”况且我讨厌这被褥的颜色和样式。很多时候会在夜里醒来,之后便很难入睡。
每当自己睁开眼是早晨,心中会暗暗庆幸,好在没有被夜里醒来这样的事所困扰,为此欣慰。然而忙碌的一天又紧接着开始。 生活反反复复,每个人都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开端中不断改变自己,进化自己,逐渐去适应未来无法预料的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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