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4-01-06 08:58:15 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精华1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精华15篇)

我喜欢作文1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可见书籍是多么的重要,我非常喜欢读书,家里珍藏着许多经典图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经典作品便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作者把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刻画的十分生动,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十九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许多狗都被拉去拉雪橇,主人公布克遭人暗算,也加入了拉雪橇的行列,这与它在法官家的日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布克在拉雪橇是不忘“诚信”,凭着毅力克服了险恶环境,最后同爱基斯摩狼一起回归到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记得那一天,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王嘉慧有道题不会,想让我帮她看看,我爽快的答应了。可是通话结束后我有沉醉在了电影情节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一点,直至王嘉慧三番五次的'打来电话催,并且我看完了电影才向王嘉慧家走去。再去的路上我想:前两天看的那本书:《野性的呼唤》里的布克,之所以在爱基斯摩狼里有高的地位,是因为有诚信。而我呢?答应过王嘉慧的是一拖再拖,这不是不讲诚信吗?讲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是最重要的,还是像王嘉慧照实说了吧。进入王嘉慧家我先向她道了歉,没想到她说:“朋友之间嘛,别记心上,快点给我讲讲题吧!”我们俩肩并肩,朝书房走去……从此以后,我和王嘉慧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我深深的被布克的诚实守信所感动了,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如果没有了诚信,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该怎么发展呢?讲诚信是必不可少的品质,让我们携带诚信,在浩瀚无比的交际之海中远帆起航把!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的地方,不大,不远,也不是什么名胜风景地。它小小的,就在几乎触手可及的地方,那就是我卧室中那张爸爸妈妈为我而添置的小床。

  小小的房间中,有张软软的,躺上去很舒服的床,有个看似蛮大的衣橱,还有一张小小的木桌。

  床上有只猴子,一只兔子,还有一个小学同学送的抱枕。每天,不论是困了,累了,不舒服了我都抱着它,靠着兔子和猴子在同一张床上躺着,睡着,休息着。即便是高兴或伤心时也是躺在床上大喊:“万岁!”抑或是垂头丧气地在那儿唉声叹气。

  这张小床好似有魔力一般。

  每次,不论我心情好坏,只要睡在这张床上,与玩偶们一起入睡。醒来后,心情就又会变好了。虽然那时的我睡眼朦胧。

  每次,被窝里都是暖暖的。不仅有那热水袋的温度,还有爸爸妈妈为我而操劳的那份心。

  冬日,这个房间总是充满着无限暖意,让我无法放下它,走出这被窝。总想着:哎呀!时间还早着呢!再睡五分钟吧!但如若是周一到周,我则会这样想:哎呀呀!快点!再快点!已经六点三十分了,要来不及了呢!

  夏季,我总是不必担心自己会迟到。因为,一般这个时候,我每次都是一觉睡到自然醒,多好呀!慢悠悠的从床上爬起来,在慢悠悠的穿着衣服,还慢悠悠的.拥着玩偶们眯一会儿,不想离开这暖烘烘的被窝。每次,一到最后,我就是手上干着活,眼睛看着钟上的时间,嘴里大喊着:“爸!妈!快一点!要迟到了呢!”

  这个温暖的小房间,总是让我对它依依不舍。我悲伤时会在这儿,埋头窝在被窝里,无声的哭出来,直至泪干为止。有时,这张小床会因太过温暖,而使我早上爬不起来,导致上学迟到。晨扫周就是如此,让我一再贪恋它的温暖。

  但是,不论如何,我依然喜欢这张小床,喜欢这片小天地,只因在这儿,我不会被打扰,并可以在这儿安然入睡。

我喜欢作文3

  我喜欢德芙巧克力,香草味八喜,可可布朗尼,榴莲菠萝蜜,芝士玉米粒,鸡汁土豆泥,黑椒牛里脊,黄焖辣子鸡,红烧排骨酱醋鱼。

  我喜欢熬夜奋斗很累但很有成就感的感觉,我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的音乐,我喜欢唯美句子,喜欢漂亮本子。当我拥有这些时,只想把它们装进口袋,安渡余生。

  我喜欢小说里不羁的带有光环的女主,喜欢桀骜不驯的男主,对了,我还喜欢不甘平庸的自己,那个心存梦想,每天不后悔,不愁眉苦脸,会很灿烂的自己。我喜欢那个每天激励自己一百遍的自己,我喜欢那个笑里有坦荡,眼里长太阳的自己。我喜欢的自己,没有让山河失色,天地动容的魔力,但我就是喜欢。

  我喜欢的自己,有些俏皮,有些懂事,但毕竟在鲜衣怒马的年纪,还尚存稚气,有些焦躁却也不缺乏安静。我喜欢的自己,希望生存规则简单一点,但从不自暴自弃,愿意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奋斗。我喜欢的自己,哪怕摔过,痛过,也强忍着不让眼泪夺眶。我喜欢的自己,像才华横溢的诗歌,自由生长,边缘耀眼。

  我喜欢的自己,即便做了噩梦,也仍旧像淋湿了裤脚管一样,跟着心继续远行。我喜欢的自己,能融入欢闹,在无人时,也不惧怕形单影只,空空荡荡。我喜欢的自己,有时会莽撞打翻手里的所有时间,任它们零散在某个角落。我喜欢的自己,从不轻而易举地绝望,再举步维艰的路也终会一步一步走完。我喜欢的自己,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不羡慕谁,不想规规矩矩走一辈子。我喜欢的自己,和其他女生一样,有一丢丢花痴,再青春最美的时光,也追星,想见证自己和他们的成长。我喜欢的自己,不会疯狂,只希望能以他们为坐标,就算跌跌撞撞,也想杀出一条血路让自己更棒。我喜欢的自己,总是期盼我爱的,和爱我的能一切都好,盼望所有向往的小美好都会如期而至。我喜欢的自己,还喜欢着萤火虫,其实弱小,也不吝啬光芒。

  我喜欢的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小脾气,耐心读一本书,在十一点前睡觉。我喜欢的自己,有时温柔地像星星,有时冷漠地只愿给你一个骄傲的后脑勺。

  这个宇宙太大,还是要以自己为半径。

我喜欢作文4

  我喜欢在春天的大地上欣赏。樱桃像颗颗晶莹透亮的珍珠,给绿色的树叶添加了光彩。我喜欢向远方望去,成片成片的庄稼给黑黄的土地涂上了颜色,好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我喜欢夏日的夜空,星星在天空中放射自己的光芒,夏风轻轻地吹过,一股清凉的感觉,滋润我的身心。

  我喜欢秋天里的麦田,金黄的麦穗,随风摆动,诱人的麦香传遍了人间。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它的图案各种各样,由许多条精美的冰线组成,雪花握在手掌里,一眨眼就不见了,好像在跟我玩捉迷藏呢!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神奇的美和奇异的享受。我梦见自己长了一对大翅膀,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我还梦见自己的腿变成鱼尾,在海中快乐的遨游。我梦见满池塘开满了荷花,野鸭在里面觅食。我梦见彩虹像一座弯弯地桥在天空上架着,而我就在上面行走着。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到处都是白茫茫的雪地和漂亮的雪花,我在雪地上躺着,感觉是躺在棉被上一样,既柔软又舒服。

  我还喜欢花。我喜欢洁白的百合,鲜红的玫瑰,娇艳的牡丹和文静的康乃馨。我也喜欢水里的荷花,我还喜欢山上的小野花,有球形的,有星形的,还有十字形的.,我认为它们同样都很美丽。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爷爷奶奶的信,那些南通的地方语言,总使我在回忆中重新看见家乡那热情的亲人们。最不能忘记那天秋天,爷爷奶奶从玉米地里为我掰了十跟最大的玉米给我寄来。在那秋意浓浓之时,我感到一种亲情的温暖。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阳光充足的小屋里,徜徉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仿佛故事里的人物都涌现在眼前,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人物,同悲同喜。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他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去拜访他们。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时候漫步公园,一边观赏那美丽的景色一边等好友的到来,当她带着兴奋和快乐迎过来,阳光变得更加明媚。

  我喜欢生活,喜欢这个可爱的世界,而且深深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5

  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世界上所有的事物。

  我喜欢看满天星子。它们密密麻麻,如同花园里的花朵,如同天边的彩霞。一次,我在月光下写作,抬头一看,满天的星星扑入我的眼帘,这儿一颗、那儿一颗,记起朋友曾对我说过夜晚的天边有个“巨人”,我怀着好奇的心情仔细观察,果然看见了那个巨人,这边几颗可能是手,那边几颗可能算是腰带。我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巨人”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看!那个巨人还在跑呢!

  我喜欢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展开各种想象:如果我画画可以得第一,那同学们肯定都会羡慕我了。如果星星是三角形的,那天空可就大变样了,要是流星落下来砸中我,那我可能就随它飞了。(呵呵,这就有点胡思乱想了)。

  我喜欢翻看旧相册。看!这张照片上的女孩眯着两只小眼睛,在那里又跳又跑;这张照片上有一个身穿粉衣,坐在蓝色充气座上的小婴儿,正哈哈大笑着;这张上面有一个刚睡醒的三岁小孩儿,眼神迷茫,身旁堆着一大堆玩具……这些照片上的小孩不是别人,就是现在文静的我!

  我喜欢玩手机游戏。其中最喜欢的是“迷你世界”。你要是有机会进入我的“房间”一定会大吃一惊,这里面有好几幢漂亮的别墅,两座花园以及世外桃源,可漂亮啦!

  我喜欢画画。我的房间里到处都是颜料、画纸以及我的成品。我的书柜上摆的不是故事书,而是一排排的工具书、美术书。如果我要专心致志地画,甚至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

  我还非常喜欢改歌词。有时同一段曲子,我能换几次歌词,这些歌词的特点不是有多么高亢,它大部分都能逗得人笑得喘不过气来。改天,我请你听一下我新改编的“校园生活”吧。

  我喜欢许多事物,喜欢我在这里写到的还有没写到的。我喜欢这世上的所有事物。

我喜欢作文6

  “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它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它曾帮助我战胜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我担任了《小天使》报的小记者。一天,我们的组长任雨莹急急忙忙地跑来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组有两个小记者的采访作文等上报纸了!”

  她的话刚一落,我们就七嘴八舌地讨论着,我想:“这位辛运儿到底是谁哪?会不会是我!我交了两篇作文,这两篇作文都是我花了很多心思完成的,应该会有我一份吧!

  正想着,任雨莹大声说:“他们都是管练章和李哗,大家为他们俩鼓掌!”在大家为她们俩鼓掌时,我的心,就像被石头压住了似的,透不过气来。我闷闷不乐地悄悄地回了家,躺在床上,脑袋里浮现了两个想法,一个是干脆以后都不好好写了,第两个是继续努力,再交一篇上去。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重新写一篇。我把原稿找了出来,然后在原稿上加以修改,然后在把它工工整整地抄作文纸上,第二天早上交了上去。我交上了以后等了有等,可就是没有消息。

  终于,在一次准备采访时,队长说:“今天来通知了,我们组又有一个组员的采访作文登上了报纸,听完这个消息后,我心理暗暗的高兴,因为我想这一次一定是我了,可事实正与这相反,我的`作文又没被选上,当时,我的眼泪就想的水一样不段地流下来,那位获奖的同学对我说:“这一次失败了没关系,还有下一次嘛。”

  听她这么一说,我更难过了,于是大声的说:“你当然体会不到我的心情,我已经失败了两次了!”

  说完,我就哭着跑回了家,回到家里,我就把门关上,在房间里哭,这是妈妈进来了,对我说:“我听你们同学说了你是不是两次交稿子都没被选上?”

  我点点头,妈妈对我说:“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一个人不经历挫折的,挫折是你人生中不可却少的东西,你只有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勇敢地向前,你就回一下子长大了很多。像你们书上的《顶碗少年》中的那个顶碗少年,他比你面临的困难大很多,但他都能从容应对,为什么你不能?我相信你一定回成功的,加油!”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写作文,读书最后,我的一篇采访日记终于在“小天使”报上发表了,我终于战胜了困难。

我喜欢作文7

  多少次见到24中的学哥学姐,盼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多少次梦想能身着24中的校服,在野霞丽走向那片绿瓦红砖,明天,当九月的和风伴我走在这校园,我想说:我喜欢。

  我喜欢24中的的修建,赫石色的墙面泛着历史的气味;我喜欢那尖顶的钟楼,让人想起中世纪的城堡和一望无垠的田园风景。我喜欢这里的花园,软绒绒的草叶随风摇晃着曼妙的腰肢,常勾起我到下面躺一躺的愿望。我还喜欢花园中的凉亭,古朴中透着典雅,小巧中带着俏皮;坐在外面纳凉便是一种别样的享用。假使散步在碎石铺成的小路上,碎汞似的阳光从树叶间倾注到你的肩上,清风过处,会送来缕缕花香,那么眼前便是花坛了。我很喜欢花,绚丽的颜色安慰着视觉神经,你会觉得它们在笑,半掩着芳唇,抑或放声开怀,霎时似乎世界也笑起来了。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它是绽放在教师和同窗们颊上的。教师都是笑着走进教室,然后浅笑着问好:“上课!同窗们好!请坐!”我很喜欢教师的板书,或飘逸,或清秀。教师的手臂打乱了阳光下飞舞的浮尘,与此同时,一个个知识点便印在我们的脑中。我喜欢看教师给同窗讲题的样子,时而颦眉,时而浅笑,时而注视以资鼓舞,时而摇头表示嘉许,似乎全身都浸润在神圣的光晕中。我也喜欢倾听同窗们文采斐然的发言,喜欢和他们一同踢毽,花花绿绿的鸡毛毽似乎有了生命,旋转,腾跃,舞蹈,将我们沉闷的笑声抛向纤尘不染的蓝天。这时我的心中就会涌动着一种幸福,莫名的,却是真实的,可触的。

  当然24中最让人心生喜欢的是它的'历史的沉淀和学习的氛围。晚自习时,教室里静的只要偶然的翻书声和笔尖摩挲纸面的声响,这样静谧的氛围便鞭笞你情不自禁地投退学习中,有时我仰起脸,呼吸一口窗外送来的清新的空气,种种灵感便在脑中流转;我有时亦喜欢望望窗外的夜空,电视塔在夜幕里发散出朦胧的银色的光芒,竟会让我的心潭泛起阵阵涟漪。

  当24中不再是我的梦寐,而是眼前的真实,我真的由衷地喜欢上了这里。我喜欢它的每一株花儿和古树、每一个教师和同窗、每一块大理石和碧瓦——我喜欢这里,爱着这里,祝愿这里……

我喜欢作文8

  我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我喜欢在微微的春风中踏过窄窄的田间小路,路旁开着各种各样奇异的小花,钻出嫩绿嫩绿的小草,顿觉它们是那么的可爱,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让人看了心里很是舒服。

  我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我喜欢在烈日的照射下赏荷花,看那翠绿的大荷叶在太阳的照射下慷慨地敞开自己的怀抱,像妈妈一样照顾着荷花宝宝,让人感到一股亲密感。

  我喜欢果实累累的秋天。各种各样的'果实摆在桌上,看那青里透红的苹果,红里透黄的橘子,紫里还透着一点光的葡萄,都让人馋涎欲滴。

  我喜欢白雪皑皑的冬天。当鹅毛大雪从天而降,覆盖了村庄和田野,小伙伴们在雪中打雪仗、堆雪人、滑雪,到处回荡着一阵阵欢笑声,能把树枝上的麻雀都吓发得突然逃飞。冬天的夜漫长而又寂静,躺在被窝里,只能听到树枝被积雪压断的“咔嚓”声,让人感到一种宁静的温馨。

  我喜欢闷在屋内打游戏。在网上,我可以把自己的心里话向朋友说出来,可以找出我痛苦的根源,在朋友几句调侃中我的烦恼马上就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在游戏中的关卡却可以提高大脑的转动速度,使我越来越聪明。

  我喜欢钓鱼。我觉得钓鱼是一种乐趣。每次周末我都与伙伴们一起到村边的小河里钓鱼,每钓上一条鱼,我就像钓到了宝一样开心。

  我喜欢听音乐。每天听上三四首喜欢的歌曲,感觉好极了,我觉得听音乐是一种极美的享受,和听爸爸妈妈的唠叨和老师没完没了的批评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

  我喜欢在我的小书屋里读书。每天畅游在书海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让我的大脑灌进新的知识,我就会觉得自己好像忽然间又长大了一样。

  ……

  我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我感觉活着是一种享受,我还要睁大眼睛敞开心灵去发现世界上更多的美。

  啊,活着真好!

我喜欢作文9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事物。而在这些事物中,往往也有许多哲理,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并为之付出行动。

  四年级时,我们有一家去四川游玩。这里有美景,美食,不愧是“天府之国”。喜欢爬山的我自然看上了李白口中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于是,我们一家人决定去爬黄龙。

  黄龙,顾名思义,就像一条黄色的巨龙般盘着,道路忽上忽下,十分险竣。而且它几乎全程在海拔3000米以上,对于我这个一直住在平原的人来说,真是一大挑战。

  刚一进栈道,我就被路边不断出现的奇花异草所吸引了。我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大约过了2公里,我便有些吃力。于是我放慢了脚步,走了起来。又过了大约十公里,我只觉手脚乏力,酸疼难忍,不得不坐在一座小石桥的台阶上,大口喘气,恢复一些体力。就在这时,我先前在大门口看到的一对老夫妇,出在在我眼前。两位老人已过六旬,互相搀扶着,缓慢却坚定地慢慢往前走。待他们在我视野里渐渐消失,我的脸颊不禁有些发烫,‘连老人都可以继续走下去,我就不可以吗?’我自己暗问自己。想到这里,不觉站起身来,继续往上走。一公里,二公里,三公里……不知不觉间,我距终点大约只剩十公里,这时我的腿开始打颤,早就精疲力竭了。我扑哧扑哧的'喘着粗气,脸上的汗水顺着脸颊,眉毛往下淌,迷得我眼不开眼。可我给自己打气:既然你喜欢爬山,那就坚持下去!我咬着牙,跌跌撞撞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终点的小树林出现在我眼前,我更是加快脚步……终于,我成功了,一瞬间,喜悦在我心头涌现……

  不知是谁说过,黄龙不是爬的,而是征服的。既然我喜欢爬山,那我就要坚持下去,征服这座山!这种喜欢,带给我毅力与力量!

我喜欢作文10

  我,一个伟大的小先生,和大局部少年一样喜欢看漫画。我被漫画里美丽的人物,风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因而我爱上了漫画,也爱上了画画。

  铅笔在洁白的纸张上悄悄舞动着,一条条曲线,直线,很快在纸上呈现。不一会儿,一个生动,俏皮的女孩呈现在了纸上。描边,涂色,勾勒,我和我的画画工具们把这个女孩变得更美丽了。而我这幅画被谢雨暄看见了,她连连惊叹道:“真美丽呀!”这一惊叹又引来了不少同窗,他们也对我的画非常称心。赞扬声,惊叹声,一切一切的声响涌进我耳里,也在有空的时分画,甚至在上课的时分都画(在迷信课上偶然画),不过我可不敢在语,数,外这三门课上画。虽然我的画画技术在增长,可终究没有那些专业人士画得好,所以······

  报了画画兴味班后,我很快融入了大个人,教师的画画技术嘛,不必说也晓得,同窗们的画画技术也是一个比一个高。我努力地把手中的画画好,可我总是不称心,再画,不好,再画,不好······铅笔削了又削,橡皮擦了又擦,终于画出了令我称心的画。画好后先小心翼翼地描边,再用橡皮悄悄擦去铅笔的痕迹,上面是让我最头疼的时辰——涂色,这个涂色可不是用水彩笔随意涂涂就算了,是让我们本人用水粉把颜色彩出来,有时调错了得重调,还不给用本来的颜色上色,有时颜料没调成,倒是把我洁净的双手弄上了颜料,这一切是多么的`,可这都无法阻挠我对画画的喜欢。渐渐的,我画了一幅又一副的画,技术与画画知识也增长了。听教师说这学期学完,就要学更难得素描了,我得加把劲了!

  琴,棋,书,画中我选择了画,也喜欢画。我什么时分都画,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画出让大家称心的画,画什么呢?不论怎样我喜欢画,画呀画,画呀画······画春天的绿叶,画夏天的荷花,画秋天的枫叶,画冬天的梅花。哎呀——!都8点了!再画妈妈要骂了······

我喜欢作文11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12

  我不仅喜欢明媚的阳光,甘甜的雨露,鲜艳的花朵,飞翔的小鸟,清澈的流水……还喜欢许多不起眼的东西。

  你猜,我到小溪边玩耍回来,两个裤兜为什么变得沉甸甸的?原来,兜里装满了我从溪水中捞来的小石头。“你捡这些小石头干什么?”我的伙伴周善杭不解地问。“我喜欢它们……”我说。虽然它们不是精美的贝壳,不是名贵的'珍珠、玛瑙,但是我能茌石头上画虹猫、蓝兔的卡通画,把这些小石头放在书桌上,作为书房的摆设。

  我还喜欢田野的泥巴,把它当面粉揉,捏出泥娃娃,揉出泥火箭,捏出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我喜欢秋天的落叶,把它们过塑后制成书签,夹在童话故事书里;我喜欢被遗弃茌田间地头的稻秆,用它们编绳子,编草帽……

  妈妈对我说:“对待一个人也一样,你要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你身为班长,对同学不能有偏见,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他们更需要得到尊重与赞赏。”妈妈的话让我想起了那次出黑板报的事来。记得那天放学后,我和几个班干部正负责出植树节的黑板报。黄潘达扫完地后,笑嘻嘻地对我说:“培涵,让我帮你画插图吧!”林丽明挖苦他:“就你那点水平,也来凑什么热闹,真是墙上挂门帘”“挂什么门帘?”潘达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潘达看上去傻乎乎的,学习成绩不好,很多同学瞧不起他。我觉得他挺可爱,做事很认真。就说扫地这件事吧,其他值日生连垃圾也懒得倒,就溜了,只有潘达一直坚持到最后。我答应让他试一试。他经过一番努力,终于画好了一棵树和三只小鹿,而且画得很棒。我太高兴了!

  在我们的身边是不是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小石头”,有许多像潘达同学这样的人呢?让我们多些“我喜欢”,少些“我付厌”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阳光,充满乐趣,甚至会得到更多的“惊喜”.

我喜欢作文13

  Why?为什么?喜欢,无比奇妙,它使你每天想去喜欢一种事物。

  我喜欢空无一人的教室,在空无中,使你有了存在感;在空无中,没有冷漠,没有居高临下,没有歧视,但你却失去了热闹,空无中只剩孤独,事物是两面性的。

  我喜欢梅花,因为我与它一样高傲!只有在严寒中经历了风吹雨打,才会真正成长。一句话说得好:“不经一番彻骨寒,怎能梅花扑鼻香?”高傲,是种不畏的性格;梅花是高傲的花朵,因为梅花所以我喜欢冬天。在冬天,我会摘下一枝梅花夹在书本里,好让书本代表我的性格!

  梅花是高傲的,是我所喜欢的一种。

  我喜欢雨,它不仅滋润了万物,而且给人带来凉爽。雨像“眼泪”,在悲哀时痛哭,但立刻大笑,大笑时两腮仍挂着泪珠。

  雨是可爱的。

  我喜欢小巷。在小巷里,下着雨,徘徊着,忧愁着。不时也可以为忧伤的自己增添几分喜悦。在小巷里,下着雨,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仿佛在为我的哀愁增添丝丝缕缕色彩。

  我喜欢音乐。在休闲中,我会戴着耳机听音乐,音乐使我愉悦。在中午,我躺在床上放着音乐,闭上眼睛,这是我最好的午休方式。有的人书本不离手,有的人手机不离手,而我是音乐不能停!对于我来说,音乐是奇妙的,在疲惫中一放音乐,全身疲惫立刻消失了,只留下满足。

  音乐是美妙的。

  我喜欢风。在风中站着,会使我无比惬意。站在公园里,风吹来,带着一丝花香,使我感到神清气爽。没人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不去想,因为这些被风吹散了,被我喜欢的风吹走了。

  风使我放松。

  我喜欢绿色。一眼望去,小草顶着阳光,被照耀得翠绿。树笔直地站着,棕色的.树上滴落下松脂。山高高地耸立着,阳光的照耀使它越发高大!绿色的世界,给这个富有生机的球体增添了光彩。并不是一点两点,而是许多。绿色的世界才有生机!有了生机,才会有愉悦!

  绿色是美丽的。

  在浩渺的宇宙中,无边的虚空中,最大最有力量,最小最卑微的是你的心。没有人可以让你更完美,也没有人可以使你更卑微,更没有人可以让你放弃什么!

  喜欢,是靠自己体会的。

我喜欢作文14

  说起名言,我晓得的很多,比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但是,这些名言就像长相普普统统的人,见过就遗忘了,只要这句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学习的朋友是本人的满足,要仔细学习一点东西,必需从不自满开端”。

  记得是一次数学单元检测。那天上午,妈妈叮嘱我说:“明天考试,一定要仔细看待哦!”我不耐烦地拍拍胸,说:“呀,你担心好了,数学单元检测嘛,小意思,我一定拿个100分。”

  考试的标题正如我所料,复杂死了。在我看来,就是一加一、二加二之类的程度。我很快做完了。我称心地靠在椅子背上,心想:“教师真没程度,出些这么烂的标题。我这样高程度的`人,100分没成绩。”

  下午,试卷发了上去,我一下子傻了眼:93分!两个鲜红的大叉叉,硬梆梆地躺在试卷上,正向我奸笑着。我再细心一看,原来是标题抄错了。真是的,这么小儿科的错误居然让我碰上了,倒运!

  我提心吊胆地回家,把考试后果通知了爸爸妈妈。妈妈大怒道:“你怎样可以这样不仔细!”

  爸爸苦口婆心地说:“学习的朋友就是不仔细啊。世界上怕就怕‘仔细’二字!”

  是呀,我不由回想起我在考试时的情形:他人家都在埋头苦干,而我东张西望,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我采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髓,嗯——气沉丹田,分数出去!”这样真不应该,不但本人没考好,还影响他人。我后面那个虞超伟,他做完了,还在仔细反省呢。他原来成果比我差,这次却比我考得好,考了99。5分!这阐明,只需不自满,讲仔细,就能获得好成果。

  唉,我真懊悔我的自满、不仔细!

  我流着泪,把爸爸的这句话牢牢刻在脑海中。从此,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认仔细真,决不马虎大意,因此成果稳步进步,失掉了教师的赞扬。

我喜欢作文15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在日常学习中我经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要求自己,我要求自己勤奋做好每一件事。平时我要把每天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勤勤恳恳地做好每一件事。原来我的英语很差,英语单词总记不牢,后来,我想起爱因斯坦的这句话: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 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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