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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2
20xx年4月20日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修订案。这是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职教法的修订前后三次列入立法规划。此次,在各方面特别是立法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最终得以完成,可谓是来之不易,恰逢其时。新法对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发展,无疑会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本次新《职教法》主要体现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系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全面反映、体现了有关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改发展的最新成果。二是尊重实践。将多年来改实践中成熟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是修订工作的重要遵循。修订中对标20xx年的《职业教改实施方案》,将其中的.可以制度化、法定化的规定和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如实施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教育这一重要论断,为修订提供了重要原则。三是问题导向。修订工作从一开始,就形成了聚焦职业教改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特别是需要从法律制度上破解的焦点问题的工作思路。如何界定职业教育内涵、定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适应性等,贯穿了法律修订的全过程。四是着力创新。根据职业教改发展的实践与突出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以法律规定规范和保障创新成果是修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形成了一系列的创新成果,包括概念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
本次颁布的新《职业教育法》,强化了的职业教育责任,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初步构建了职业教育的治理模式并扩大了社会力量的参与权责,首次用立法形式明确了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优化了双轨并行、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普关系。我们坚信,乘着新《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东风,我国的职业教育一定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中大有作为。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
为认真贯彻执行者全国人大坚决贯彻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税法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应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法制教育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法制宣传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课程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文学创作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对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富尔县,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权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代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才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天性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均,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提议,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本着做到在乎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班主任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所,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当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把柄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广泛性教育。学校的法治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终身教育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4
加里宁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教师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文明之树的培育者,人类灵魂的设计者。”教师不仅承担着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任务,而且还承担着教育学生怎样做人的工作。在学校教育中,教师经常苦口婆心地教育学生遵守纪律,认真学习,但学生对教师的教诲置若罔闻,教育效果不佳的现象仍然存在。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让全体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师就要不断地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好的榜样能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勤奋进取,逐步改掉不良习惯;坏的榜样会导致学生学习情绪低落,助长不良习惯的形成。一个没有爱心的老师不会受到学生的尊敬。“爱心”是教师必备的人格内容,是教师最基本的心理品质,是教育永恒的主题。古今中外,凡伟大的教育家都是充满爱心的人。孔子有“君子学道则爱人”之语。孟子讲究“仁爱”治天下,于学生何尝又不是呢?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他一生中最可贵的东西就是热爱儿童。曾记得,一节语文课上,有位学生睡着了,我没有大声惊醒他,仓促之间向他提问,而是轻轻地走到他身边,把他叫醒,送他一个满含鼓励的微笑,便宜又继续上课了。从此以后,这个学生再也没有在课堂上睡觉了。
加里宁说:“教师的.世界观,他的品行,他的生活,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那样地影响全体学生。”所以说教师是旗帜,教师是路标,教师的言行在学生当中起着重要作用,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会模仿。韩愈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教会学生做人”,这就需要教师“身正为范”。教师的高尚品质会对学生的情操起到熏陶的作用。有教师说,家访的时候,许多家长说:“我们在辅导孩子时,如果对知识的讲解方法或作业格式跟老师的不一样,孩子就会说:‘我们老师不是这样讲的,你教的不对。’”从这不难看出,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多么重要。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和崇拜,远远超过他们的父母。无数事实证明,儿童从入学之日起,就开始向教师学习观察世界和了解世界的方法,学习做人的道理,甚至模仿教师的言行,把教师的思想行动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在儿童心目中,教师成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物。孩子是世界上最善于模仿的人,他们不断模仿所见到的,吸取所听到的。模仿作用比言语更有效,这是由于它提供了更富有意义的,非言语的暗示,这些暗示,提供了清晰的仿效作用。
教师要为学生树立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是无声的,它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打扫卫生时,有的教师跟学生一起扫,那些平时“调皮”的学生看到教师也在打扫卫生,就马上变得积极起来,平时踏实的学生劲头更足了。教师参与这类活动,既密切了师生感情,又起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榜样育人效果。托尔斯泰说过:“全部教育,或者说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教育都归结到榜样上。”
前苏联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加里宁曾指出:“一个教师必须好好地检查自己,他应该感受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严格的监督之下,世界上任何人也没有受过这样严格的监督。”是的,每天都有那么多眼睛注视着我们,作为小学教师,这就要求我们在德识才学各个方面都应该成为学生的表率。少年儿童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可塑性较大,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要时时处处为学生树立学习的好榜样,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语言文明,举止端庄,衣着整洁,朴实大方,言行一致,让自己成为学生学习的一面镜子。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充分发挥榜样的育人功能,逐步净化、美化学生心灵,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积极上进,把他们培养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有用人才。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5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教育法》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对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教融合、校企合作既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更是职业教育的独特优势。
职业学校在校企合作具体的实践中,目前还存在“一头冷、一头热”的普遍现象。此次新职教法修订后,在深化校企合作、搭建产教融合的路径、构建多元办学格局上有了新要求。提出了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
产教融合过程,主要还是在“融”字上下功夫。针对“校热企冷”现象,职业学校要逆向思维,合作能给企业带来什么?从这个层面上思考,其实是要主动作为,更多为企业思考,比如提供必须的技术培训渠道,加快新员工的入职时间,提升老员工的职业素养,为企业节约员工培养时间,招来就能用,进企就能顶岗。职业学校要在深入调研企业需求“短板”、在双方“共赢”的基础上,把企业专项设备、企业技术骨干及生产制度引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培训机构、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学生开展校企合作学徒制试点,订单式定向培养技术员工,为企业提供技术后备力量;对企业开展在岗在职员工技术培训,借助职业学校的技能等级认定资质,为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升级认定,逐步提升企业员工技能待遇,同时利用职校优势,开展企业员工团建、增强企业凝聚力;开展职业素养、生产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只有深挖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共赢点”,才能促进校企紧密合作,形成良性发展局面,推动校企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6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月1996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实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XX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省职教名校〞为奋斗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7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
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捧在手中虽轻,读在心上却重!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这一句话,对于职教人来说,重若泰山,既是对过去的肯定,更是增添了对未来的期待。它破除了社会中“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 ““职校学生上升通道窄”等陈旧观念,给了职业教育新的定位,新的发展契机,新的办学前景。
为了落实这一观念,新职业教育法中还提出诸多“实招”:规定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等。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理念;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这一系列的举措,可说是为职业教育的地位稳固落以实锤。
当然,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更需职教本身主动作为。作为职教人,我们须在新政的春风里奋勇扬帆,开拓向前,做好社会需要的教育,才不枉的嘱托,不负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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