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书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你有了解过委托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委托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委托书1
委托人:___________(公民姓名或单位全称)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的,不列此项)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公民申请复议的',不列此项)
代理人(受委托人):___,联系方式:_____
单位:___________,职务:_____
现委托上述代理人在本人(或本单位)与____________一案中,作为本人(或本单位)代理人。
代理人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时限:自____年_月_日起至____年_月_日止。
委托人:___(签名或单位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行政委托书2
受委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现委托其作为我单位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2、办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3、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
授权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委托书3
(上海市土肥站)
一、委托行政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大沽路100号
二、受委托组织:上海市土肥站
地址:吴中路628号
三、委托法律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四、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上海市土肥站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名义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肥料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其立案、决定和结案环节的`法律文书应经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审查后报市农委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必须加盖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印章。实行在其他法律文书上预先加盖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专用章,由市农委登记编号。
五、委托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上海市土肥站应当在上述规定的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范围内,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行政委托书4
委托机关: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张凤江
被委托机关: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迟德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如下管理职能:
一、委托权限: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二、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范围: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
三、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期限: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
四、委托机关须承担的责任
1、指导和监督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2、依法承担因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委托机关有过错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委托机可依法追偿被委托机关的过错责任;
3、对被委托机关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4、为被委托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证书、表格。
五、被委托机关必须承担的责任
1、被委托机关以委托范围、权限内,就委托事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2、被委托机关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再委托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3、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5、按照绥芬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6、被委托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机关自行承担。
委托方: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张凤江
被委托机关: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迟德彬
行政委托书5
委托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在地址:############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厅长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男 电话:#####3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女 电话:#####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行政不作为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代为送交相关文书、代为调解、出庭。
委托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7月12日
行政委托书6
委托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依据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的委托方只能是教育行政机关,不能是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职能组室;受委托方只能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的组织,不能是行政机关、其他组织或个人。
2.委托依据指的是设定委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3.委托事项限于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且必须写具体,不能过于概括和笼统。如果委托的事项有多项,应该分别具体列出。
4.委托权限是委托机关授予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职权范 围,同样要明确具体。否则不利于受委托组织履行职责,也可能出现越权行政的现象。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分别予以明确,其内容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4条的规定。
6.在填写“委托期”时,第一,要明确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即从什么时候起至什么时候止有效;第二,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其他有关期限方面的约定,例知关于自动延续和自动终止方面的规定。
行政委托书7
委托书(参考式样)
公证处:
我作为(单位) 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行政委托书8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服务,根据平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单位以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全部授权到本单位驻县政务大厅的窗口集中办理,相关文件将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
单位法人:
行政委托书9
委托机关: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xx
被委托机关:xx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xx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xx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如下管理职能:
一、委托权限: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
二、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范围:xx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
三、被委托机关行使权限的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委托机关须承担的责任
1、指导和监督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2、依法承担因被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被委托机关有过错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委托机可依法追偿被委托机关的'过错责任;
3、对被委托机关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4、为被委托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证书、表格。
五、被委托机关必须承担的责任
1、被委托机关以委托范围、权限内,就委托事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2、被委托机关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再委托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3、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5、按照绥芬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6、被委托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机关自行承担。
委托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委托书10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的名义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或个人有 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 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委托书11
东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现授权委托 (证件名称 号
码 职务 )全权代表本单位前往你局接受有关报检号 涉嫌违法案件(下称本案)的调查和处理,其代理权限包括:
1、接受本案的调查;
2、就本案调查发表陈述和申辩;
3、依法参加本案的听证;
4、接受你局的'有关通知、告知及批评教育等;
5、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6、代表本单位就本案相关事宜作出承诺、放弃等表示,或提出要求。
备注: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注:提交本委托书时随附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一份。
行政委托书12
委托人: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办理的.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下:办理的消防设计文件审核申报工作内容。
(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校对章)
代理人代理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受委托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委托书13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住址:电话: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码:现委托在我(单位)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委托人(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代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书,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x年xx月xx日。
受委托人(签章):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若有涂改,须加盖委托人印章。
行政委托书14
委托机构:____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了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健康,局领导决定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委托给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条例》(以上法律法规如有修改、补充或变更,执法主体按最新规定执行)。________年6月1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1日由您委托。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经卫生局批准)。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查。
三.相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当地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必须接受我们局的监督。如果有任何问题或错误,你必须及时向我们局报告。每年年底,你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全年执法情况。
3.不得超越权限执法或者再次委托执法。
4.委托权限只在委托期间有效。
5.本委托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蔚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政委托书15
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部门:××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卫生监督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行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化妆品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权限:
(一)行政检查权。对委托执法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使行政检查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有权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限期纠正。
(三)行政处罚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并实施行政处罚。
(四)提请行政强制权。受委托单位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认为有必要对违法行为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五)其他工作。负责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材料进行受理和现场核查,并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移送至委托方,由委托方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延续、补发的决定;对符合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形的,应当提请委托方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受委托方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基本原则:
受委托方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执法行为,对违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和化妆品卫生安全监管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受委托方必须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的原则;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执法人员应遵循“罚缴分离”的原则,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二)受委托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程序:
受委托方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和化妆品卫生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1.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简易程序。
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适用一般程序。
3.对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对公民处以20xx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行政处罚法》的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提请委托方组织听证;委托方应依照《行政处罚法》、《××省(市、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听证。
4.对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的罚款的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依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报委托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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