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担保书

时间:2024-10-10 10:17:08 担保书 我要投稿

资金担保书

资金担保书1

  兹有xxxxx(下称债务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同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向(下称债权人)借款人民币x万元整,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担保合同》,并同意对《借款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出现《借款担保合同》第14条约定事项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本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二、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及因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三、担保期限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完毕为止。

  四、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资产。

  2、本人名下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股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3、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五、本人已了解除本担保书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或抵押,本人在此承诺:本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影响,也不因他们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或因变现其他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消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债务人延长借款期限,或增加借款金额的。

  七、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本人的任何宽限行使《借款担保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债权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七、因本担保书发生争议,可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自担保人签字即刻生效。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

  20xx年x月x日

资金担保书2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期间累计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合计元(大写:元整)(每笔借款借条为凭附后),按照约定归还期限为,利率为。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即相当于借款金额x%【人民币x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

  保证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

资金担保书3

xx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自愿为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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