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书

时间:2022-11-19 15:13:35 担保书 我要投稿

借款担保书集合15篇

借款担保书1

  致____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公司。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公司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公司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公司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公司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公司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公司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公司从担保人开立在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公司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公司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公司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公司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盖章):____

  担保人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2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湖州房产专业律师表示,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

  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

  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专业人士表示,担保合同还具有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借款担保书3

  编号:____

  甲方借款人: 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籍贯: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____X)于 20__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无

  三、借款期限: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从7月15日至20__年__月15日(共5个月)以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

  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____X)提供担保: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 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借款担保书4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借款人_____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_____,利率为_____。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_____%(即相当于借款金额_____%【人民币_____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 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书5

  贷款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6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保证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利率为 。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

  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保证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同事、亲戚、朋友

  借贷事由

  因宁波市镇海金亿机电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虎家中生活困难

  协议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______年7月7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无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从7月15日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15日(共5个月)以_____________元/月的额度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还借款。五、(担保人)刘亮愿意为乙方贷给甲方刘虎人民币壹万元(¥_________________)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_若甲方(借款人)未按时还清乙方的贷款,甲方担保人刘亮愿意无条件承担还清剩余贷款。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双方违反以上协议,需向对方承担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均可提交当地司法部门仲裁或裁判。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8

  担保人:xxxxxx,性别xxxxxx,生日xxxxxxxxxxxx,身份证地址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被担保人:xxxxxx,性别xxxxxx,生日xxxxxxxxxxxx,身份证地址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担保人xxxxxx,系被担保人xxxxxx的xxxxxxxxxxxx,担保人xxxxxx,和被担保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由xxxxxxxxx房地产开发的坐落于xxxxxxxxxxxx单元楼号,建筑面积xxxxxx的成套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号:xxxxxxxxxxxx二手房:房产证号:xxxxxxxxxxxx,土地使用证号:xxxxxxxxxxxx)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元整,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该房屋产权份额担保人占xxxxxx%,被担保人占xxxxxx%,现被担保人xxxxxx准备向北川住房公积金中心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余款,担保人自愿以该房屋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全额作为被担保人xxxxxx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担保人对房产抵押的有关事宜保证如下:

  1、担保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可。

  2、担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给被担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担保人自愿承担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承担因抵押担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被担保人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处分抵押房产的,担保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借款担保书9

  出借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______有限公司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公司向出借人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详见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书写借条】。现______有限公司的张______自愿做为借款人的担保人签订本担保书。

  一、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归还),利息按照还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5倍计算支付,以及出借人索要债权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二、担保期限: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清上述款项时止。

  三、担保方式: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四、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已完整阅读借款人的借条,保证借款人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2、若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或没有完全归还借款,担保人保证在还款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将欠款、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出借人。

  2、如因借款人延期还款行为,给出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通知10日内,无条件向出借人赔偿。

  3、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出借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担保人无条件负责清偿借款人的所有债务,赔偿出借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担保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得撤销。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赔偿完毕所有损失时自动失效。

  六、本担保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担保人配偶: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10

xxxx农行:

  xxxxx县xxxxx乡(镇)xxxxx村号村民xxxxx在你行申请“双联农户贷款”有关资料,经我公司初审,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双联农户贷款”有关政策,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我公司自愿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按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自愿归还此笔贷款本息,并郑重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以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担保得主债权是借款人在农行申请的“双联农户”贷款人民币xxxxx万元,期限xxxxx年。

  三、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代偿缓冲期(自贷款逾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满后仍无法偿还时,授权农行从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五、根据《担保法》规定,本公司在该笔贷款保证期间,自愿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期为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六、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借款合同》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充分理解,本人同意放弃抗辩权。

  七、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字或盖章即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xxxxxxxxxx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借款担保书11

  编号:

  银行: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贷款(金额)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本保证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份,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签字)

  职 务: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结算户账户:

借款担保书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13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书14

xxx银行:

  我单位受xxx(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xxx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xxx

  20xx年x月x日

借款担保书15

  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xx)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xx)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公司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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