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虚报儿子档案年龄是“坑子”

时间:2022-12-09 12:07:05 文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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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虚报儿子档案年龄是“坑子”

副所长虚报儿子档案年龄是“坑子”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强制戒毒所(原劳教所)一名1980年出生的警察,干部档案记载的出生年份却为1976年,其档案年龄早“出生”4年的原因,是其父亲为了能把他招录进本单位。(8月8日《法制晚报》)

此则新闻的标题无疑是极具视觉冲击,尤其是在当前反腐风暴席卷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级的大背景下,副所长、造假、档案年龄,当这些异常敏感的字眼进入公众视线中时,引发的愤怒可想而知。权力姓公不姓私,官位是责任是义务是压力不是任性玩弄职权、借以进行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是个别腐败者可以恣意妄为的后花园。道理谁都知道,作为体制内的党员干部岂能不知?作为一名戒毒所副所长,理当长期经受党性教育,也当深知法纪底线所在,却缘何知纪违纪、知法犯法?就只因是“父子情深”,为了儿子的前途,为要虚报儿子年龄?与其说这样是爱其子,不如说是害其子。

都说官场当避嫌,尤其是存在着亲属关系的。但这位副所长似乎对众所周知的“底线”和顾虑不屑一顾,为了把儿子弄进劳教所工作,虚构其子档案年龄,使其子在入党后被提拔为中层干部。但纸包不住火,权力如何任性,压不住“祸起萧墙”,总有正直之人或稍有良知的内部人士不买权力的账、不受权力淫威的要挟。当权力异化时,权力的公正就必然发生偏离,引发其它竞争者的不满和愤怒。顶着副所长儿子的光环的隋某18就被招进劳教所、又被转为正式干部得以提拔,不得不引人质疑,权力在制造不公平。

面对有人指出隋某档案年龄造假的举报,官方的答复让人瞠目结舌,一方面承认隋某档案年龄确实造假,另一方面又认定隋某进编制是合法的。简直岂有此理?既然存在着档案年龄造假,当是不符合国家干部录用和提拔规定的,又何以谈得上合法?面对媒体质问,隋某的父亲承认自己所犯错误,但对于自己为何被人举报却仍然固执的认为是被人报复,“他们太能作了,跟臭无赖似的”。到底谁才是无赖?真的无赖正是像隋某父样这样无视党纪国法、肆意烂用职权的官员,他们的以权谋私破坏的公权力的公信力和威严,理应受到从严追责、从严制裁。

副所长虚报儿子档案年龄是“坑子”。都道是子不教,父之过。严肃清正的家风才能让领导干部行得端、坐得正,凡事不逾越红线。按说来,隋某其实有些无辜,摊上一个“坑子”的爹,用了不正确的爱子方式,不但坑了自己,更坑了他的儿子,可谓作茧自缚、咎由自取。2014年开始,中央分三批部署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核查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从严从实填写干部个人基本信息、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受到的奖励惩处、配偶子女状况和干部提拔晋升的材料,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更是领导干部不可逾越的政治红线。对于干部档案有问题的案例,不但要从严调查核实实际情况,查出伪造材料的责任人还要将那些手握监管、审核档案审批材料的直接领导和关键岗位责任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连坐制”。(文/伍文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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