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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专业介绍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1
民商法学专业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民商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01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从事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法律问题的素质和继续深造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民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
主要研究民法学的体系及调整对象、民事主体制度、民事行为及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亲属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其特色是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民事活动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
2.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主要研究商法学的体系及调整对象、商法的'原则和调整手段、商事主体制度、商事权利制度、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及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信托等基本商事制度。其特色是从商法学角度针对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
3.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学体系, 从理论上探讨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内容;结合我国的立法、司法实际,专题讨论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学生进行基础的理论研究,提高学生利用知识产权法学原理和有关具体规定,解决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将理论与实务紧密联系,培养学生理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培养社会急需的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学制
三年
四、应修学分
所修课程总学分不限,但不得少于32学分。学分组成为:
1.公共基础课程:8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8学分
3.专业主干课程:8学分
4.专业选修课程:8-9学分
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还需获得必修环节2学分。
在完成以上规定学分的基础上,研究生还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校内其它院、系开设的有关课程。
五、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学位必修课和非学位选修课。其中学位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三类)共计24学分,非学位选修课程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8学分。
2.补修课程
同等学历和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相应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3门,并考核合格。不计学分。
六、必修环节
1.学术讲座(1学分)
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至少20场由研究生部和院(系)组织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研究生论坛。
2.专业实践、文献阅读(1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践、文献阅读。
文献阅读:要求撰写读书报告,每学期要求至少一篇以上,每篇1万字以上。读书报告(4篇以上)经导师审阅成绩合格后计1学分。
专业实践:学生到实习单位从事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业务实践,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须经导师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接收单位鉴定。
七、考核方式
培养计划中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均要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学分。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学生选修的学位课一律闭卷考试,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合格。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平时测验、读书报告、作业成绩、课堂讨论等方式进行。社会科学类各专业的平时成绩必须包含小论文的成绩。
必修课考试不合格须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不单独进行补考;选修课不合格允许随下一年级重考或经导师同意改选课程。
重修或重考合格的课程可以取得学分, 经重修或重考仍不合格者, 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在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科目包括三项:英语、专业理论、专业,分三张试卷分别考试。
八、学位论文
1、论文准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开始,论文课题应在入学一年内确定,并按时制定论文工作计划。该计划包括论文开题报告的安排、进行方式、论文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完成时间等。
2、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研究生研究课题应符合本专业的研究方向,至于跨专业、跨学科的研究课题,也必须与相关领域直接相关。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工商大学关于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细则》
3、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及有关论文答辩事宜,按北京工商大学关于研
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或创新。
5、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授予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2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1、民商法学专业研究方向
各招生单位研究方向和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院为例:
01亲属法
02物权法、合同法
03民法总论、物权法
04民法总论
2、民商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
3、民商法学方向与前景分析
民商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民商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就业方向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它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操作,获得一些,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
民商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一)社会需求大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二)与生活密切相关
民商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做生意签订合同要懂合同法,与工作单位发生纠纷要懂劳动法。另外,像研究婚姻家庭问题的婚姻家庭法学、研究社会问题的社会法学、研究公司之间关系的商法学等,都在民商法学的研究范围之内。学习民商法学,还能够了解为何要制定法律,并学习如何依法处理事件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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