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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草公司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xx年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年。为认真开展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烟草专卖管理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烟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的意识和水平,推进XX县烟草法治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烟草行业“卷烟上水平”这一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加强全县烟草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三个依法”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烟农及广大消费者的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其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全县烟草又好又快平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普法重点
(一)加强宪法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培训
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民主政治制度;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法制宣传对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二)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
1.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
2.学习宣传国家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 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烟草产品鉴别检验管理办法》、《卷烟产品鉴别检验规程》;《山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山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数额标准》、《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鉴别检验样品损耗有关问题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执法标准和规范。
3.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六章、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学习宣传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信访条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依法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的学习宣传
大力宣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XX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安排
(一)对内普法宣传方面
1.加强全员法律知识培训。根据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择机对全员进行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部门、岗位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县局(分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不少于两次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3.深入开展专卖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按照“分工负责,梯次培训”的原则,继续对专卖人员实行“一月一法一考”制度,由县局(分公司)法规科具体组织每月一部法律的学习和考试工作,检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效果。市局(公司)每季度将抽取一定人数的专卖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市局抽考成绩XX县局月考成绩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市局年底对全县专卖人员法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并对持检查证专卖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专卖人员执法检查证年度审验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4.强化“两烟”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分公司)党委把规范健康长远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的要求,强化卷烟营销人员和烟叶生产经营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采取法制讲座、集中学习培训、考试等形式,负责本单位“两烟”人员不少于一次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不少于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5.组织拟进入专卖队伍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根据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县局负责对拟进入专卖队伍人员30天的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并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对成绩合格者,上报市局参加进一步专业培训,确保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输送合格人才。
6、加强法规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方式,向同行业兄弟单位、向当地其他行业单位学习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方面好经验,新做法;采取“请进来”方式,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对法规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鼓励各种形式的自学,进一步提高全县法规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对外部普法宣传方面
1.充分利用纪念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联系县政府法制办、普法办公室,争取地方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9”专卖法颁布日,“12.4”法律宣传日等纪念日,在街道、广场、社区等人员集聚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组装宣传车、真假烟鉴别知识讲解等方式,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针对消费者、烟农、卷烟零售户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继续加大零售户入网前、烟农种植和交售烟叶前普法宣传。采取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辖区内烟农及卷烟零售户法律宣传力度,使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不断增强烟农和零售户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3.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日常普法宣传和违法行为人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专卖人员日常市场管理及市管员日常市场走访时机,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对查处的涉烟违法案件,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防止以后涉烟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促进全县烟草健康长远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作用,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落实普法经费。要进一步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科室普法宣传员作用,形成普法联动。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落实,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三)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各种资源和条件,积极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制咨询、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手段和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xx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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