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加分政策2017
科学选才是高考政策的重要价值诉求,在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高考政策过程的科学性问题应该引起更多的关注。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河北高考政策2017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国家高考加分项目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目前,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保留5项,分值不超过20分。
据了解,2014年,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其中鼓励类6项、扶持类5项。2015年,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4年的95个减少到2018年的.35个,减幅63%。
保留5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这5项包括:
1.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 烈士子女;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具体加分分值,详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条、第46条。
取消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1.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2. 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3. 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4. 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5. 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详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4条。
地方性加分仅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分值不超过20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河北省高考加分新政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新办法从2016年高考报名起开始执行。
9个县少数民族考生在户籍地报名高考,才有加分资格
根据通知,具有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资格的考生,如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等考生,需在当年高考报名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加分资格。
此外,具有我省宽城、丰宁、围场、青龙、大厂、孟村、滦平、隆化、平泉等9个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才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考生高考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仅限报考我省所属院校
根据通知,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
新办法明确了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通知还明确了公示工作要求,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及追责作出规定。省考试院提醒考生:拟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未向主管部门申报或未通过资格认定和信息公示的考生,录取时一律不予优惠加分。
2017河北高考招生政策
高职单招改革全部实行院校联考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通知明确,高职单招计划采取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7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省教育厅要求,各单招院校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
所有专业按类联合考试
2017年,高职单招所有专业将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命题和组考工作,相关招生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
成绩公布后再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2017年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平行录取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考试类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该考试类所包含的院校及专业志愿。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新政
近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发通知,规定: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明年3月20日开始报名
凡符合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高校划线及考生成绩需公示
有关高校可于5月20日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高校要切实提高对学生文化素质要求,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考试成绩标准。高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及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须在本校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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