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时间:2022-11-23 18:50:02 高考热门专题 我要投稿

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高考改革已经是势在必行,每个省份几乎都开始了艰难的高考改革,到底会怎么改变?对考生有什么影响?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高考文理不分科

  直到2020年,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将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也就是说,2017年的高一新生将成为首批新高考生。

  届时,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构成改革为“3+3”,总分仍为750分。必选的是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自选科目则是从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中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据介绍,等级性考试将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以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成绩将成为高校招生依据。

  明年起“新会考”科目达13门

  同时,从2017年秋季起,北京将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也就是新入学的高一生开始实施。

  以往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俗称“会考”,实质是高中的毕业考试;今后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则不仅仅是毕业考试,也会关系到学生高考成绩和录取。

  据介绍,2017年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达13门,分别是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免考,以统一高考的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

  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也只设合格性考试,各区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

  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置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必修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其中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

  另外,改革后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仅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含中专、中职和职高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认定。

  2017年北京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英语听力明年起“一年两考”

  在本次高考改革中,英语的变化较大。

  明年起,英语将把听力从统考中分离出来,总分值30分。同时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一年考两次,最后取考生的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到了2021年之后,英语还会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

  此前,北京教育考试院曾表示,将从今年起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其中包括建设英语听力标准化机考考场、制定机考考务规定和考试流程等。

  变化4:2020年高校自定选考科目

  高考科目的调整,意味着高校录取规则也将改变。

  据了解,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3+3”后,高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定位和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自选科目范围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只要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考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范围更宽了。

  另外,高考志愿填报将延续考后知分填报,各批次志愿设置也会调整为大平行方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变化5: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高校录取参考

  高校招生录取模式也将发生变化。2020年起,高校招生的标准不仅是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必考和三门选考科目的成绩,还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记录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要求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他说,将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志愿服务的记录。

  同时,要求高中学校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他说,相关信息将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每学期结束时进行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

  如此到了学生毕业时,就能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

  变化6:明年起本三将与本二合并

  据悉,2017年起,北京高招的本科三批将与本科二批合并,条件成熟时还会将本科二批和本科一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分数不能成为给学校分类的依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本三与本二合并后会涉及录取批次控制线的调整,但原本就有院校在本二、本三批次招生,因此影响不会太大。

  至于相关院校在外省市的招生批次,则要依据当地高招政策制定。

  变化7: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更严

  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延续了2015年北京市高招改革政策,在去年取消了市三好、市优干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了关于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规定。

  根据市考试院此前公布的2016年高考加分方案,今年北京有7类学生可以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被列入其中,但未就生源地等进行明确限定。

  另外还有2类考生可加20分,包括烈士子女,以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类考生可加10分,分别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不过如果一名考生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不作累计加分。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规范力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努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实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借鉴试点经验,积极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全面实施。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我省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北京高考改革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国家总量安排和调控原则,依据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等合理确定分校分专业招生规模,发挥招生计划杠杆作用,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

  2.落实国家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部署。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生源调控计划,组织地方高校足额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招生。引导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属地招生比例。

  3.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县、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规模,形成保障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4.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做好大中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普招生比例的要求,降低中考难度,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017北京高考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升学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考试时间,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逐步探索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观察、记录、分析、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高中学校要经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同时,评价情况用于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学校规范特色发展。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点,2018年全面实施。

  3.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准确地写实记录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探索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作为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行。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提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比例,2017年成为主渠道。

  5.深化相关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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