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新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23 03:11:34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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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高考新政策解读

  为了广大天津考生增加对2017年高考政策的了解,2017年天津高考会怎样改革呢,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2017年天津高考新政策解读

  2017年天津高考政策的解读

  根据天津高考改革方案,从2017年高考开始,在现有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方案明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实行全科设置、全科开考,学生根据要求在每学年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从2020年开始,统一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方案提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从2017年起,春季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同时,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

  解读天津高考政策

  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有哪些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已于2015年4月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考试加分项目,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取消了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了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了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同时,进一步严格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在录取方式上有哪些改进和完善?

  统一高考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有哪些?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到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是如何细化和计分的?

  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分别占2%、3%、4%、5%、6%;7%、7%、7%、7%、7%;6%、6%、6%、6%、6%;5%、4%、3%、1%、1%;1%。其中,A为满分10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高考综合改革在哪些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一是升学途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主招生、统一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多种方式中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升学通道;同时,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

  二是考试科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自主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在春季高考中,学生可以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及英语科目的考试项目。

  三是考试次数。在统一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考试次数,且取最高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四是考试时间。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结随考随清,每年度实行全科开考,学生可以根据学习情况和自身实际选择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

  天津高考综合改革对现行高中教育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一是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形成有利条件。在课程设置上,高中学校可以在选修课程,特别是在校本课程的建设上形成鲜明特色;在教学安排上,可以根据本校学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选择情况和师资情况,在必修课程的教学上形成特色,建设精品课程。

  二是对高中阶段的选择性教育具有提升和推动作用。学习的选择性是高中新课改的重要价值取向和改革目标。等级性考试科目的选择性,将促进高中课程的走班教学,从而有利于学生实现共同基础上的有差异、个性化发展。高职院校春季高考实行“文化+技能”的评价办法,有利于中职学校强化实践技能培养,有利于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有利于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融通发展。

  三是对中学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分文理和评价体系与机制改革,学生可以文理跨界混搭选课。一方面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促进学生文科思维能力和理科思维能力的融合碰撞,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有利于实现全面发展。

  高校招生录取会不会取决于语数外统一考试科目成绩?

  不会。根据《实施方案》,学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与现行高考“3+综合”的总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分值未变(每科150分,共450分),学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在计入高校招生总成绩时的分值也未变(每科100分,共300分)。同时,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在A、B、C、D、E等的基础上又细化为21个等级,提升了等级性考试的区分度。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考试科目是对学生的普遍性要求,是对学生基本素质的考查;而等级性考试的3门科目是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高考英语一年两次考试是如何安排的,将如何计分?

  从2017年起,在现有高考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实行两次考试积累经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份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从2020年起,高三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何时公布招生要求?

  从2017年起,在津招生的高等学校要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和生源情况等因素,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从2020年起在招生录取中使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

  启动高考改革后,学生如何填报志愿?

  学生在选报志愿时,自身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与招生院校的科目要求至少要有1门相一致,方可报考。同时,还要关注招生高校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才要求进行填报。

  若高校没有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表明学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但要注意:由于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的,所以学生仍需参加学业水平等级性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实施方案》何时开始实施?

  《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分年逐步实施。

  2016年继续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并选择部分区县试点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7年开始实施英语科目一年两次考试,逐步合并录取批次,并从2017年高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点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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