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

时间:2017-05-04 15:33:11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2017

  高考改革的公平性是一个焦点话题,它既反映了民众对公平的关切与期盼,又是历史与现实对高考改革提出的合理要求。快来看看吧,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2017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2017

  广东省 2017 年高考报名将于 12 月 1 日正式开始,这也意味着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今年,广东首次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政策,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 201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明年异地高考政策细则。明年想在广东参加高考的外地考生需要同时满足 4 个条件才可获得报考资格。

  高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12 月 1 日至 10 日

  广东省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 日~10 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 月 1 日~6 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 月 6 日~10 日。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 2017 年 2 月底。

  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交纳报考费。

  随迁子女须在省内中考且有 3 年完整高中学籍

  2016 年,广东正式实行异地高考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2017 年,外地考生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和录取,其社会保险、居住证、住所、学籍 4 个条件均需符合相关规定。

  首先是关于社会保险的计算问题,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每年都有不少考生 “ 卡 ” 在了居住证的问题上,今年政策如何规定呢?办理居住证上,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

  在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上,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在关于 3 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方面,《通知》明确,拟 2017 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省内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 3 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不符条件考生应尽早回原籍报考

  2016 年,是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的首年。据统计,最终 9570 人获准在广东高考,其中,深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有 2487 名,异地高考考生人数全省第一。相关人士认为,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2017 年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人数将会逐渐增多。

  “ 如果条件不符合的异地考生,建议现在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 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往年申请情况看,外省籍考生父母大多在社保及居住证上容易被 “ 卡 ”。“ 例如社保是要求连续 3 年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两项,那么缺少哪一项都不符合。”

  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提醒,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广东省异地高考新政策解读

  2013年起分步实施,2014年起可借考,2016年起可在广东录取

  要求在粤稳定居留3年,考生有3年完整学籍 各地异地中考政策2013年3月底前出台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世宁,通讯员粤考宣报道:今天上午,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会公布,广东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广东借考,2016年起可在广东参加录取。作为异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异地中考政策将于明年3月底前出台。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广东的“异地高考”政策将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我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第二步,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最后,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对于暂不符合在我省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我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认定,《通知》明确,由教育部门负责对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进行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进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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