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高考政策
考作为公开、公平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历来为社会所关注,高考加分制度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选拔拔尖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如何完善高考加分制度,真正符合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是高考加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动力。快来看看吧,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2017高考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2017高考政策解读
2017北京高考政策最新 :不分文理科
自2017年秋季起,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2018年起,落实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自2020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北京市目前也还没有公布最终的中高考改革方案。但根据2014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考改革方面,要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北京高考改革方案2017: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到目前为止,北京教育考试院还没有出台合并二本、三本的相关政策。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平行志愿的多所高校在投档中只作为一个志愿,只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投档的.其他高校。
北京高考改革之加减分项目
1.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分值不变。
3.取消“奥赛省级一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保留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及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项目。
4.取消“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
5. 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2015、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加分考生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在2016年的高招工作规定中,教育部明确,取消全国性鼓励加分项目,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加分、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加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全国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加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等等。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日前,多地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公布2017年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和往年相比,一些地方的政策细则或维持原状,或有加有减。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5〕11号文件规定,我市高考自2015年起实行新的照顾加分政策。
北京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一、照顾对象及照顾办法
1
增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
增加10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
增加5分
温馨提示: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的以下奖励才能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5)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
少数民族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5
现役军人子女
下列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
其他情况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特别说明: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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