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基[2007]16号附件8)精神,有效落实《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要点》,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自主开发与实施的必修课程。包括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四部分内容。
我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个性品质为目标,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资源充足的课程体系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课程教师队伍为重点,规范课程实施与管理,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要求。
我校在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努力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实践性原则: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要特别关注实践过程的充分程度、丰富程度、深刻程度,学生的亲身体验和主观感受应成为学习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综合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所面对的是完整的生活世界,是各学段学生文化课学习与非智力品质发展的综合表现与应用,应切合该学段学生综合发展水平。同时,课程的设计和实施强调其主题性,主题的确定应充分考虑时代性、生活性、真实性。
开放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开放的课程领域,其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活动方式等都具有开放性。它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应在活动方式的选择和课程资源的开发上充分体现开放性。
发展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性质与学习方式立足于学生独立自主、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综合实践实施应根据学生活动主体意识与能力的发展程度,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发展的主体。
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任务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与社会的联系,帮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提高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小学3-6年级的学生认识发展上呈现出具体性和形象性,社会性发展上具有协调性、开放性和可塑性等特点。这个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可以以教师组织的集体活动为主,以学生直接感受生活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主,并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的选择机会。保持和发展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发展探究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养成初步的社会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小学3-6年级的学段目标:
1、了解周围的社会环境,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养成初步的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责任的态度;
2、了解基本的生活技能,形成生活自理的习惯,养成勤奋、积极的生活态度;
3、发展人际交往,增强人际沟通能力,养成合作的品质,融入集体;
4、保持和发展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养成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初步了解科学的基本方法,发展探索问题的初步能力;
5、亲近周围的自然环境,热爱自然,初步形成自觉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三、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管理
学校要建立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明确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并以必要的经费为保障,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在师资配备、资源统筹、课程实施、目标落实等方面严格管理。
学校成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小组,由教学干部、骨干教师参加,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与实施。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整体安排和统筹考虑,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学校及时掌握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进行有效的评价,督促教师按课程计划的要求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及研讨活动,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此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要求
学校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要求开齐、开足所规定的课时。劳动技术教育在3-6年级为110课时,信息技术教育在3-6年级为70课时,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在3-6年级为140学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应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采用弹性课时制,由学校集中安排或分散使用。在内容安排上可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有机结合。
学年初,学校要制定“年度课程实施计划”,对全校综合实践活动进行通盘考虑、整体安排。学校干部要指导教师做好各年级综合实践课程实施计划,以“周”为单位落实综合实践的活动内容,及时监督、检查课程实施与计划执行情况,做到专时专用,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落实。
(三)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队伍。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的指导与培训,指导教师把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和原则,设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方案,掌握课程实施中的各种方法,按照课程要求规范、有效地开展教学及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要注重骨干教师的培养,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的优秀课例、典型经验及时向全校传播、推广。
(四)开发利用资源,创新教学方式
深入了解学生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比较系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系。要积极发挥教师在课程建设上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校本教研活动,鼓励和帮助教师不断创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方式。发挥市、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的作用,学校确立1-2个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需要。
(五)探索并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机制
结合“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的实施,参照“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管理监控平台”提供的数据,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有效评价。评价应侧重于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设计、指导、管理、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能力、实效的评价。通过检查学期活动计划、系列活动方案设计情况,考察活动准备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参照“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管理监控平台”提供的数据,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并体现激励机制。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办法和小学生质量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学生可以通过小论文、专题报告、实践日志,以及电子书刊、网页、网站等多种形式,并通过活动积累和收获成果,展示主体发展过程。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结果,可通过记录卡、档案袋等进行认定和考核,将考核的结果纳入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
(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与德育相结合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
教师要深入挖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蕴涵的德育价值。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领域,使学生在获得知识和技能、过程与方法的同时,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让每一个学生在实践体验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行为能力,完善人格,最终促进个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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