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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督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14年4月30日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的要求和《县土地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的安排,为扎实推进我县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和顺利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初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耕地保护股、财务股及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监察股股长弓潮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查;负责与涉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改工作中有关证明材料。
二、职责分工
为顺利完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按照问题所属股室和局领导分工,我局成立三个督办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督促完成分管股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二是配合县纪检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对分包乡镇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办一组:组长:;责任股室:地籍股。
具体负责督办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表5)、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表6)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羊范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路罗镇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办二组:组长:;责任股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财务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问题(表1)、土地出让收支不规范问题(表2)、批而未供问题(表4)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南石门镇、西黄村镇、将军墓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督办三组:组长:;责任股室:执法监察股、耕地保护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问题(表3)、违法用地未查处问题(表8)、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表9)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会宁镇、皇寺镇、晏家屯镇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各国土资源所职责。一是负责配合辖区乡镇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负责按照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确定需要复耕的土地位置;三是负责拍摄地块复耕前后的影像资料;四是负责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配合执法监察股对辖区违法案件按照“四到位”的要求处罚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重视程度再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主管副职、各股室负责人要仔细梳理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以此为锲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
(二)督办工作要认真。各小组组长要深入实地,与分包乡镇协同作战,逐宗地、逐图斑清理。监督、检查乡镇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三)协调配合要有力。按照县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及各国土资源所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责任。尤其是各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所辖区域乡镇的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能够按照县整改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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