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籍大一新生报到必须携带兵役证
今年起,北京市大一新生须持《兵役证》入学。近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七部门联合召开发布会,介绍北京市2011年征兵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调整。
根据北京市征兵办《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通知》规定,今年9月份入学的北京市户籍18-24岁的大一新生,必须携带《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前来报到,由各高校进行查验。凡是没有《兵役证》的北京市适龄公民,必须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后,到区县武装部办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今后,每年9月份,北京市教委和征兵办公室将对各高校查验《兵役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年底,还将开展大规模兵役执法活动,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兵役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入伍适龄青年群体基数逐年减少,2008年时约50多万人,今年已经下降到30余万人,预计到2013年、2014年前后,将下降到2008年的39%。同时,随着高考升学率、就业率的提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近年来,部分区县出现兵员紧张的状况。一系列就业培训政策的出台,目的是吸引鼓励优秀大学生当兵入伍,增强大学生士兵的素质能力,使他们在退役后能够充实到北京市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征兵办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实施的《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于当年9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到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放《北京市公民兵役证》。
通过这一过程,可摸清全市适龄青年的基本情况,确定应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初步了解适龄青年的体格、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素质审查,择优选定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北京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应当查验北京市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证》。
征兵新政一
至少5%公务员岗位
定向招录退伍大学生
今年起,全市将跟据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计划,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以单招单录的方式,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此外,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也将拿出一定岗位,分别招聘的数量均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15%。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的数量最底线则为10%。
从北京市入伍的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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