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招生计划模板锦集6篇
招生计划 篇1
一、园况分析:
本园现有班级6个,托班、小班、中班各一个,大班两个混龄班1个。托班现有人数9人,满员人数15人;小班现有人数22人,满员人数25人;中班现有人数23人,满员人数25;大班每班现有人数16、17人,满员人数25人。
二、预计招生人数
托班预计招生6人;小班预计招生3人;中班预计招生2人;大班预计招生17人;另外需新增一个托班,预计招收幼儿15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43人。
三、招生措施
1、通过网络。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相关网站进行完善。
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
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 在“银座百货”进行演出活动;在“华联”进行演出活动。由小、中、大班幼儿在商场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
四、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
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
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
五、奖励办法
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 元。
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元。
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 宣传人 元。
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 元。
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 元。
招生计划 篇2
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和 “征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
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相应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8:00-12:00。“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四、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或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征集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五、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
4.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 批次服从志愿为必选项,考生必须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中的一项。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服从”,视为考生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的所有高校以及高校的任何专业,其中包括偏远高校、高收费专业等等。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不服从”,视为不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本人所填志愿以外的高校。提醒考生全面考虑、慎重填报批次服从志愿。
6.“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县(市、区)招考办联系。
招生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海市教委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循区教育局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等国家和上海市、宝山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本区居民享受优质、充分的义务教育的权利,统一思想、齐心协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朝红
组员:贾敬喜 严鸽燕 黄景芬 李华 施娟 徐丽莉
三、:
1、具有本区户籍,于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适龄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由镇教委审核并调配)。
四、招生范围(高境二小辖区):
高境一、二、三村、高境村马桥村(逸仙路以西村宅)
杰圣家园:殷高西路331弄
三花现代城:云西路219弄
馨良苑:新二路183弄
四季绿城:新二路999弄
五、招生班额:3个班
六、报名时间:
20xx年5月21日、5月22日(两天)
5月21日(周六)上午8:00——11:00 下午 1:00——4:00
5月22日(周日)上午8:00——11:00 下午 1:00——4:00
七、操作原则:依法、稳妥、规范、服务
八、具体日程安排:
1、4月25日在校门口和校区范围内各居(村)委会张贴适龄儿童新生领取“入学告知书”的通知。
2、5月7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 4:00
本校校区凡适龄健康儿童持户口薄到校领取“入学告知书”并签收。蓝印户口、持引进人才居住证等儿童到学校登记。
5月8日,区培智学校(子青路28号),接受残障儿童咨询。
3、5月16日前,家长将告知书回执返回学校教导处。
4、5月21日(周六) 5月22日(周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00—— 4:00
新生持户口薄、入学告知书到校核实户口、登记报名。
5、6月30为公办学校受理“就近免试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逾期办理者,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另行统一安排。
6、8月15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九、招生说明
1、新建住宅公建配套尚未落实的'地块新生入学,可由学区或镇教委协调安排,确保新生按时入学。
2、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儿童要确保安排入学。
3、为限制部分学校无序择校行为,对户口迁移作如下规定:
(1)全家(父、母、孩子)户口入直系亲属户籍内并与老人同住的,迁入应当在一年以上。迁入其它户籍内的将另行调配。
(2)如购买商品房而户口(受政策限制)未能迁入的,可凭房产证(产权须有父母及孩子姓名)。
(3)因市政动迁,重大工程需要的动迁户,需提供市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
招生计划 篇4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三所院校部分外语专业(简称小语种)20xx年在京计划招收211人。
北外18个小语种在京单独招收92人,其中男生48人,女生44人;文史类49人,理工类43人。除德语、法语、日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等专业可招收英语和中学阶段所学相对应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北语小语种招生有7个专业,计划招收35人,其中男生21人,女生14人,只招收英语考生。北二外今年8个小语种专业计划在京招收84人,其中男生47人,女生37人,外语语种不限。
与往年不同的是,这三校小语种招生今年都采取网上报名并缴费。北外3月28日至4月4日报名,北语3月15日至4月8日报名,北二外3月18日至31日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三校小语种专业加试时间为4月9日上午。加试内容为口试和面试,包括英语朗读并回答问题、所报语种发音模仿、知识面考查以及身高、体型、五官等。不同学校加试内容可能有差异,考生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三校小语种专业今年在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报名,单独加试,在提前批次录取之前单独录取。考生要参加高考,但不需填报小语种专业志愿。学校录取时既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和口试、面试的成绩,还注重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50%以内的比例,分别确定男、女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招生计划 篇5
9月
1、开展20xx届毕业生生源数据统计、申报和毕业生资格审查;
2、开展就业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培训;
10月
1、开展黑龙江省内实习医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省内用人单位走访工作(19—23日);
2、印刷、邮寄《就业宣传册》,向省内、外用人单位开展20xx届毕业生专业、生源信息宣传;
3、编印、发放《就业指导手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11月
1、对20xx届毕业生开始就业推荐;
2、分组开展省外用人单位走访及毕业生需求调查活动(2—13日);
3、开始,组织毕业生参加全国及各省市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洽谈会、招聘会,积极收集、发布招聘会信息;
12月
1、筹备、召开冬季毕业生供需洽谈会(12月5日);
2、开展院系就业工作评估(14—17日);
1月
1、开展评估总结及学院评估材料整理;
3月
1、分组开展省外用人单位走访及毕业生需求调查活动(xx—26日)
4月
1、分组开展省内实习医院毕业生就业指导、省内用人单位走访活动;
2、筹备、召开春季毕业生供需洽谈会(4月27日);
5月
1、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拟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并及时对毕业生进行贯彻、传达;
6月
1、上报、审核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2、会同组织部、学生处、团委,开展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落实工作;
7月
1、派遣毕业生,转寄毕业生档案;
8月
1、办理毕业生改派,做好年度就业工作的总结和收尾工作;
11月—6月
1、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咨询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章、审核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日程,编制《就业计划》,及时上报;
招生计划 篇6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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