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时间:2022-12-01 01:28:28 招生计划 我要投稿

有关招生计划集合5篇

招生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有关招生计划集合5篇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以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学校提出的“抓管理,强内涵,提质量”的.工作任务,将招生就业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模块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模块1、招生工作

  1、思路:总结招生情况,落实招生奖惩方案。

  2、措施:澄清招生来源,明确区域招生完成情况,分析原因,对照学校招生方案,奖惩兑现,同时总结招生成果,召开招生总结大会。

  模块2、就业工作

  1、思路

  多渠道了解就业信息,把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做为重中之重。

  2、措施

  (1)、摸清学校待就业专业及人数情况,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重点考虑本地企业,为明年上学期将学生安置到有利于学生前途的岗位和企业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切实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成才意识,为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及今后的创业成才奠定基础。

  (3)、强化就业制度,严格按就业程序操作,确保就业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4)、加强对学生就业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就业满意。

  (5)、挖掘毕业生典型、及时总结。组织毕业生成才报告会,培养学生爱学校、爱专业的思想,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总结职教成果,向社会加大宣传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模块3、校企合作

  1、思路

  与企业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2、措施

  积极与三一重工、广汽集团、威胜集团、中山纬创资通、北京唐宫集团等企业深度合作,以订单培养为主线,改变办学模式,加大实训投入,完善考核机制,把学生培养成为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型实用人才。

  模块4、顶岗实习

  1、思路

  为了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实用技能,及时按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顶岗实习。

  2、措施

  在巩固现有实习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实习基地信息库,开辟有利于学生实习的新基地,特别是本地实习基地。

  3、完善顶岗实习制度,签订协议,明确学校、企业、学生及家长三方责任和义务,真正把顶岗实习落到实处。

  三、主要工作行事历

  20xx年下学期招生就业处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活动)

  九月份

  1、新生报到编班,处室工作计划制定。

  2、二年级电子检测计算机主板维修C341C342班去威胜集团定岗实习

  3、招生区域人数摸底。

  4、纬创资通领导来校洽谈电子专业办班事宜。

  5、与北京唐宫集团联系酒店管理联合办班事宜。

  十月份

  1、招生经费结算。

  2、招生总结座谈会。

  3、优秀毕业生跟踪调查。

  4、专访广汽菲亚特、威胜集团了解学生定岗实习情况。

  十一月份

  1、优秀毕业生创业成才报告。

  2、对二年级就业学生就业意向摸底。

  3、整理处室资料。

  4、专访企业。

  十二月份

  1、了解企业用人招聘信息,考察用人单位,寻求合作伙伴,为明年上学期学生顶岗实习及优质安置学生做准备。

  2、就业班学生职业指导。

  元月份

  1、专访企业提高校企合作办学力度。

  2、统计就业学生人数,联系就业单位。

  3、处室资料整理。

招生计划 篇2

  关于录取,中国矿业大学在投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类录取。据了解,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中国矿业大学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对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另外,根据考生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的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按照数学和英语两门课高考分之和排序。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视其专业意向进行调剂录取;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资料显示,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同时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目前,学校正以建设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矿业大学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

招生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支部校长室的新学年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招生就业工作计划。稳定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行校企合作和南北联合办学模式,力争在籍职高学生300名左右。加强招生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要,努力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1、认真细致的对xx招生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完善各类资料,协调多种关系,不断完善招生计划。

  2、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优质就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以“出口”拉动“入口”。

  3、创新宣传方式和招生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生源校的`融洽关系。

  4、依托无锡市工业学校和惠山职教中心,继续实施南北对口招生,招收“1+2”或“2+1”模式的春、秋季学生100名左右;本地学生60名左右。

  三、工作重点:

  1、xx级新生及xx徐州学生编班,解决招生遗留问题,与校内、外各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特别要对《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做到一切按照法律办事。

  3、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就业需求,选准专业及培训方向,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努力稳定我校的学生就业实习。为下学期及以后招生专业的制订和学生就业做好准备,工作计划《招生就业工作计划》。

  4、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学习进修,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能力。

  5、建立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等各用人单位的考察制度,努力减少失误,不做无准备无把握的学生输出。

  6、推进校企联办学,探索用工培养模式 ,抓住企业用工需求机遇,与企业确立长期发展的关系。

  7、通过班主任、职道课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家庭情况、思想观念等的调查了解,强化学生的就业观、成才观,提高学生的自主就业能力与择业水平。以不断提高学生对工作的认识,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工作。

  8、为改善徐州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9、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防范与事故处理程序的方法研究,做到预防为主,规范处理为辅。

  10、加强我校学生就业单位资料的管理,对学校学生就业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理,并录入电脑,建立一个较为详细的学生就业单位资料数据库,为下届学生的就业推荐提供去向。同时可以对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

  四、具体工作:

  1、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名单核对工作

  2、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补录取工作

  3、编制xx级新生、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

  4、xx新生、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送各部门及班主任

  5、招生名单送职教中心、市工业学校审批

  6、配合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7、核实、统计新生原所在班级

  8、办理二年级个别学生转学工作

  9、统计徐州学生及外地学生数,购买火车票优惠卡

  10、到工业学校办理学生证

  11、协同班主任做好xx级实习就业学生调研,配合公司处理学生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12、xx级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上报

  13、xx级实习就业情况汇总

  14、整理xx级实习就业资料

  15、收集xx级实习就业资料

  16、联系勤工俭学单位

  17、有序安排双休日学生勤工俭学

  18、结算并发放勤工俭学报酬

  19、走访实习就业单位、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

  20、收集实习就业资料,为明年就业宣传作准备

  21、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教育

  22、完善实习就业协议

  23、做好xx级学生生源调查工作

  24、期末资料汇总

招生计划 篇4

  一、认真贯彻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原则。抓好招生内部管理,维护招生考试的社会信誉,提高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度,紧紧围绕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公平公正这个核心,从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从严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坚持“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执行“六不准”:不准违犯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索贿;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做到“三个熟悉”:熟悉国家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法规,熟悉各自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熟悉招生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的社会信誉。

  1、高招工作借鉴前几年的高招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新的一年的高招工作。首先做好高招政策的宣传,使学校、社会、家长、考生熟悉高招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其次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关,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谁主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杜绝不合格考生参加高考。再次做好考生的考前教育,志愿填报和纸质档案发放工作,严格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规程,提高服务质量。

  另外,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今年宁陵县高中分校28个标准化考场的基础上,20xx年我县标准化考场将全部建成。

  高考期间,为了便于加强监考老师的管理,减少开支,将结合高中学校,拟将监考教师食宿全部安排在考点内,并进一步封闭管理。

  2、中招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做好报名工作。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统一电子采像,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严防不合格学生报考和重复报考。

  加强中招统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不随便对外公开考生的考试成绩,尊重考生的隐私。

  加强中招体育测试和实验测试成绩的管理和使用,使测试成绩准确无误地计入中招总成绩,为高一新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严格审查应考考生的.学籍,使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与考生学籍保持一致。认真组织好学业水平测试的报名和考务工作。

  4、成招、自考工作。做好成人高招和自学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把好资格关。尤其做好考生的网上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技术指导,及时准确发放准考证和成绩通知。

  二、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保密室建设,与公安、保密部门配合,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运工作,使试卷安全保密做到万无一失。坚持试卷由招生办、公安、保密三部门共管制度,坚持试卷追踪检查制度,坚持考试日报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市招办要求,继续加大对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的力度,改善硬件环境和工作条件,建立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组织好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公布热线电话:0370-7826766,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新建招办网站,加强网站建设。经过招办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新建了宁陵招生办网站,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及时宣传发布招生考试政策和相关事宜,同时也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和批评。

招生计划 篇5

  一、招生管理办法:

  (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

  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

  2、跨校申请

  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

  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

  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

  (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

  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

  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

  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

  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

  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中教[20xx]10号)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优先安排本镇生源。非中山户籍学生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在中山市工作并购买社保,在中山市办理有效《居住证》,凡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不予招收,强行招收的,一律不予入学籍,该生所需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招生领导小组许可,超规模、超班额、跨镇域、跨市域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民办学校应在7月15日和8月31日前分两次将招生资料交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学。

  2.民办学校须拟订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

  民办学校招收新生未在市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和注册的,须在8月底进行一次补录注册。

  3.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招生测试,不得以要求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等的方式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小学就读期间《学习成长记录册》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有效资料,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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