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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设施现状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全面掌握我区移动通信设施基本情况和盗窃、破坏移动通信设施发案情况,促进通信企业全面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侦查破案和刑事打击工作的效率,现将我区移动通信设施现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移动通信设施基本情况
(一)移动通信设施数
量情况。目前,我区开展移动通信业务的企业有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共有1052个移动通信网络站点,其中电信107个站点、移动578个站点、联通367个站点,比例数量为移动占55%、联通占35%、电信占10%。
(二)移动通信设施数量分布情况。全区范围内1052个移动通信网络站点,架设在居民区内是790个站点,架设在偏远山区是269个站点,分别占数量总和的75%和25%;其中电信107个站点,分布居民区73个、偏远山区34个;移动578个站点,分布居民区448个、偏远山区130个;联通367个站点,分布居民区269个、偏远山区98个。
(三)通信企业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全区1052个移动通信网络站点,三家通信企业采取了不同安全防范措施。
电信公司107个站点,89个站点采用“人防”+“技防”的措施,有18个站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移动公司578个站点,
58个站点采取“人防”措施、321个站点采取“技防”措施,有189个站点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联通公司367个站点,287个站点采取“人防”措施、50个站点采取“技防”措施,30个站点采取其它防范措施。
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全区范围内移动通信设施数量较多,且点多覆盖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二是通信设施分布特点,给日常维护和管理带来较多困难。三是安全防范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设施未采取防范措施,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二、近三年全区移动通信设施发案和损失情况
(一)发案和损失简要情况。
20xx—20xx年,全区移动通信设施被盗窃、破坏发案共174起,涉案金额377.0625万元,其中移动发案118起,涉案金额245.46万元;电信发案22起,涉案金额60.3925万元;联通发案34起,涉案金额71.21万元。分别占发案总数的67.82%、12.64%、19.54%,占涉案金额的65.10%、16。01、18.89%。
20xx年,发案55起,涉案金额88.12万元,其中移动42起,涉案金额71.1万元;电信7起,涉案金额5.6万元;联通6起,涉案金额11.42万元。
20xx年,发案69起,涉案金额128.5万元,其中移动40起,涉案金额73.26万元;电信8起,涉案金额10.44万元;联通21起,涉案金额44.8万元。
20xx年,发案50起,涉案金额160.4425万元,其中移动36起,涉案金额101.1万元;电信7起,涉案金额14.99万元;联通涉案7起,涉案金额44.3525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是案件发案总数逐年呈现上升趋势。二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发案数成正比。三是案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移动、联通、电信。
(二)发案和损失分布简要情况。20xx—20xx年,全区移动通信设施被盗窃、破坏发案共174起,涉案金额377.0625万元,除大寨子、炎山、田坝三个乡未发案外,其余17个乡镇、办事处均有发案,其中青岗岭乡发案22起,涉案41.94万元;靖安乡发案22起,涉案47.5万元;北闸镇发案14起,涉案32.29起;苏甲乡发案13起,涉案29.0425万元;盘河乡发案13起,涉案22.7万元;苏家院乡发案12起,涉案24.42万元;旧圃镇发案11起,涉案12.81起;龙泉办事处发案10起,涉案33.07万元;太平办事处发案10起,涉案38.07万元;洒渔乡发案9起,涉案 19.8万元;永丰镇发案8起,涉案14.3万元;乐居乡发案8起,涉案18.9万元;守望乡发案8起,涉案10.05万元;布嘎乡发案7起,涉案12.6万元;凤凰办事处发案5起,涉案 7.57万元;大山包乡发案4起,涉案8.7万元;小龙洞乡发案3起,涉案2.43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比对,我们可以看出,一是发案较为突出的三个乡镇,依次是青岗岭乡、靖安乡、北闸镇。二是发案造成的直接损失较为突出的三个乡镇,依次是靖安乡、青岗岭乡、太平办事处。三是为下步工作确立了安全防范和侦查破案的工作重点。(注:以上数据均由三家通信企业提供)
(三)立破案情况。20xx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立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105件、破65件,破案率为61.90%;20xx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立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21件、破6件,抓获涉案人员5人,破案率为28.57%;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共立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53件、破14件,抓获涉案人员7人,破案率为26.42%。(注:以上数据由区公安机关提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多发的原因。一是通信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薄弱,防范措施过于简单,“技防”升级改造缓慢,“技防”资金投入不够。二是报案不及时,往往是发案多日后,通信企业才向公安机关报案,错过了最佳取证时机。往往发案后,到公安机关报个案,开具一个被盗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三是移动通信设施点多面广,站线长,安全防护工作存在较多困难,特别是边远山区的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存在较大漏洞。四是公安机关对通信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不够。
(二)未及时破案的原因。一是公安机关重视程度不够,受人员、经费等各种条件的限制,昭阳区公安机关未建立专业“三电”侦查工作队。二是从以往破获的“三电”案件,多数为团伙犯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流动性强,往往与其他“涉电”犯罪紧密结合,侦破工作难度较大。三是报案不够及时,往往多数案件是发案多日后,才向公安机关报案,错过了最佳取证时机,导致现场走访难度较大。四是被盗物品销赃渠道入口较多,往往是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不易发现和获取破案线索。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公安机关、通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和合作机制,细化措施,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全区通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侵害。
二是通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改造升级现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级别。
三是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日常管理,集中清理整顿后,及时登记造册,加强对收购站点的检查和指导,有效堵住销赃渠道。
四是加大对现行盗窃、破坏移动设施案件的侦破工作,认真梳理、串并未破案件,力争破获一批案件,打击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区的移动通信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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