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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失地农民状况调查报告
县辖25个乡镇,727个行政村,30.55万户,113.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5.06万人,土地面积148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5.47万亩。近几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县、乡工业园区开发,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农民失地失业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失地状况
据调查统计,全县因经济发展,使21036户76377名农民失地或部分失地,失地面积31657亩,有42409个劳动力失地失业。失地后的人均纯收入为1314.3元,比失地前减少296元,因失地造成贫困的农户达5140户,占失地农户的24.4%。
二、农民失地原因
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建设占地。由于发展需要,城乡基础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公路建设更是突飞猛进,全县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公路建设占用土地16157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51.0%。
2、工商业经营性用地。近年来,各地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引进了一大批项目,兴办了一批工业园区,加之地方新上项目,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这类用地有8391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26.5%。
3、地方公益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地方公益事业的占地为12353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39.0%,其中文化教育事业和敬老院占地10091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占地2262亩。
4、其他用地。包括小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土地,占用面积3216亩。
三、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
为了妥善解决农民失地问题,保持社会稳定,我县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对失地农民给予补偿。对公路建设用地和地方公益性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标准,采取一次性补偿办法解决。对工商业经营性用地,主要采用租赁形式。一种方法是谁占用谁补偿。由用地方与农民直接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一般每亩补偿800—1000斤小麦(按当年市场价计算),每年支付一次。一种方法是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负担占地费用。乡村两级为了吸引外地客商来当地兴业办厂,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无偿为前来办厂的外地客商提供生产建设用地,而占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则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承担,全县每年仅乡级政府就要支付500多万元,对本已困难重重的乡镇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这类占地的补偿也仅仅限于土地的直接收益。
尽管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对失地农民给予补偿。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乡村财政负担大,包袱重,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运转更是困难,原来由乡村承担的占地补偿费已无力按时足额支付给失地农民,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地得不到补偿,不仅影响了政府在群众的形象,也影响了干群关系。目前未按合同补偿的有11149亩。
2、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帮助。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失业问题,各地千方百计开发就业门路,创造就业机会。一是占地企业安置就业。近几年随着新上企业的不断增加,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多,但不少用地企业都把安置失地农民就业作为解决农民失地问题,为政府分忧的主要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占地村组的劳动力就业,确保失地农民不失业。二是号召农民转变观念,开创新业。有一技之长的兴办家庭工业,有的从事商业服务业,与之相关的产业也吸纳了不少失地农民,缓解了就业压力。四是鼓励失地农民搞劳务输出。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地后在外务工经商,有的还进入了白领阶层。
四、解决农民失地问题的建议
1、改革现有土地征用力度。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保障功能,包括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产生直接收益和资产增值功效等,土地一旦被征用,这些功能随之一并丧失。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则应给予农民在这些权利上的等价补偿。因此,要加快改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补偿一次性发放货币的办法,使土地补偿费的发放与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保障相结合。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公益性建设用地,要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公平补偿原则,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并为失地农民参加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提供一定的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征地带来的失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风险。对于工商业经营用地,可引入竞争机制和谈判机制,在按规定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农民与用地方自行谈判确定补偿安置费数额,也可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方式参与土地的开发,分享社会进步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对目前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负担的土地租金,应当采取措施,实行“谁占地,谁补偿”,以减轻乡级政府的财政压力。
2、开展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非农产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根本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消除陈旧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参加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建立促进农民就业城乡间无障碍流动机制,多渠道安排就业。同时,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鼓励扶持失地农民通过自主创业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3、确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难免近忧远愁。因为对失地农民即使一次性补偿再多的钱,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失地而不失“命根子”。从目前实际出发,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重点要建立好四方面的社会保障:家庭养老保障,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就业保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可能陷于困境的农民提供救助;医疗保障,确保失地农民有病治得起。建立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筹集: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拿出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农民个人负担一部分,以此为失地构筑长远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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