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09 09:38:27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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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年度工作报告范文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和监管核心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凝心聚力、敢为能为,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工商局年度工作报告范文

  一、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优化提高工商服务水平七项措施,深入开展优质窗口创建活动,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质增量。一是市场主体发展迅速。我县内资经济户口共计21534户,注册资本374.1亿元。完成内资到资106亿元,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数。二是促进企业融资成绩明显。我局重点在年检期间向企业宣传《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有效服务企业发展。2018年办理股权出质62件,出质股份数8.52 亿股,被担保债权额84.89亿元。三是商标战略有力推进。2018年我局结合走访企业,调查了解企业需求,落实“三个一批”,积极引导企业创牌创标,商标战略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东南汽车”、“海源”两个商标获驰名商标称号,摘掉了多年我县无驰名商标的帽子。2018年,获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9件,市知名商标25件,查办商标侵权案件31起,其中查处商标印制企业违法案件2起。

  二、监管执法措施有力

  2018年,全局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933件,罚没300.3万元,入库293.3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罚没款数分别增长98.4%和120.7%。一是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2018年,开展取缔无照经营联合执法行动45次,结案总数335起,案值达163.81万,罚没109.59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35%、179.25%、280.17%。通过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全县共抄告456条。查处取缔“黑网吧”12家,罚款4.02万元,没收电脑112台。二是继续抓好食品市场监管。2018年,我局共检查食品经营者2583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93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129个,罚没款45.63万元,查处不合格食品10850公斤,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同时,加大检测力度,对豆制品、粮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开展抽样送检,共计125批次,开展快速检测2058批次,保障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扎实落实。我局立案办结了6起贩私案件,查处市场监管类案件46起,罚没金额11.43万元,检查农资经营户279户次,查处农资案件10起。强化网络监管,共发放网络电子标识50个,办结网络案件11起,罚没款3.87万元。深化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中介组织违法案件7起,罚没金额约5.8万元。

  三、消费维权工作扎实开展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宣传活动、商品检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加大消费维权案件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消费者理性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维权效能。2018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933件,已办结9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万元;受理举报243件,已办结242件。

  四、基层基础建设展现新貌

  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集中学习培训为手段,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其专题视频讲座,参加业务知识视频讲座,千方百计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突出窗口建设这一重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注册登记窗口、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部门的“三大窗口”,丰富活动载体、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塑造窗口单位的文明形象。建好用好道德讲堂,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消费新风。同时,我局结合县委“百千万”心连心帮扶活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扶竹岐乡5位孤寡老人。

  2、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机关“庸、懒、散”现象的督查力度,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县工商局聘请的新一届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局机关、基层工商所进行了明查暗访,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检查情况督查通报4期。认真受理群众业务投诉,热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对办理机关效能投诉和“12345”诉求的督促检查,2018年,共承办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系统诉求件637件,办结637件,已全部办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均已办结。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市局群众路线教育、“四个万家”活动的要求,建立领导、科级、股级干部驻点制度,扎实开展下基层解民忧活动,并制作《工商民情联系卡》,及时掌握该基层动态、群众诉求,帮助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围绕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2018年,共组织干部专题学习会4次,机关全体成员集中学习6次,组织走访企业156家。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的人和事。

  4、抓好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我局今年有南通工商所和县局综合服务场所两个建设项目。目前南通工商所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于8月28日经有关各方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正式用水、用电外接工程,路面、围墙、绿化等工作,累计已投资285.3万元。局机关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已完成四层主体,正在加紧建设中,预计2018年上半年可完成主体建设。

  20**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15万”扶持政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加强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9月30日止,今年全州新增扶持发展微型企业1500户,注册资本17041.3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7769人。从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651户、工业:加工制造499户、民族手工艺品加工22户、特色食品生产181户、其它15户、批发业18户、零售业41户、住宿业4户、餐饮业19户、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17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户、其它未列明行业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创新)2户、文化(创意设计)40户、其他18户。六大重点行业721户,占发展总数的48.07%。从企业类型划分:个人独资企业1858户;合伙企业15户;有限责任公司27户。从创业者类型划分:返乡农民工483户;大中专毕业生191户;退役军人16户;失业人员55户;其它796户。

  2、财政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州县财政补助资金已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368户184万元、第二批441户220.5万元,州级财政两次共计拔款404.5万元。今年新增微型企业已兑现510户25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3、金融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今年元至9月30日止,我州新增微型企业有122户获得了1691万元的创业贷款扶持。

  4、税收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微企科认真搞好税收统计工作,已有264户微型企业申请了65.73万元的税收奖励。兑现工作正在开展中。

  5、微型企业年检工作情况。全州微型企业参加年检企业2367户, 6月30日,已通过年检微型企业2262户,年检率为95.56%,网络年检数达2262户,未通过数105户(由于网络原因部分微企没有进行网络年检)。通过部分微型企业由于表格填写错误、或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还有几户正在申请注销中,故这些微型企业均没有进行年检验照。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1、早安排、早布置。2月28日,在全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电视视频会议结束后,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接着召开了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电视视频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周玉仁同志就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把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增比进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结合起来,要把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相结合,寻求税收等额奖励的突破和银行贷款支持的突破。3月18日,召开了全州工商系统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电视视频会议,州微企办认真传达省工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布置全州工商系统近期扶持微型企业的主要工作。州政府及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州微企办还结合全州实际,拟定了今年我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目标责任书及工作安排意见,州扶持微型企业领导小组及时分解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并将今年扶持发展任务纳入黔西南州20**年“十六项民生工程”。这些工作的及时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2、注重质量、突出重点。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登记企业的评审工作,注重优先考虑六大重点的创业申办者。今年新增1065户微型企业中重点行业比例达到了45.2%,比去年有明显提高,且发展质量也有显著提升,有效保证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成活率和成长率。

  3、积极落实并探索金融扶持政策落实办法,突破贷款支持的瓶颈问题。“3个15万元”扶持政策中,最难于贯彻落实的就是15万元的贷款支持工作。全州各县、市(区)微企办认真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微型企业的贷款政策落实。我州兴仁县政府出资2000万元,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册亨县由于政府领导重视,微企办协调有力,较好地整合了创业贷款支持工作,人社局认真履职,在已发展的180户微型企业中,有32户获得了645万元的创业贷款支持,突破了微型企业贷款支持的“瓶颈”问题。

  4、围绕“五个100工程”,有效指导推进微型企业的聚集发展。经努力,兴仁已成立屯脚薏仁米加工产业园区,聚集的微型企业120户;兴义已成立了微型企业创业孵化,6户微型企业已入驻,其它各县也在认真开展围绕“5个100工程”扶持微型企业的聚集发展工作。

  5、加大宣传培训,保障各项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有效落实。今年,我州进一步加强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我省、我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创业者和再就业者对我省的扶持政策有了更多更具体的了解,申办者越来越多,因此出现好中选优、优中选“重”的发展态势。针对有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存在不了解不熟悉扶持政策和操作程序的实际情况,州微企办加强与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利用实地指导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微企创业培训班,有效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落实和程序规范。

  6、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扶持政策和工作纪律的贯彻执行。州工商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学好用好扶持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工作,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及时严厉查处。微企办多次到各县(市、区)局及微企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解答和指导,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核查,认真撰写了调研材料,搞好信息报送,有效指导和促进全州微型企业的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工商部门是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主力军,担负“两个作用”,对微型企业承担了包括实质审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微企科、股及基层工商分局均存在人员少、任务重、风险大,经费不足的明显状况,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应付及厌战情绪。

  2、金融扶持政策仍需突破瓶颈。尽管有的县金融扶持政策落实较好,但有的县贷款支持率仍为零,全州所办2565户微型企业也只有190户获得了22652.5万元的贷款支持,还达不到所办微型企业总数的10%。突破贷款扶持的瓶颈问题仍需积极探索。

  四、2018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3个15万元”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返乡农民工知晓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踊跃创办微型企业。

  2、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力度。协调搞好培训工作、

  财政补助资金兑现的工作和做好金融扶持政策的落实及税收奖励政策工作。

  3、认真完成州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是一项新的长期的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克服困难,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65件,案值金额496万元,罚没款386万元,入库307万元,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5%、244%、1%、106%。

  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件,案值金额万元,罚没款万元,入库万元,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一、日常监管力度不减

  1.继续做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据统计,截止12月6日,2018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8955份,其中企业3152户、个体工商户107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三季度省工商局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市局食品处对新许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省局食品处及时处理,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同时,市局食品处还完成了省局食品处下达的关于做好《福建省工商系统行政服务工作标准(食品流通许可)》的有关任务。

  2.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两图一书”、段长责任制等日常巡查要求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食品市场巡查中真正做到总局要求的“十查十看”。同时按照省局下达的任务,严格落实工商所每周食品巡查量化考核指标要求,2018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运用省局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食品经营户9235户、食品95421个批次。

  二、专项执法成效显著

  针对食品流通环节中不同领域存在的不同问题,全市工商系统围绕省局提出的食品安全“一季一重点”的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肉品及肉制品、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一季度,我局以元旦春节两节市场监管为重点,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大行动,广拓案源,深挖案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行动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50件,案值金额222万元。

  第二季度,我局以冻品市场清查整顿为重点,开展冻品经营户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掌握冻品商户底数,详细建立冻品经营户主体台账,强化对冻品批发源头监管,着力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

  第三季度,我局以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监管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以月饼、乳制品、酒、肉品等节日性热销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2件,案值184万元。

  此外,在肉类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中,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冷库的巡查监管力度,监督市场业主切实履行《市场业主责任规定》,要求市场、超市等肉摊严格落实猪肉销售“两证两章”制度。

  在水产品市场联合整治中,加强对海峡水产批发市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水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并根据海洋与渔业部门移送的检测报告等线索,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18起销售不合格水产品案件,案值5.5万元,罚没金额7.2万元。

  三、长效机制稳步构建

  1.关注舆情热点。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在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时,能认真调查了解、分析研判、主动处置,妥善处置、及时回应、正确引导。对仅涉及辖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舆情,各单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工商部门,并举一反三,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对于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综合性食品安全舆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食安办及上级工商机关,并依法依职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防止管理缺位、越权管理。

  2.突出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切的食品消费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与监管执法工作宣传活动,让百姓感受的到“食品监管、红盾有为。”今年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校园”、“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在机关单位门口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横幅34条,在各类活动中发放食品宣传科普材料2.1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69条,营造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召开经营者培训会27场,指导食品经营者自律经营、诚信经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后被省、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刊载287条次,2月8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与法同行》播出《食品,以安为先——福州工商部门加强春节期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专题片。

  3.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的申投诉举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设立奖励基金,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对举报情况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罗源县工商局今年出台了《罗源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细则》,将有奖举报工作落实到实处。

  4.巩固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巩固提升基础、标准再上台阶”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监管举措,对已建成的省、市级示范点再次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培训18场,确保相关示范点有专人负责及时上传有关票证信息,并落实工商联络员制度,每个示范点每个月巡查走访不少于2次。同时,我局对以往建设较为成功的永辉、世纪联华等超市的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联系凯特电商对有关模块进行功能再升级。

  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2018年,在食品安全机构改革到位前,我局将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思想不松、队伍不乱、监管不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不折不扣地继续依法履行工商职责,维护食品消费市场秩序。

  一是继续抓好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系列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二是继续抓好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继续严格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加强证照核发与许可后续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食品质量从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加强食品质量快速检测与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加强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四是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各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为依托,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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