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3 08:38:4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物业调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调查报告

物业调查报告1

  一、调查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日趋完善,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也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为人民服务,为人们熟知,物业走近一个逐渐完善,逐渐自我提升的过程。进入物业市场,了解物业现状,深入物业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累经验,总结知识,了解问题,提升专业水平,打好专业基础,最终服务物业,贡献物业。

  二、调查对象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调查人:

  xx

  四、调查时间:

  20xx年8月21日

  五、调查内容

  xx有限公司,总部设在xx市,于20xx年接管昌黎“竭石花苑”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该单位属于三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广泛,物业管理类型多样化,集服务、管理与经营一体化。

  “竭石花苑”位于昌黎县东区,属社区物业,它是一个环境优美,管理完善的花园式住宅,获河北省建设厅“优秀小区”称号。内部设备设施齐全,保安、消防、环境等管理到位,给人们一个安适、休闲的优雅环境。当日正执周末,孩子们在儿童娱乐设施上尽情的玩耍,大人们也忙里偷闲地打着扑克、下象棋,也有人正向物业人员反映问题……融入物业,让我感受真实的物业服务。

  调查结果显示:

  人们对于这个新兴行业普遍认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小区负责人高先生也表示,物业管理行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速度,他还乐观地表示物业管理在不久的.将来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是的,物业管理自改革开放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万多个企业,数百万从业人员的企业,它已被住宅小区、工业区、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商场、办公楼等各类不同性质的物业所采用,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生。

物业调查报告2

  一、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现状

  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国的物业管理现状随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而呈现欣欣向荣之势。

  二、铜仁市是本次调查的必然选择

  铜仁地处中国贵州东南门户,各个区县经济发展速度各不相同。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铜仁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实力不断提高。铜仁的社会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能较准确地反映出铜仁地区物业管理的发展状况。因此,在决定拟制此次社会调查活动并制作了调查所需相关资料后,我选择了铜仁市作为了本次寒假社会调查报告的实践基地。本次社会调查活动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以铜仁市物业管理现状为题,采用抽样调查方式进行上门问卷填写.

  在各位同学与广大市民的帮助和配合下,经过近20天的努力,我终于完成了本次实践调查任务的主要工作(问卷填写)。在完成问卷工作后,我现对问卷进行总结和归纳,终于得出了铜仁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的一些简单的信息。

  三、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物业管理主体方面的缺陷

  1、物业覆盖率低,从业人员比例少,物业企业规模小,但发展较快。目前,铜仁市基本上在每个区县都相继建立起新兴的居民住宅小区,但是,

  在铜仁主城区分布较广泛,而各区县发展较慢仅仅在设施完备的新建居民小区才建立起物业管理服务,且为数不多。

  2、专业性物业管理企业比例较大,但是仍需要相当部分的专业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大都是专业性的,但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非专业性企业。

  3、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或定期召开现状令人担忧,业主缺乏对自己参加业主大会、行使相关权利的'合理认识。

  4、尚有相当比例的小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成立和召开业主委员会,有些公民缺乏权利意识。在召开业主大会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组成和召开业主委员会。

  (二)物业管理合同及其违约责任追究

  物业管理合同是业主集体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的关于经营特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协议。因此,它是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法律关系的前提。

  在签定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涉及的问题就是该合同的履行。

  首先,在合同履行方面,从调查来看,铜仁市的居民住宅小区物管合同的履行情况问题相当严重。

  其次,对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方面,缺乏较统一性。

  再次,在小区发生仅仅安全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情况后,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及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最后,对居民小区内公共设施出租的决定权等方面;

  (三)、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

  在本次调查问卷结束后,被调查者提出了一些总结和评价:见下表:

  (小区安全、绿化、卫生等管理评价):

  总结评价

   很好 好 一般 不好

  比例 15.2% 42.4 39.4% 23%

  (对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总体评价):

  总结评价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四)对发展和完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

  上述调查分析,发现了普遍存在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方面的现实问题,但是必须认识到上述认识的局限性。我试从上述问题出发,提出自己关于发展和完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

  1、积极促进物业管理市场性。实现对专业性物业管理公司的宏观调控,极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物业覆盖率低,从业人员比例少,物业企业规模小的问题。放开政府管制之手,大力将市场引进物业管理行业。

  2、完善法律程序,实现物业管理定价的法律化。正确解决物业服务收费水平低、收费率低,代收代缴垫支多,个别管理部门乱收费,导致企业亏损严重等问题。合理规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缴纳和比例。避免在实际中乱收费和收费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提高小区业主法律和权利意识。

  4、促进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等业主权力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建立起合理的行使权利机构,以及时和迅速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责任。

  5、发展群众性维权组织,加大社会对业主保护力。建立起物业管理协会,以这会中介主体资格出发,以发生应有的作用,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

  6、促进社会性物业管理行业的中介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并由政府进行授权管理自己行业,实现中介机构对本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权利。

物业调查报告3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

  补充:

  物业管理的水平与小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区居民都希望有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机构,但是,总是事与愿违。物业管理工作不遂人意,也不能去怪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也很辛苦。主要是有的居民小区缺少物业管理的“把关人”,以致缺少小区民主管理的“实施人”,各方面的工作缺少监督,也就缺少规范,显得乱哄哄了。我们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居民中挑选作风正派,肯为大家工作,责任性强的居民代表,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所有的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定要在业主中有威信,办事不徇私情。选举一定要符合选举办法。决不能随随便便地一投票就算数。业主委员会产生以后,要树立它的威信。虽然它是民间产生的机构,由于它和居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必须对它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业主委员会,就谈不上如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二,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工作要充分听取业委会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小区内的车辆停放问题常常成为居民之间纠纷的来源,有的物业干部也觉得十分棘手,纠纷两边,难免要得罪一边。有了业主委员会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办。如一个居民小区停有几辆大型货运汽车和大巴士,这些车辆由于车况较差,启动时噪音很响,影响居民的休息和睡眠。居民把意见反映给业主委员会,要求禁止大型车辆停入小区。在业主委员会和大型车驾驶员沟通的时候,他们表示很难接受,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反复做工作,并为他们落实了停车地点,终于实现了大型车不再进小区。又有一次,部分驾驶员要求减少绿地,增加停车位,业主委员会就把这个建议交全体居民讨论投票。结果大多数居民不同意减少绿地,增加停车位的建议。从而把这个建议否决了,确保了大多数业主的权益。业主委员会就是这样一个小区里的当家人。关系到居民们生活的大事,都要经过他们去做,去落实。有了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管理工作顺畅多了。

  三,小区的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管理的。

物业调查报告4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调查听取了xx小区对该区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的介绍,实地走访了部分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对一些居民进行了调查问卷,通过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xx小区位建筑面积72374.2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71280平方米,共计25栋792户,始建于xx年,全部为多层住宅楼,每户面积约90平方米。于xx年交付,入住率达到87%左右,居住覆盖率呈上升趋势,小区绿化面积是建筑面积的35%以上。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拥有管理服务人员18人,小区只有一个主出入口,属于全封闭小区。设有地上停车位153个,以及地下停车场,配置了一处儿童娱乐园,有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小区主要道路以及单元口都配备了摄像监控系统。

  二、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物业管理企业反映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识谈薄;

  二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

  三是不服从管理,乱扔杂物现象时有发生,自律意识淡漠;

  四是少数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

  五是前期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中控门未起到相应的作用、没有配套的宣传栏、没有自行车摩托车车棚等;

  六是物业可使用费用太低,导致物业企业不能正常的服务和运行。

  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该公司现有职工共计18人(其中保洁6人、门卫3人、监控5人、水电工1人、会计1人、管理人员2人)。人员工资每月就需要2万多元,而就算全额收取物业费才2万8千余元,根本就不够企业的正常运行,只能雇佣一些退休工人,否则企业根本无法维持。

  2、业主反映存在的问题:本人分别对小区部分业主进行问卷调查,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物业管理开始比较好,但一个月以后就不行了,门卫的雇佣都是老人,反映比较慢,从而失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小区内的监控没有发挥应该有的作用,失窃过后出现监控死角;

  三是外来人员以及车辆进出比较随便,平常大清早就有人在小区内叫卖,影响业主休息,管理没有到位

  四是公共设施损坏不能及时维修;

  五是楼道卫生不能按时打扫,往往是一个星期才能打扫一次;

  六是宣传不到位,不知道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有业主委员会这个机构。

  3、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矛盾突出。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该物业公司是分公司,聘用人员没有一人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从业人员整体的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只能做到最基本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对车辆乱停乱放、外来人员进出等基本管理没有尽到应该尽到的义务。没有物业宣传,整个小区没有相关的物业宣传,未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物业日常服务收支不够透明。加上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有的甚至不知道物业是干什么的。业主反应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使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物业费难收。小区物业费收取难原因很多,不交费的理由更是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房屋质量缺陷、邻里纠纷、失窃、对物业管理服务不能满足个别住户要求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是按每0.4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收取率为80%左右,空置房只收取部分,物业费不能按期缴纳,就会造成恶性循环,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把心事都放在了收取物业费上,而无心服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广大已交业主一同深受其害。而物业公司对不交费业主只能是上门追缴,其他毫无办法;

  三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小区业主不知道有业主委员会,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物业管理是一项新兴发展行业,为确保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必须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公开物业收费标准和物业日常项目开支的情况,让业主明确交的物业费用在那里了。让市场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消费意识,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让业主心中明白传统的房屋管理和新型的物业管理的优劣,使业主认可、理解、支持物业管理。同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社情民意,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科学制订物业管理方案,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物业管理是一个社会性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协调各部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一是要协调与xx企业的.关系,要求xx企业落实小区部分房屋漏水及单元进户门损坏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物业管理必备的房屋设计、图纸资料和档案资料,更好的明确小区的死角,加强对死角的监控力度;二是理顺物业管理公司与房产局物业办、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环卫、绿化等部门的关系,分清、规范相互之间一些具体环节的权、责,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外部环境,这是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3、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目前,小区的业主自治自律意识比较差,政府要硬性规定实施业主委员会制度,使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选聘后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得到约束和监督,居民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后也能由业主委员会协调,促使物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让业主委员会制度真正的起到作用。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4、完善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封闭式管理配套治安岗亭、围墙等设施,尽量聘请专业的保安队伍,为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证,解决部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小区内破损较为严重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物业调查报告5

  内容摘要:

  住宅小区建设,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德政工程,物业管理则是这项形象工程和德政工程的深化和延续,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和经营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建设、重形象、更应重管理,而城市管理中的物业管理尤为重要。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丰富课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本人对附近的两个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调查:

  正文:

  进入大学一年,我们不只在课堂上学习,也从生活中学习。进入大学以后,我们更直接地面临就业这个我们未来要面对的问题。但是面对几乎所有职位都“有经验者优先”的条件,我们大学生往往无所适从。而如何将我们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便成了大学生的重中之重。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锻炼与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机会,以便在毕业后能够真正的融入社会,我到了厦门住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实习,开始了这个寒假的调研。

  在这个寒假,我有幸能够来到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对于这个即将陪伴我一个寒假并且知名度这么高的一个公司,我的心情不仅激动,而且还略带一丝紧张。所以在进入公司调研之前就仔细的上网了解下这所公司的概况,为我进入这所公司做好充分的准备。

  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于1994年,系住宅集团旗下的国有一级物业管理企业。公司现拥有一支上千人的专业员工队伍,服务公寓、写字楼、厂房、别墅、公园等各种类型物业300多万平方米,服务人群10万人以上,为目前省内服务规模最大的物业管理企业。

  公司本着“团结、谦和、奉献、高效”的企业精神,坚持“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地为厦门城市的建设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成立十几年来,吕岭、金鸡亭、金尚三个小区均荣获福建省和全国优秀示范小区;芙蓉苑获得20xx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前埔小区、团结大厦先后获厦门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育秀里、莲岳里、屿后里、仙阁里、吕岭、金鸡亭、金尚、前埔北、金山等九个小区先后获得省或市环境卫生管理先进集体和园林绿化考评先进单位及安全文明片区;金山、吕岭管理处荣获湖里区首届“十佳文明物业”称号,金尚、芙蓉苑管理处荣获湖里区首届“十佳文明物业”提名奖;公司还先后获得了福建省房地产品牌企业、厦门市物业管理先进单位、厦门市首届“十佳物业公司”第一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厦门市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厦门市先进职工小家、厦门市建设系统先进党组织、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得到了广大业主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十多年来,公司坚持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改革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使企业从标准化、规模化逐步向专业化、差异化、高端化转型,形成了以物业服务为主体产业,以高端物业为重点业务,以项目策划、顾问咨询、前期配套管理、教育培训为核心产品,以商务会所经营、高端家政服务为便利服务产品,以环境服务、修缮服务为辅助服务产品的多元化综合发展格局。在保持规模优势的同时,以标准化模块作业的公共服务与针对项目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实现了产品品质优势与项目特色差异化优势,得到了广大业主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多数服务项目获评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公司成为厦门物业行业首个福建省房地产品牌企业,在市民、专家投票选出的“厦门十佳物业公司”名列榜首。公司将持续以细致周到的服务成就温馨和谐的氛围,为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新物业风潮,不断地追求与进取。

  刚到公司的时候,我还不能完全放松。但是,面对公司工作人员的热情,我就轻松下来了,我都对这次的调研有了更高的期待。

  调研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辛苦。有些人在读完中学就出社会工作了,或许很多在职青年都羡慕着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我们还能在美好的校园中学习生活,他们却已经在为生活为未来辛苦工作着。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再几年就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了,我更需要努力上进。

  在调研期间,我帮忙接电话、整理文件、搬东西、进行法制宣传等,感受着工作的氛围。在我参加学院的社联会时曾经做过一些类似的工作,但公司的工作更有些难度。工作有的简单有的困难,但在前辈们或者说是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的帮助下,困难的我都能一一克服过来,并且能够较好的完成自己的任务,对公司起到了一定的帮助,最终顺利的完成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次寒假调研,不仅丰富了我的寒假实践活动,与此同时也为我自己在以后的走上就业道路更增加了一分经验,让我更加明白服务的真谛。

  在调研期间,适逢“十佳物业保安”评选,我还帮忙出了要贴在物业公告宣传亭的动员稿以及宣传单。看到广大业主满怀热情地加入到“厦门十佳物业保安”的评选活动中,积极投票,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我第一次感到一种自自我价值体现的感觉,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这一张张选票亦将汇聚成无穷的力量,支持着我们树立典型,彰显先进的典范,更好的服务于业主。

  物业公司今年为共建厦门做了许多事。例如携手“地球一小时”活动号召大家参与节能减排大行动,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形式,通过这个活动可以使大家对于节能节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有助于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好习惯;还有开展“学雷锋 献爱心”相关活动,情暖社区。在传播雷锋精神的同时,也促进了小区间每家每户的'互动,让每家每户都感受到这是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还开展了社区植树认养活动,种植绿色希望 美化金色家园。在让人们了解到植树知识的同时,还美化了社区,做到了一举两得;此类的活动不胜枚举,譬如庆祝“五一劳动节”文艺活动,文明社区、温馨家园;端午时节,亲手制香粽,心意达四方;“卡拉OK赛”歌声传真情;防汛演练、消防演练,宣传消防常识等等一系列温暖社区,构建和谐社区的活动让业主充分体会到物业是业主的“守护神”,让他们在社区中生活的更加方便、更加放心、更加开心。

  物业工作的范围很广,为了广大业主能更愉快的生活,物业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负责,不论是份内份外,都尽力做到最好。在实践调研的这个寒假中,我每天都能从物业人员们身上感受到他们的热情与团结。在工作时,他们总是微笑服务,热忱待人,尽自己的职责,尽最大努力为有困难的业主解决难题。在工作之余,他们还耐心地教导、帮助我,让我在公司能真正学到东西,让我对物业管理这一块内容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们都很认真看待自己的工作,他们都把自己当成了小区中的一份子,努力的为他们的家庭——社区工作着、奉献着。他们永恒的追求是:“五星服务,臻品未来”。我相信,通过他们殷勤周到、极致品质的服务,为业主住户永续美好生活,也为创造更温馨的厦门奠定了基调。

  通过活动,我发现以前对于物业管理这一块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以前的我,认为物业管理仅仅只是为了业主的方便而被动服务,机械的做着一些份内的事。但是,经过一个寒假在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的实践调研,我真真正正的了解到,物业管理并不只是单纯的服务于居民,同时物业管理的每个成员都会成为居民的好伙伴、好邻居,在热情服务的同时,真诚相待与每位居民,让他们时时刻刻感受到只要在这个小区中,他们就有了可以依靠的地方。让每家每户的居民融为一体,让整个小区成为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这才是物业管理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物业调查报告6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展开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20x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采取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敞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办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大多数业主认识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专门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原因,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悉,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后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容易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很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大。

物业调查报告7

  近年来,房地产的大力开发已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大地改善厂区居民居住条件,因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物业管理公司相继成立。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在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也有些物业公司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散,纠纷不断,存在着让广大业主不满意的问题。

  一、我市物业管理的现状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了解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住宅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要求,以便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为此,根据计划,开展一次住宅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入户问卷调查,对某某小区的住户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以问卷和走访约谈的方式进行,历时一个月,对某某区的500户人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在被调查的500户中,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只120户,占24%,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指定的有380户,占76% 。

  2、在500户中,有386户,反映该住宅生活小区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享有选举权,占77%。有220户,占44%的业主反映享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3、在500户中,有331户反映住宅小区存在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302户反映小区内存在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有253户反映小区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现象。有123户反映住宅小区屡屡发生小偷小摸现象,随意让陌生人进入。

  4.有293户反映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占58%

  5.有206户反映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6.500用户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的维护、修缮与整治服务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结果是:有112户,占22%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有136户,占27%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有326户,占65%的业主对其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不满意。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调查中,根据业主反映,这些住宅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很不规范。主要表现有:

  1治安问题严重:小偷小摸现象屡有发生,小贩、废品收购及其他闲杂人员自由出入住宅小区没人过问。

  2卫生脏、乱、差:有的生活小区垃圾没有定点投放,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楼道乱堆放杂物、宠物乱拉大小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3绿化地管理不善:有的绿化地没有栽种花草树木、杂草丛生,几乎成为茺芜,有的花草树木没有很好养护,以致退化、枯萎。有的占用绿化地搞建筑。

  4改变房屋用途: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地下室、藏物间出租,造成噪声扰民,有的占道停放车辆,阻塞交通。

  5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206产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有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

  三.对物业管理发展的分析和建议

  我所调查的小区的住房是由居民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自行购买的,因而居住者是房屋的产权人。于是,出现了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业主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同时,也有了相关与物业管理的法律与条文出来,这意味着,物业从社会管理者,转变为社会单位,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物业管理也包括了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相应的提高,却不只是象征意义。业主对物业管理业不满的地方也可以进行投诉。

  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更多企业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管理也必然进入品牌竞争时代。21世纪将是我国物业管理品牌竞争的时代,是我国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不断成熟的时代。我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1、多方入手,解决收费难问题。收费难是物管多方面矛盾的反映,也必须多方面入手解决。

  2、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业主与物管共建小区的工作格局。与住户群体的良好沟通是物管企业的立身之本。大家虽已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同住户保持制度化沟通的不多,这有违物管行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引起业内的高度重视。

  3、物业必须严格加强管理,多听些业主的反映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汇报,解决问题。总之,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让我更深入的了解物业,坚信物业管理行业将有一个崭新的未来,希望我国的物业能做的最好!

物业调查报告8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

  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物业调查报告9

  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居民对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社区虹桥一、二村自去年经老小区改造后引进物业进驻小区管理已一年时间了,针对一年来物业管理情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与思考,现将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一、一年来物业管理取得的成效

  1、物业管理观念日益得到重视。由于物业管理联系着千家万户,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政府、社会、居民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是否有一家拥有品质高、服务好、信誉佳的物业管理企业来为住宅小区服务已普遍成为居民百姓购房时重点考虑的内容了,开发建设单位同样也经常把小区今后拥有优良的物管企业服务作为其售房时的`一个重要卖点。在小区交付入住后,广大居民百姓也非常关心其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开始积极参与到小区内的各项物业活动中来。同时,政府也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老小区环境,将其纳入物业管理范畴。整个社会对物业管理的意识和观念相对前几年来说有了很大的改进,物业管理日益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2、老小区物业管理有了改善。为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实现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改造的目标,我市近几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大了服务水平。

  3、业主委员会过分强调维权,忽视对业主责任与义务的教育。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目前,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维权中却采取了不正当的形式,忽视了法律法规允许的维权范围和形式。业主委员会也忽略了自身对业主的教育和引导责任。

  4、物业管理收费较难。一是对服务不满抵制交费。业主对服务的不满,常常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如虹桥一村二村物业费收取率为78%。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不愿交费。三是老小改造遗留问题影响交费。业主对房屋质量缺陷等开发遗留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满,直接影响着物业费的收取,有些居民因对改造质量不满、没有停车位等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拒交物业费。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1、加快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同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制订一些符合老小区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使物业管理尽可能地有法可依,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2、大力搞好物业管理宣传,优化物业管理环境。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城市的档次也在提升,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我们社区要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必须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更高的标准,将物业管理的各项要求、有关法规政策,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居民、社会、政府解释、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物业管理,它的要求是什

物业调查报告10

  物业管理问题是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综合市长公开电话每年受理情况看,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热点、难点之列。仅今年上半年,我办就接到此类投诉890余件,主要是房屋质量不好、高层供水难、卫生状况差、亮化徒有虚名、被盗现象严重、地下室或车棚挪作他用、乱搭乱建、油烟噪音扰民、强制指定消费太阳能等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就此,我办于近日进行了调研。

  一、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概况

  我市物业管理自1998年起步,现已有物管企业61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3家,三级资质企业48家,暂定级企业10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118个,总建筑面积668.69万平方米,其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81个小区;在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实施前期物业管理)27个,总建筑面积480万平方米。这些管理项目中,荣获物业管理部优称号的1个,省优称号的20多个。

  二、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

  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屡禁不止,自律意识淡漠;三是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尤其是老旧小区。不交费的理由多种多样,物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下岗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干脆关门走人,广大业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鸳鸯一村业主与新雨物业纠纷,最终两败俱伤。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业管理企业因收费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无奈撤出,涉及13个小区,50多万平米住宅。四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二)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

  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特别是由于物业企业造成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三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租车棚、地下室等,用于经营谋利,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三)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配套

  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分为三类: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区面积40%;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21%;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39%。其中,老旧住宅区面广量大,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历史欠账多,硬件环境、公建配套、区内公共秩序、居住对象的弱势群体、管理运转等各种矛盾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可用于小区管理与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车库配套设施数量低,无法建立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二是安全防范设施匮乏,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四是地下管网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五是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六是收费率低,每月每户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业企业基本上只是对小区进行维持型管理。

  (四)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

  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有的开发商侵占和出售配套公用设施所谓“使用权”,侵害了业主利益,留下了隐患,加大了后期管理难度。三是房屋质量问题。新区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房屋质量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物业公司难逃其咎。此外,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未建立,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管量,对开发商妥协,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

  (五)热难点问题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作。

  1、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不到位。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开发企业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业企业又承担不了相关责任。

  2、新建高层住宅供水困难。高层用水难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涉及牡丹园小区、正棱山庄、康乐家园、金汇城市花园、九缘城市花园、采秣小区、站北村、康嘉花园等。主要原因是小区建设时,内部管道口径小,且部分地区地势高。近几年,我市东南成片开发了许多小区,管道压力更大。高层供水缺乏系统的改造方案,只有在小区新建加压泵房才能彻底解决,而其所需资金却又难以落实。

  3、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油烟噪音污染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三大难题。依法制止这些问题的发生,物业公司有畏难情绪,也苦于没有处罚权,无法尽责,只得放任自流。

  4、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证。一是老旧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的电费和维修标准偏低,调整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二是部分物业企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维护小区照明设施的意识淡漠,只有等到市民投诉、电话办交办后才被动维修。

  (六)现行物业法规操作困难。

  1、现行法规与监管体制不顺。如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处和装饰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

  2、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珍珠西园地下室出租给人居住,租户接水、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港华燃气公司和首创水务公司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房产部门却无法干预。

  3、现行法规中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脱离了我市市情,难以操作。

  4、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过于繁杂,又缺少行政的辅导与帮助。

  三、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

  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2、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

  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3、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4、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提出了《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 这类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还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分别设立重大事件报告专线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区县房地产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我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上海市和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物业调查报告11

  一、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现状

  课题组对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在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是:天津市物业管理截至20xx年11月底已接管整治项目166个,1000.3万建筑平方米,分别占整治项目应实施物业管理个数和面积的39.9%和43.99%。

  广州市老城区现已有99个旧居民区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目前,3个试点小区已基本引入了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这一物业管理模式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北京市在对旧小区实行综合整治后,按照现代的物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吉林省白山市强化了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行属地化组团,区域化管理,改善小区整体环境。近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由房产局牵头,对市区的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实施拆仓房建绿地、修道路工程。

  邯郸市旧住宅区占有很大比例。据统计,全市主城区内共有各类住宅区392个,其中原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的、各单位自行管理的、产权混杂的旧住宅区就占323个。为彻底改变旧住宅区脏乱差的状况,20xx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用3年时间,不断加大力度,晋级升档,完成主城区全部住宅区的综合治理任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为广大城市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0xx年6月,长春市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整治旧区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建设厅,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现状,朝阳区湖东小区和铁路小区(建筑面积分别为34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被确定为旧区整治试点区域。

  从以上各城市对旧区的管理来看,旧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各城市关注的重点,但如何彻底有效地对旧区进行管理还有待研究、实践。

  二、目前各地对旧区物业管理采取的普遍方法

  现在旧区推行物业管理一般都是按照先治理后管理,治理与管理紧密衔接的原则进行。同时,各地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

  从管理模式上看天津市目前主要有三种:一是以房管部门成立专业公司接管为主,天津和平、河西、南开三区房管局都成立了局属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以市场化运营模式,取得一定成绩:共接管小区36个;二是以街道、居委会模式进行管理为主,红桥、河东、塘沽、汉沽四个区,共接管小区42个;三是以单位模式进行管理为主,河北、河东和大港区三区,共接管33个。

  长春市对于老的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即“旧区”,将采取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新思路。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广州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如推行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事业型基本物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

  北京提出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老旧居住小区的综合整治,动员产权单位、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出资改造居住区环境。在此基础上,通过试点,结合公房出售,摸索经验,建立不同形式的、适合老旧居住区特点的物业管理方式。

  三、目前旧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几个典型问题

  不管各地采取怎样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都遇到了几个典型的难题,这些难题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认可度和物业的正常运行,并制约着旧区物业长效管理,值得其它未实行旧区物业管理的地区注意。

  (一)旧区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企业不愿接管

  旧区物业收费低,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偏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比如天津市,针对旧区多年来形成的收费机制,天津市各区对旧区物业收费大致实行两种模式:一种是按建筑面积收费,一般不超过0.3元/平方米;另一种是以房型收费,大致分独单、偏单、三室,并根据提供的服务标准制定具体的收费价格,一般独单5~6元;偏单7~8元;三室9~10元;以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改造后的旧楼区还是以房型收费为主,可以看出,旧区收费标准无法和现有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接轨。同时旧区物业管理还处于“福利”或“半福利”状态,业主观念尚未转变过来,不愿交费或少交费,物业收费率低,天津市平均收缴率仅为50%。多数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做到收支平衡,经营非常困难。实际上旧区房屋及设施设备都急需维护与维修,物业管理费更需提高。而与此同时许多旧区的住户大多是低收入阶层和承租户,要想改变目前这种状况难度可想而知。

  (二)维修基金严重匮乏

  旧区许多房屋是房改房,房改后,按照商品房统一管理模式要求,必须提取维修资金,提取比例为房款的2%。而事实上,不少地方维修资金还得不到完全落实,追缴比较困难。再加上不少房改房房屋质量普遍较差;长期的低租金使房屋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造成房屋完好率低、设备陈旧、老化,给维修造成了较大压力。另外还有一些私产旧房,由于过去交易手续的不完备,维修资金也没有按时足额缴纳。

  (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

  虽然现在各城市对旧区的物业管理大都比较重视,而且也意识到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但要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可能的,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针对旧区出现的新问题,逐步建立。现在许多城市已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在其中对旧区管理作了规定,如北京,相继出台了《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即将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等;天津市相继出台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商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天津市旧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购置和管理规定》以及《关于旧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等;邯郸市出台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办法补充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邯郸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邯郸市原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实行办法》,这些都值得各地借鉴。但同时,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许多居民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物业对这些行为又难以有效控制。因此,如何尽快制定适于旧区物业管理的制度以及如何使这些制度有效地得到执行,是值得有关部门考虑的问题。

  (四)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

  在一些已综合整治过的旧区,可以看到自行车存放处、对小区的封闭、门卫的值班室等设施,但同时也注意到自行车存放处没有几辆自行车,人们还是按原来的习惯随处停放;小区虽用栅栏圈住了,但出口太多,挡不住出出入入的小贩;门卫值班室内没有门卫。另外,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等,接管进度慢,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治理与管理如何紧密衔接值得各地关注,不要将治理的成果付诸东流。

  (五)新旧管理体制衔接难

  过去,旧区的管理主要依靠街道居委会,同时还有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而现在实行新的物业管理体制后,许多地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管理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委托服务关系,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扯皮;街道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交叉重叠、互相争权现象。

  四、我国城市旧区物业管理办法的框架设计

  在对城市旧区实行物业管理的时候,必须分阶段、分步实施,逐层深入,要治理一个,管理一个,注重效果而不是数量和过程,要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做好旧区物业管理实施的准备

  深入旧区进行物业管理的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旧区的一些具体规定),加深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对旧区的物业现状进行摸底(如产权情况、新旧程度、管理单位及现状等);摸清旧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如居民对原有物业管理的评价、居民的收入水平、居民对新物业管理方式的认知程度等)。

  2. 对旧区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

  在推进旧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要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型、分层次推进,引导居民按自身的承受能力选择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方式。目前各城市采取的物业管理方式主要如下:对环境配套比较好,房子比较整齐,产权比较分散,住户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对物业管理需求较迫切的住宅小区优先进行整治,可参照新区开展现代化的物业管理;对配套比较差,房子比较旧,住户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物业管理需求一般的住宅小区,以房屋维护为重点进行单项物业管理,随着条件改善,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同时应注意选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这些管理,逐步纳入到现代化的物业管理上。

  3. 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妥善解决易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过对旧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城市的调查研究,目前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如下:

  ◎ 物业收费

  要解决物业收费低、收缴率低、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的情况,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 明确业主公约。事先对小区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物业费可以实行低取费、菜单式,按项定价的方式)实行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制定本小区的业主公约,同时应注意公约不得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政府要给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公约”的人有“罚”款权,这种“罚”款不同于“行政罚款”,而是要求违反“公约”人要对遵守“公约”人的侵害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罚”款的依据是“公约”,“罚”来的款只能转入物业的公共维修资金和用于物业管理的费用支出,而绝不能进入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或“罚款”人的腰包。法院或仲裁机构对物业纠纷主要应依“公约”判案。“公约”不仅约束业主,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约束,在企业不能按要求管理物业时,业主同样可以依据公约的规定提出警告、“罚款”甚至终止合同。

  (2) 在小区显眼的地方张贴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对违反公约的处罚措施。

  (3) 公有租赁住房应从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单位要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专业部门委托给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绿化和道路养护的,有关部门应给一定的费用。

  (4) 物业管理企业可就地吸纳下岗职工,享受优惠政策,降低运行成本,把有限的收入用在服务上,同时也解决了这些业主交不起物业费的难题。

  (5) 以政府补贴的形式,作为资助特困家庭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专项经费。

  (6)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7) 控制物业公司的进驻资格。在实行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社会信誉好、企业知名度高、管理人员素质高、管理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率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公司,这些公司的管理好,资源配置的能力强,直接管理成本低,从而即使物业管理费用低些也有利益可图。再者,公司管理得好,居民必然按时交费的就多,收缴率相应的就会提高。

  (8) 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沟通。物业公司平时应注意举办一些活动,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如不定期邀请社区有威望、较热心的业主座谈;“六一”儿童节组织有孩子的业主一起活动;为老年人举办书法绘画比赛;组织社区人们跳健身操等。别看举办这些小型的活动事小,但是它的作用和意义却不能轻视,通过一个个不同形式的活动,促使物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进一步的了解,有益于小区和睦气氛的培养,有益于不少问题的解决。

  (9) 可以采取物业缴费社会化的形式,让居民把物业费直接交到银行,为居民建立信用体系,对那些有能力支付物业费却以各种理由拒交的业主进行制裁,同时,对物业公司也应实行信用机制,建立信用体系。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履行职责,将拿不到管理费或少拿,以打消一部分按时交物业费业主的顾虑。

  (10)政府应出台有利于旧区物业管理更优惠的政策,对积极参与旧区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补贴和扶植。如政府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同时拨出专款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保证物业管理公司能保本微利,在正常经营状态下不至于亏损严重而纷纷退出房改房物业管理市场,从而扶植物业管理公司接手旧区的物业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运作。

  ◎ 住房维修资金

  要想成功地归集维修资金,彻底改变传统的“以租养房、以租养人”的房屋维修管理模式,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业管理的房屋维修模式,保证房屋及其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各地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居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用以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虽然现在有许多城市注意到了旧区维修资金的问题,但由于实施难度大,一些城市在政府规定中未涉及旧区维修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有法可依。

  (2)加大旧区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国家有文件明确规定:“旧有公房出售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因此,对旧区内公房转为私产的一定要进行维修资金的收取;对于还是公有租赁住房的应尽快制定维修资金统一归集的办法,使它们也纳入住房维修基金,进而形成统一、可靠、有效的住房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资金缴存程序,简化手续,使新老政策尽快并轨。同时还要对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进行整合。

  (3)建立完善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维修资金涉及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归集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方面,广州市大力推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一户一存折”和“维修资金专用卡”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即每一业主都有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广大业主能随时了解、监督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由专门的部门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以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值得各地借鉴。

  ◎ 理顺各部门的职责

  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及供水、供电等到部门的专业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搞好物业管理单靠一家不行,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心作用,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才能实现。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关系上,要充分依靠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基础,是社区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力量。要在街道、居委会的配合支持下,理顺小区管理体制。

  在处理物业管理和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上,可按照新小区的办法进行管理。同时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小区(大厦)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的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业主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新小区的管理方式促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双向选择、合同约束机制的发展,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总之,在理顺物业管理和其他各部门的关系上,应以物业管理为主,其他各部门为辅、积极配合小区的物业管理,改变过去存在的环境差、服务差、管理差的小区形象,为老百姓创造和保持一个安全、整洁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物业调查报告12

  一、方正县物业总体概况

  方正镇线业物业小区143个,246栋楼,12,014户,建筑面积1,227,452平方米。其中实行分户供暖的有177栋(86个小区),未实行分户供暖的有69栋(57个小区)。有114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51个小区由建设单位管理,32个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有60个小区由业主自行管理。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共6家,分别是兴隆物业公司、广辉物业公司、隆庆物业公司、平安物业公司、一家人物业公司、龙兴华辉物业公司。

 (一)、方正县物业管理的发展

  方正镇住宅楼建设始于19XX年,方正县建设银行和人民银行分别兴建了2,960平方米和3,134平方米的职工住宅楼。由于单位组织建设住宅楼、住户又为本单位职工,为维护居户的正常生活,住宅楼建设单位就组织了一个机构—物业办负责住宅楼公共设施的运行、费用收缴、维修和管理,初期的物业管理随着居民的入住走入了城市建设的视野。在随后的20年里,各企事业单位纷纷效仿集资兴建职工住宅楼,采取了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19XX年,兴建房产住宅楼,,对外公开销售,物业管理也随之走入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中。20xx年,成立了方正县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方正县建设局,具体职责是:仪式贯彻落实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物业管理规定》,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起

  到保驾护航作用;二是配合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对所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注册备案存档;三是审查申报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资质证书、是否合法经营,当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时,督促业主委员会为他们进行调解;四是督促和收缴专项房屋维修资金,并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五是对全县40平方米的老楼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及时督促、组织产权单位和开发商或物业法务企业尽快维修。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

  经过走访和调查,我县物业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物业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共部分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服务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

  2、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共设施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公用天线、机动车库、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共设施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

  3、物业公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目前,我县各小区采取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形式来维护日常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支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因服务项目和质量标准不同而不同,标准从每平方米0.15元至0.50元不等。

物业调查报告13

  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低收费、零收费”现象的透视与分析

  1、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价格围绕"等价交换价值点w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中国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物业服务区别于传统房屋管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偿服务,是一种可以在市场交换的商品。因此,物业服务这种商品交换理应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牺牲自身利益而惠于客户,以“低收费、零收费”手段实施物业管理运作,显然是与“等价交换”原则相违背的,属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反常现象,其究竟如何生存?这其中必有深层次和隐性的原因。或者是企业发展经营的竞争策略,或者就是有其他的隐性经济收入和物业管理常规收费之外的经济来源。如若是企业竞争策略,是一种短期经营行为,则无必要予以分析,但如若是后者则有深入剖析的必要。

  纵观“低收费、零收费”,的多种表现形式,其共性特点是业主少交或不交管理费,但物业仍需维修、运行、维护和管理,这说明物业管理费一定另有来源。或者是房地产开发商拨付,或者是商业用房的租赁经营收入,再或者是利用物业资源进行商业运作收益,与其它企业不同的仅仅是来源渠道有异而已。问题是这种来源和渠道是否可靠?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合法?由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开发商为什么要向业主提供“免费午餐”,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这在逻辑上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自圆其说的。退一步而言,不去追究开发商的动机、目的,开发商如何兑现承诺,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保障机制,结局往往是草草收场。以商业用房的租赁收入弥补管理费,则涉及商业用房的产权归属,商业用房如果归属业主,则是业主换了一种方式自行缴纳管理费。如果产权归房地产开发商,那么仍然会产生前者所述的与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同样的矛盾。而借助物业管理平台,进行商业运作,获得额外利润,以此弥补管理费缺失或不足,本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这种经营收入不能弥补,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就无法维持,则会引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新的矛盾,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有害无益的。

  如果物业公司从中获利,那就是典型的寻租行为,寻租就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即便在个别物业项目上可能获得收益,也并不具有可复制性。相反,从宏观角度来看,其浪费社会资源、降低效率却是显而易见的。众所周知,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发展规律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普通物业管理企业,同时涉足多个专业化程度极高的领域,盲目扩张和大肆进入自己的非专业领域,不但将损失大量资金和人才,更有可能会对主营业务造成强烈的连锁冲击。

  因此,物业管理的“低收费、零收费”,既非物业管理模式创新,也非正常的竞争策略,既没有预示物业管理发展方向,也没有对行业发展做出任何贡献,不是进步而是倒退,如不加以遏止,将对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行业发展产生消极的和负面的影响。

  1.“低收费、零收费”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伤害客观上,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特性使交换双方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一是专业知识和信息量不对等,二是组织形式上的不对等,三是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对等。在这样一个“不对等”的交换中,“低收费、零收费”势必误导业主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的认识,认为物业管理可有可无,更多关注服务价格而非服务质量。同时,由于消费者过分关注短期内的利益,相当程度上会忽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造成消费者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反应滞后,加上物业管理中的大量维修和养护工作实际是在业主不可见状态下进行的,为了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实施所谓“低收费、零收费”的企业很可能减少物业管理必不可少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削减物业管理成本中的预防性支出,无形中导致了物业的“风险后置”,给尚在心安理得享受眼前利益最大化的业主设置了一个物业提前坏损的巨大风险的陷阱。

  2.“低收费、零收费”将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运营凤险

  “低收费、零收费”运作的物业企业一个重要的经济理论支撑点是规模收益正比增长。按照权威的《新包格拉夫经济学辞典》的解释。“对于某一产品,如果在某些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是下降或上升的话,我们就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即生产和服务规模的扩大,并不一定会使平均成本下降,利润也相应的不一定会上升。作为规模经济的“孪生兄弟”---规模不经济,规模扩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更是客观存在的。如以电子商务为例,规模的扩大固然能使企业在采购上拥有更多话语权,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昂贵更为复杂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所带来的微薄收益,甚至造成巨额的亏损。物业管理开展多种经营,是丰富物业服务内容,弥补管理费不足,弱化物业管理交换双方矛盾的一个策略,但如果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则是十分危险的。

  3. “低收费、零收费”将使行业发展误入歧途

  当一个 “低收费、零收费”物业管理进入小区,其“洼地效应”必然会导致周边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大幅下降,物业管理企业若不降价,很可能会被业主解聘,必然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个体来说,这种无奈的选择是理性的,但却引发集体选择的非理性。因为一旦当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降价成为习惯,消费者所关心和追逐的永远只会是谁的物业管理费收得更低。在如此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低价市场里,消费者只关心价格,市场资源将惟低价者得,也反过来迫使厂商不断降低各方面成本甚至不惜牺牲服务质量,因为在低价,甚至超低价上,提供质次商品显然是更经济的行为。如此,则成本较高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很可能被劣质商品和服务淘汰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市场交易的结果使得优胜劣汰的原则被违背,好产品在竞争中失败,而次品获胜,形成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行为的“逆向选择”。

  在物业管理服务市场上,“逆向选择”导致了市场的低效率和市场失灵, “低收费、零收费”服务不受到遏制,不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经过多年努力所构筑的物业管理服务消费意识和消费理念将趋于瓦解,而且“逆向选择”将使得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和质量不断下降,最终导致市场严重萎缩甚至消失。

  二、法律层面的“低收费、零收费”的审视与考量

  1.“低收费、零收费”违背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看,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现象是不符合这一基本原则的。《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这一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一方享有权利『应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的,且权利义务对等、并按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提供的劳务应与其付出的代价相适应。

  合同法是民法的子法,当然也应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更是要体现该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法律关系的惟一的法律依据,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这一原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体现为从业主这一方面来讲,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应与其享受到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是对等和等价的,如果业主没有享受到这一服务或享受的服务与自己所交纳的服务费不对等,其有权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但是在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中,业主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就失去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达到期望的服务水平权利的依据。从物业管理企业这一方面讲,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已经使物业管理部分或全部成为一种附赠品,因而注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是无法保证的。同时,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是超低价或免费服务,在相当程度上不会顾及业主的反应和要求。

  而业主享受的超低价或免费服务,也缺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2.“低收费、零收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归根结底采用的是一种价格竞争手段,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该条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标准,以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这样一种营销手段进入市场,其动机不能排除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从而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二是客观标准,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物业管理是种特殊的商品,一种准公共性服务商品,实行物业管理是为了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必须支付必要的成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也对物业服务成本作了具体的界定。而“低收费、零收费”是不收费或严重背离成本的一种定价方式,以低于戚本的价格销售物业管理这种特殊的商品,无疑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低收费、零收费”现象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原则是指物业管理收费应因地制宜,以服务发生的成本为基础,针对不同类型的物业、不同对象、不同消费水平,合理地核定收费水平。质价相符原则,指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这些原则的目的就是要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低收费、零收费”的本质否定了在成本基础上的合理定价,否定了质价相符的原则。如前所述,“低收费、零收费”偷换了“物业管理”的概念,抹去了业主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践踏了物业管理质价相符的收费原则,使初步培育出来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倒退到计划经济福利性低房租、房屋管理的陈旧观念。

  “低收费、零收费”之所以卷土重来,绝非偶然,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的。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壁垒比较低的行业,物业管理企业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派生出来的,基本沿袭的是“谁开发,谁建设”的旧模式,加之当前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空前高涨,而物业管理消费意识和服务意识都不到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样社会经济面临转型,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发展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低收费、零收费”的出现是必然的。

  三、“低收费、零收费”的对策思考

  1.完善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是物业管理行业规范、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针对我国目前物业管理不断发展的情况及我国相关立法进程,有必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各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2.强化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中企业 诚实信用"原则的突出体现,物业管理协会在行业自律中应起到组织、监督的主导作用。因此行业协会应及时、有效地建立会员强制入会、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诚信记录档案等相关自律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制度,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和信誉。

  3.加强理论研究

  物业管理理论研究是行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也是法律法规制订的重要前提,加强理论研究,突出理论研究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学科的理论研究,建立一支行业内专、兼职相结合的宏大的理论研究队伍,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石。

  4.创新制度设计

  创新是发展的灵魂,创新制度设计是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在物业管理的外部,引入发达国家物业管理制度,如类似物业管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客观介入,定期实施外部独立的管理费会计审核或外部审计,进行专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在物业管理内部,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量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档次。

  5.正确引导舆论

  人是教育的产物,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各个参与主体的教育和舆论引导是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个事物或现象的出现必然会众说纷纭,但这些舆论并不都是全面的和准确的,这就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媒体舆论导向的主渠道作用和沟通作用,将舆论引导到正确的方面来。

物业调查报告14

  邓爷爷说过;“真理是检验实践标准的唯一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今年是我大学的第二个暑期生活,也是我第二次进绿城物业实践,虽然我学的是法律专业看似和物业没有多大关系。可是通过这将进4个月的实践生活,让我明白了法律无处不在,而学会把我学过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对于我们法律学习者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我简单的介绍一下物业公司的运行,物业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这是我们深入了解物业公司的关键所在。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在这个概念中涉及到了合同,这不得不说明法律与我们接触到的生活息息相关。离开了法律。我们的每一项管理工作将很难开展。下面我就针对我在物业公司的实践生活与法律联系比较紧密的东西与大家分享一下。在实践工作中。我们遇到了一件比较赤手的'案子,一个路人从小区穿过,当时风比较大,天比较晚。回想起来还下着蒙蒙细雨。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路人被从空中掉下来的花瓶砸伤了头,当时小区内的保安都惊呆了,感到很害怕。我们的保安迅速拨打了急救电话,病人很快被送进医院,事情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受伤者的家属把我们物业告上了法庭。

  我们在查追案子的时候,调取监控录像的时候发现花盆掉落的具体位置并不清楚,由于家家户户都中了很多花,而且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具体种了几盆花,大家都不承认是从他们家掉落的,我们当时都想不到解决的途径,当时还有同事问我是法官该如何判案子,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法院在判案子的时候下达的结果是由每家只要种了花的都得赔,我觉得这个案子就处理的很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等到了解决。这也是我第一次切身的体会到物业与法律的紧密型。受益匪浅啊。在这几个月的社会实践实践生活中,让我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我们对待任何工作都要谨慎,认真,抱着负责人的态度,我们不用畏惧,一切都要靠事实说话。没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好做不到的,只要我们在我们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好工作。问心无愧,我们将来不管从事哪一行,我们都可以做的很好。很出色。在实践的生活中,也让我认识到了我平时学习的不足,不能很好的与实践想结合,把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有针对性的来学习,我相信我能做的更好。

物业调查报告15

  一、我镇小区楼盘及物业管理现状

  我镇目前成型的小区共有12个,包括2个高层小区(光亮·阳光佳苑、巨鑫雅苑)、1个集资房小区(祥瑞花园)、9个商品房小区,分属7个开发单位;共有已售、待售住房近4000套(幢)。

  我镇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20xx年开始起步,经过10年的探索发展,物业管理逐步深入民心。通过实施物业管理,居民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整洁,城市形象也得到了较大改观。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但由于受管理权限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较为复杂,总的来看,我镇业管理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是旧小区传统旧体制的物业管理模式。由于这类小区修建当初开发商没有与正式物管公司签订合约,只是制定物管工作人员,必定会造成物管人员的消极怠工,

  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再加上这些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意识比较薄弱,物业交费率很低,规范化的物业管理难度较大,基本上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模式,只是形式上的请1-2个人即当保安,又做清洁。如:春夏秋冬四院等住宅小区,在进行物业管理时,只能实行基本服务(如简单的保洁和维修等项目)和低收费。

  05年后修建的12个小区中,到目前为止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只有祥瑞花园1个小区。二是新建商品住宅小区较规范的物业管理模式。新建的住宅小区由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较好,没有城市街道穿过,相对独立集中,再加上前期物业开展较好,收费水平和收费率也较高,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能够维持正常。

  如光亮·阳光佳苑(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巨鑫雅苑(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住宅小区。但另一方面,这些由开发企业建设的住宅小区为新建小区,接房率70%左右,但有的老百姓买房不光为了住,也有作为投资的,所以入住率只有40%左右,虽然说空关房按规定连续六

  个月无人居住可按70%收取物管费,但由于与业主联系不上,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难度较大。物管公司虽然也试图通过发文书通知、打电话通知、请人转告等形式催缴,但绝大部分业主根本不予理睬,普遍抱有“我不住就可以不交管理服务费”的错误思想,致使这些新建小区的物管收费率非常低,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二、小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情况

  为了使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镇得小区得到有效宣传,使物业企业成为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主体,我镇采取以点带面,利用国庆、中秋及普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横幅、报纸、宣传单,由政府牵头、物业公司联合举办“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物业服务进百家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近一年来,发送宣传资料近1.5万份,举办了以“ 构建和谐小区、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首届物业服务知识竞赛,通过开展这些宣传活动,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落实物管法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情况

  我镇小区起步较晚,12个小区只有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投票,组成了业主委员会,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财务1人,委员5个,基本上每1-2年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共同探讨本小区物业管理情况;2个高层小区(阳光佳苑、巨鑫雅苑)于20xx年8月份交房,目前入住的业主还没有达到80%,所以还没有形成业主委员会,不过正在前期的筹备当中;起于小区都没有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数量及经营情况

  目前,我镇共有2家正规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是重庆光亮禾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光亮·阳光佳苑小区)和重庆和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

  责巨鑫雅苑小区),其中禾顺物业管理公司是重庆光亮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司财政能得到保障,但因目前小区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有17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和宜物业公司是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的合同,同样由于入住率不足80%,加上小区6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

  五、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目前2个高层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已经进入正规化,能保障好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庭院看护等,基本能协调好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能提供一个较好的小区生活环境。

  六、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取及管理使用情况

  目前我镇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祥瑞花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统一收取,交业主委员会财政保管,支付保安和清洁的工资,物管费用和工资基本持平;2个高层小区由物业管理同意按重庆市物业局的价格统一收取,交到公司财政,公司财政再同意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维修费用等,现在是一个入不敷出的情况;剩下的小区物业费用由社区工作人员收取(基本收不全),用于支付小区保安、清洁工的工资,同样也是基本持平。

  七、我镇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比较混乱。

  全镇12个小区中,只有祥瑞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个高层小区为新建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剩下的9个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因为此类小区自20xx年建成以后,小区开始引进物业管理模式,由开发商制定物业管理人员来管理物业,,但由于物业管理人员自身素养的偏低,是的无关于业主的矛盾纠纷越来越严重,对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不满意,

  最终开发商撤下所有的物业管理人员,由业主自行管理。目前9个小区基本上都是由业主选1-2个人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即为小区的清洁工,又为小区的保安,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的民事纠纷、工程维修基本都交给社区或者镇政府,增加了社区的工作量,反过来问题没有解决好,业主还不满意。业主意识较差,物业管理得不到群众支持。

  2、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难。

  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物业费收取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准外,其余10个小区物业费基本上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100平方以上收取300元每年,不足100平方的收取280元每年。由于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管费,也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 “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比较死板,比如说有的小区业主开始交了物管费,但是由于某些业主没有交导致心里不平衡,或者说自己过分要求得到更多的服务而没有提供,继而开始不交物管费;有的是口头说交,但没有实际行动。

  征收的物管费用,有物管公司的直接上交物管公司,物管人员的工资统一由物管公司发放,2个高层小区目前的经营情况基本上都是公司要倒贴,像阳光佳苑,17个物业管理人员每年的工资发放达到30多万,而物管费全额收取才有24万多,资金缺口近8、9万元,其他如小区内水电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也由物管公司缴纳。没有正式物管公司的',像祥瑞花园小区有业主委员会,费用由委员会统一支付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剩余的作为小区内的维修费用;其他小区的物管费,能收上来的交由社区管理,然后按时给保安或者清洁工发放工资,有的小区也会楚翔缴纳的物管费用不够支付保安或者清洁工工资的现象,导致小区无物管。

  3、集资房小区成政府包袱。

  某些小区(如祥瑞花园小区)开始修建的时候为集资房,业主没有购

  买大修基金,目前房屋因工程质量问题,外墙脱落、房屋漏水、消防管道破损等修葺的资金没有着落,实际上成了政府的包袱。

  4、规划超前性不够,车位配备普遍不足。

  由于开发时间较早,规划超前性不够,业主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私家车的人员越来越多,导致镇内大部分小区车位配备不足。12个小区除了2个高层电梯小区有自己的地下停车位,其余十个小区都没有统一的小区车位,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甚至有的车子停到了小区周边的公路上,增加了城市管理的任务。

  八、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业主市民意识不强,业委会难成立。

  业主自身市民意识不强,是各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部分农民“洗脚上田”,在掘到“第一桶金”后在镇里的小区置业,变成了“业主”。但其固有的一些小农意识并没有因为成为“业主”而被抛却,比如擅改房屋结构、私拉乱接电线、乱养猫狗宠物等;对物业管理则爱理不理,一不高兴就拖欠物业管理费,或到管理处大吵大闹,严重的就堵塞小区门口。“物业是服务,花钱买服务”的共识还没有成熟或者理解得比较死板。但这些业主却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与物业管理公司平等沟通的意识。

  2、历史遗留问题未有效解决,多方矛盾纠缠不清。

  许多小区当时开发商出售房屋的时候并没有要求购房者购买大修基金,现在开发商房子修好之后,指定的物业管理人员也没有继续做下去,业主选定的保安兼清洁工又只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看家护院,对小区内的工程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拿已过保修期的借口来搪塞,不予修补;没有大修基金,像外墙脱落,外墙漏水等现象业主也很难自行筹集资金进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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